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电力土建设计说明

  巴南区滨江片区 C 地块二期周边市政道路工程 电力土建施工图设计说明1 设计依据 1.1 设计规范、标准 (1)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2016)

 (2)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2014)

 (3)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 5221-2016)

 (4)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2018)

 (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6)

 《电力电缆用导管技术条件 第 3 部分 氯化聚氯乙烯及硬聚氯乙烯塑料电缆导管》DL-T 802.3-2007 (7)

 国标图集《110KV 及以下电缆敷设》(12D101-5)

 (8)

 国标图集《电力电缆井设计与安装》(07SD101-8)

 (9)

 国网图集《国家电网公司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10kV 电缆分册)》 (10)《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关于印发电缆专业管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渝电综【2019】3 号 (11)《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关于印发电力电缆及通道本质安全提升指导意见的通知》渝电综【2019】4 号 1.2 设计基础资料、工程资料 (1)业主与我院签订的合同 (2)《巴南区土地利用规划》

 (重庆市规划院,2013.12) (3)《巴南区道路交通规划》

  (重庆市规划院,2013.12)

 (4)《新燕尾山隧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

  (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9.12)

 (5)本项目道路等其他专业图纸 (6)业主提供的 1:500 现状管线地形图 (重庆市勘测院

 2019 年 12 月)

 2.前期审查意见及执行情况 本项目暂未进行初设审查,相关程序正在办理中。

 3 工程概况 3.1 工程背景及区位 巴南区是重庆主城空间主要拓展地区,是重庆都市发达经济圈九区之一,其中心区域是重庆主城十一个外围组团之一,在重庆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重庆直辖以来,巴南区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化进程也较快,但巴南区农村与城市并存,经济发展不平衡,这与重庆主城与都市圈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要求是极不相称的。经济要发展,交通需先行,大力发展道路交通是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突破口之一。

 巴南滨江建设带是主城区“加快发展”的十大城市片区之一,也是巴南区城市功能拓展区的主战场,主要包括李家沱、花溪和龙洲湾街道。按照“自然、亲

  水、生态、休闲”的中央活动区理念,正进行大规模的招商引资工作。随着开发力度的加大和开发范围的扩大,片区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特点逐渐凸显。故巴南公路公司特委托我院对巴南区滨江片区 C 地块三期周边市政道路工程进行设计,以解决交通出行的需求。

 项目区域位置

 巴南区区位优越,位于重庆主城南部,属主城九区之一,东与涪陵、南川接壤,南与綦江相连,西与江津、九龙坡、大渡口毗邻,北与南岸、江北、渝北、长寿交界。区政府驻地龙洲湾距市中心 8km、距重庆机场 45km、重庆火车站22km、重庆港口 23km,长江流经境内 60 余 km。

 3.2 工程规模 巴南区滨江片区 C 地块二期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共有 3 条道路,其中次干路 1 条,道路总长 0.456km。支路 2 条,支路总长 0.792km。共约 1.248km。

 次干路为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 30km/h,标准路幅 26m;支路为双向两车道,设计时速 20km/h,标准路幅 16m。项目规模如下表:

 道路名称 道路等级 路幅宽度(m)

 道路长度(km) 纵 4 路 A 次干路 26 0.456 横 2 路 A 支路 16 0.432 纵 3 路 A 支路 16 0.36 合计

  1.248 3.3 设计范围 本次设计内容为巴南区滨江片区 C 地块二期周边市政道路工程的电力工程(土建)施工图设计。

 3.4 片区电力现状及规划 3.4.1 电力现状 (1)在横二路 A 道路桩号 K0+260 至 K0+370 段存在 1 孔电力管线,通过物勘资料显示和现场实际踏勘,该管线为照明和视频监控电源,电源来自桩号K0+310 处存在的现状照明控制柜一台(控制柜电源来源尚未查明,推测为施工区域内室内接出),管线及控制柜均在本期拆除。

 (2)在横二路 A 道路桩号 K0+180 至 K0+210 处道路南侧存在现状箱变一台和现状电力管线 2 孔,物勘资料显示权属为电力公司,推测为该区域施工用电下火点。10kV 电源从北向经架空线路引来,线路横跨待建横二路 A,终端杆位于横二路 A 人行道上,考虑道路施工后期拆除。道路施工期间可保留,协商供电局通过该处下火搭电。

