XX农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XX镇农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公共空间治理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全县农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农村公共空间是指除农户宅基地及其附着物和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范围内的承包地以外的所有资产资源。农村公共空间治理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公共空间治理 重点治理侵占村组集体资产资源,以此规范全镇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XX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全面摸清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对违法违规侵占的集体资产资源进行清理,对以较低价格签订的显失公平以及不够规范的合同全面加以规范。对清理出的集体资产资源,全面登记造册,分类建档。创新资源经营管理及收益分配机制,实现集体利益最大化,收入全部用于集体公益事业。(由财政和资产管理局、镇人居与公共空间治理办、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负责) (二)道路公共空间治理 重点治理XX国道、XX国道及镇区内省道、县道,重点集镇公路两侧区域的路域环境,全力创建路域环境整治示范路,带动全镇道路公共空间治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XX省公路条例》《XX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的规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一事一议道路不少于1米,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职责属于镇政府,其中村道与一事一议道路由所属村在镇政府指导下管理。重点治理利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非法搭接路口、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同时进行绿化美化和规范利用,确保道路两侧整齐美观。(由镇人居与公共空间治理办、农路办、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负责) (三)水体公共空间治理 水体空间治理以县管骨干河道、乡级河道、大中沟、塘等公共空间治理。重点治理范围:县管骨干河道治理范围为河床河滩直至外堤脚以外10米管理区域。其他治理范围:一般县级河道、乡级河道及沟渠治理范围为河床河槽至外堤脚管理区域。规定蓝线范围内的堤防应以植树种草(花)等能够稳固堤防、防止水土流失的绿化美化措施为主,严禁破堤耕种,禁止扒口、取土、埋葬、毁坏护坡、林木草皮等行为。要全面治理河道蓝线控制内的乱耕乱种、违法建设、挖掘取土等行为,植林植草(花)、绿化美化,达到岸绿水清景美的效果。(由镇人居与公共空间治理办、河长办、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负责) (四)集镇区及集中居住区公共空间治理 重点治理各村(社区)公共空间、国省干道沿线规划保留村庄和集中居住区公共空间,打造公共空间治理示范村(社区)以此带动全镇集镇区、集中居住区公共空间治理。对镇集镇区公共空间,要突出治理集镇区主次道路以及小区内部道路、空闲地车辆乱停、占道经营、私搭乱建、私植乱种、乱堆乱放、垃圾污水乱倒乱排等侵犯公共空间行为,对清理出的公共空间要加强管理,统一街边标识标牌,统一粉刷外墙。对集中居住区内部公共空间,要突出治理村内主次道路以及未列入规划保留村居空闲地乱搭乱建、私植乱种、乱堆乱放等侵占公共空间行为,对清理出的公共空间统一进行绿化美化,净化村内环境。结合农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对于新建、扩建和改造提升小区(集中居住区)的配套设施,要满足“五通八有”标准,即:通水、通电、通路、通视、通网,有照明设施、有绿化景观、有公共厕所、有公交站点、有垃圾收运设施、有污水处理设施、有卫生服务站、有文体活动设施,全镇统筹完善集镇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力争达到“十到位”要求,即: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健康养老、文化体育、公共交通、市政公用、公共安全、商贸物流、环境保护、政务服务配备到位。(由镇人居与公共空间治理办、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负责) (五)镇工业集中区公共空间治理 重点治理镇工业集中区闲置(未利用)土地,类似闲置(未产生价值)、半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低价厂房,以此带动镇工业集中区规范化建设。一是全面摸排,逐一登记造册,分类建档,依法清理,通过腾笼换鸟、项目嫁接、兼并重组、企业破产等方式,盘活土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产出效益。二是对空置厂房、严重破损厂房以及影响形象的厂房,加大征收和拆迁力度,通过建立联合多方协作配合机制,多渠道化解镇工业集中区内未充分利用厂房。三是规范镇工业集中区道路和绿化建设管理,按照国家标准GB5768-2017《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相关内容要求和其他相关标准,设立道路交通标志;次干道路或支线道路统一设置沿线企业标识,提升园区形象。工业集中区道路绿带设计要达到技术规范,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道路两侧绿化带宽度主干道路原则上不超过5米,次干道路原则上不超过5米,支线道路原则上不超过2米。(由镇人居与公共空间治理办、帮办中心、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负责) 二、工作安排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镇级统筹推进、镇直部门加强联动、村(社区)履职尽责、群众主体地位”治理机制,强化联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进公共空间治理。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2020年2月底前) 公共空间治理工作涉及面广,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既是公共空间治理成果的共享主体,也是开展治理的共建主力,必须要充分发动群众、引导群众,提升群众参与度,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要召开镇、村两级动员部署会,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全面启动农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要整理收集公共空间治理成功案例,制定宣传发动方案,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信、网站等新媒体以及广播、横榴等传统手段,多渠道,利用全方位开展农村公共空间治理宣传活动,讲都治理公共空间资源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同时,要坚持“治理少数,大家受益”的导向,加强面对面宣传发动,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深入村居一线,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引导群众自觉参与,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调查摸底,梳理登记(2020年4月底前) 镇成立资源资产核查组对集体资产资源、道路、水体、集镇区及集中居住区、镇工业集中区等5个专项进行调查摸底,在前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基础上,充分调动村、社区积极性,再次集中力量对集体资产资源、道路、河道、集镇区及集中居住区、镇工业集中区等5个方面的公共空间进行彻底清查,全面摸清公共资产资源底数。公示所有发包合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逐一核实群众反映问题,针对侵占公共资产资源、不合理出售出租等问题,列出清单,做好登记造册工作,分类建立档案。各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做好调查摸底的指导工作,确保做到“底数清楚、权属明晰、管理明确”,切实打牢农村公共空间治理基础。