 (3)在横二路 A 道路桩号 K0+370 至 K0+460 段存在现状电力管线 1 孔,物勘资料显示为空管,本期拆除。

 (4)在纵四路 A 桩号 K0+220 至 K0+280 段存在现状管线一孔,物勘资料显示权属为电力公司,推测为开发商施工临时敷设,本期拆除。

 3.4.2 电力规划 因该工程直接开展施工图设计,暂未收集到该片区电力规划资料。

 4.电力工程设计 (1)新建电力 纵四路 A(次干路)于道路东侧、距路边石 0.8 米布置 12 孔电力排管。

 纵三路 A(支路)于道路东侧、距路边石 1 米布置 9 孔电力排管,横二路 A(支路)于道路南侧、距路边石 1 米布置 9 孔电力排管。

  本项目所有道路电力管线均单侧布置于道路右侧人行道,具体布置位置详见《综合管网标准横断面》。

 每隔 200 米设置电力过街一处,次干路、支路为 6 孔电力排管,主干路为9 孔电力排管。

 (2)电力排管 本工程道路电力管线(土建)采用电力排管,管材采用 CPVC 电力电缆保护管(φ167×8.0),并使用配套管枕。电缆保护管内壁应光滑无毛刺,环刚度 SN≥8000N/㎡。选用 CPVC 电力电缆保护管必须符合《埋地式高压电力电缆用氯化聚氯乙烯(PVC-C)套管》(QBT 2479-2005)、《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2018)及《电力电缆用导管技术条件 第 3 部分氯化聚氯乙烯及硬聚氯乙烯塑料电缆导管》(DL/T802.3)的规定,管材的外观质量、尺寸及耐久度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质量要求。

 地下埋设的保护管,应满足埋深下的抗压和耐环境腐蚀性的要求。电缆管在施工时沟底平整,电缆管的中心间距大于 0.22 米,人行道下多层电缆管间隔 2.0 米安装电缆管架一组,电缆管层间中心间距 0.22 米,用 C20 混凝土包封。车行道下采用 C20 素混凝土全线包封。电力排管在人行道下覆土(管顶至路面)不小于 0.7 米,车行道覆土按 1.0m 控制。

 电力排管通过地基稳定地段,如管子能承受土压和地面动负载,则可在管子镶接处用钢筋混凝土或支座做局部加固。通过地基不稳定地段,必须在两工井之间用混凝土全线加固排管。

 电力排管应设置纵向排水坡度,不宜小于 0.3%。

 (3)工作井 (1)每座封闭式电力工作井的顶板应设置直径不小于 700mm 人孔 1 个。

 (2)每座电力工作井的底板应设有 500×500×500mm 集水坑,向集水坑的泄水坡度不小于 0.5%,集水坑内设置一根Φ75UPVC 排水管与就近的雨水井相连;如果就近的雨水井底高于电缆井底,在电缆管下用Φ75UPVC 排水管与低处电缆井连通便于排出电缆井内积水,排水管道坡度按 1.5%安装。

 (3)每座电力工作井的两侧除需预埋供安装立柱支架等铁件外,在顶板和底板以及于排管接口部位,还需预埋供吊装电缆用的吊环以及供电缆敷设施工所需的拉环。

 (4)每座电力工作井外侧设一组(3 根)长 2.5 米的 L50×5 镀锌角钢作接地体,最小埋深 0.8m,在工作井四周均匀接地。

 (5)安装在电力工作井内的金属构件采用-50×5 镀锌扁钢与接地体连接,要求接地电阻不大于 10 欧姆。

 (6)电力工作井两侧的排管孔口应封堵。

 (7)工作井的设置原则:

 A.直线段工作井的距离不宜大于 50m,在转弯和分支处以及高程变化较大时应设置人孔井,以便电缆的穿入和抽出。当有电缆中间接头时,人孔井的尺寸还需考虑中间接头的安装和检修方便; B.电力井均选用《国家电网公司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 10kV 电缆分册》内 E 模块。电力排管的直通井选用 E-1-9 型,三通井选用 E-3-3 型,四通井选用 E-4-3 型。