(三)精准施策,逐步推进(2020年6月底前) 按照“先易后难、群众受益”原则,对前期排查出的问题分类梳理汇总,深入分析研判,分类别、分阶段、分层次,依法合理处置,确保治理一件、销号一件,不留“尾巴”,逐步推进问题全部整改。对以前形成的承包事项没有签订承包合同且又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按照《土地承包法》《合同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补签合同;对承包户不按时足额交纳承包费用的,要督促村“两委”依法依规追回,若仍然拒不缴纳,再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停止承包行为并追回承包费;对占用集体资产资源没有形成承包事实,村内主次干道私搭乱建、私植乱种、乱堆乱放等非法侵占公共资源或公共空间的行为,要及时制止,追回相应损失;对拒不退还、阻止回收、恶性侵占集体资产资源或破坏道路、河道等公共空间的行为,要在发动群众基础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坚决依法收回被侵占的公共资源、追回造成的损失;对存在侵占行为的党员干部,要强化其党员身份意识,引导其发挥先锋带头作用,主动带头退出私占的资产资源;对侵犯主体为低收入户、低保户、五保户等困难群体,其侵犯行为又影响不大的,要在适当范围内给予照顾。全镇应在统一政策、标准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公共空间治理工作。

(四)健全机制,长效治理(2020年10月底前)
农村公共空间治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加快完善各项体制机制,确保治理工作常态化、治理成果长效化一要严格落实集体资源资产“两进一公开”机制,重点健全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和农村集体“三资四化”服务平台,用制度管人管财、管物。二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空间有偿使用机制,加快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农村公共空间管理运行规范,确保公共收益全部用于基本公共服务,让农民群众在治理工作中得到实惠。三要建立农村公共空间投入保障机制,整合新型社区和美丽农村建设、交通水务建设、农村绿化及环卫建设等各类涉农资金,向农村社保、医疗、教育、住房等重点民生领域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倾斜,补齐短板,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发展后劲。四要建立共享长效管理机制,把共享作为公共空间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厘清公共资源权属,畅通监督反馈渠道,保障公共收益全部用于基本公共服务,努力让每一分钱都花在百姓身上。对沟河路堰等农村公共空间资源,要按照“宜放则放,向农村倾斜”的原则,保持所有权、监管权不变,将治理权下放到农村,增强农村治理公共空间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XX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党委副书记XX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人武部长XX同志,党委委员、政法委员、XX镇派出所所长、综治办主任XX同志,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XX同志,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工会主席XX同志,党委委员、副镇长XX同志,副镇长XX同志,人大副主席XX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镇直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总书记等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资产资源核查组、法律保障组、社会稳定组、政策宣传组等。“一办四组”根据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推进,开展农村公共空间治理的日常督查、通报及奖惩。要从各相关部门指调工作人员,专职从事农村公共空间治理相关工作,与原部门工作脱钩,由办公室进行统一的管理和考核,参照镇人居办、镇文明创建办公室同类人员进行奖惩兑现。

(二)健全制度,建立工作推进制度。按照月督查通报、季考核、半年总结、年度奖惩,并定期开过堂会进行工作推进。建立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组成的农村公共空间治理会议制度,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全员出席,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做好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全镇各村(社区)集体资产等农村公共资源的交易全部纳入县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平台进行运行。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农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纳入全镇目标考核,并加强工作的督查推动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党建办牵头农村公共空间治理督查考核工作,加强对各部门、各村(社区)农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落实的督查推动。重点突出五个方面工作进行督查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党建办牵头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就相关工作完成情况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考核,汇总考核结果,提出奖惩建议,报领导小组审定。对工作不力和持续落后的责任单位、个人提交领导小组采取组织措施。

  (四)营造浓厚氛围。进一步整合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以及新媒体等资源,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深入报道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让公众看到空间治理的成效与收益,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引领广大群众融入其中,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共治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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