 (8)工作井的净高不宜小于 1.9m。

  (4)接地 沿电力排管包封外侧通长敷设-50×50热镀锌扁钢作水平接地极,埋深不小于0.8m,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与电力井的接地线可靠连接。

 5.管线施工 (1)管道放线 本工程电力排管放线均按检查井坐标严格放线,检查井坐标点为主线管道轴线投影与检查井横轴线交点。

 (2)沟槽开挖 管线沟槽开挖边坡应有一定的坡度以保证施工安全。沟槽开挖边坡最陡值根据不同土质按 1:0~1.5 控制(详见管道断面图),如果现场条件不允许,必须采取加支撑等措施。排管开挖断面按电力排管横断面图实施,开挖坡度根据土质情况调整,不明之处参照《国家电网公司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 10kV 电缆分册》。

 对于填方地段,须在填方进行至管顶标高 1.0m 之上后方可开挖管道沟槽,填方应按道路路基要求进行。

 (3)地基处理 管线地基承载力不小于 0.2Mpa。沟槽在填方地段或沟槽超挖的,管道基础以下必须分层夯实回填,密实度不小于 90%,当检查井位于车行道下时,应在检查井四周采用砂石回填,回填宽度不宜小于 40cm。

 对于地质条件较差地段,如淤泥、杂填土等,必须进行换填。换填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用原土、砂石、浆砌片石、素混凝土等,具体采用材料及换填深由不同的地质情况确定。

 (4)沟槽回填 管线沟槽回填必须在混凝土及砂浆达到 80%以上设计强度后方可进行。回填要求分层压实、对称均匀回填,密实度不小于 90%,当检查井位于车行道下时,应在检查井四周采用砂石回填,回填宽度不宜小于 40cm。

 回填材料采用沟槽开挖的土石方就近回填,但回填料的粒径不得大于 0.1m;在道路范围内,压实度应达到道路路基密实度要求。

 管区(沟槽底至管顶以上 1.0m 范围内)禁止采用推土机等大型机械进行回填。管顶严禁使用重锤夯实。

 6.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提示 6.1 沟槽开挖支护 6.1.1 危大工程范围 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6.1.2 保障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完成相关审查程序后实施。

 施工单位应选择有丰富经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支护体系的施工。基坑开挖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监测,实施动态设计和信息化施工。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采用坑探或触探等各种勘探方法查明基坑内及基坑周

  边的各类建(构)筑物及各类地下设施,包括给排水管道、电力、电信及煤气等管涵的分布和现状,并对现有的各类管涵应进行保护。

 施工单位应按设计施工,由于某些原因导致施工确有困难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协商解决。由于某些不可预见的客观原因、不可抗力、地质条件的变异性或者由于施工导致工程出现险情,施工单位应及时抢险,消除险情。

 在沟槽开挖期间及管道施工过程中,对可能出现的险情应准备充分的应急措施,备足抢险设备和物资,如钢管、编织袋、反铲等。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仔细阅读并领会本工程的工程地质报告、地形地貌以及设计说明和意图。实施时若实际工程地质条件、地形地貌与本工程的工程地质报告、地形地貌有较大差异时,应及时通知监理、勘察、设计和甲方协商解决。

 6.2 混凝土模板支撑 6.2.1 危大工程范围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5m 及以上,或搭设跨度 10m 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 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2 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模板及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应能可靠地承受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荷载,模板不凹凸、支架不偏移、不扭曲。

 6.3 拆除工程 6.3.1 危大工程范围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信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6.3.2 保障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 核实现状管线权属单位,协商保护或迁移的具体措施方案及安排; 管线交叉时,考虑临时性管线让永久性管线;非主要管线让主要管线;易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压力管让重力管;小口径管让大口径管;技术要求低的管线让技术要求高的管线; 管线水平垂直净距及覆土深度应符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规定的要求。特殊情况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距离时必须进行局部特殊处理,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

 7.施工注意事项 (1)采用排管敷设时,沿电缆路径设置电力标志,避免误挖破坏。

 (2)电缆排管必须经电力试验单位测试(包括压路试验和通流试验等)合格后方可使用。

 (3)管沟在施工过程中,开挖到其他管道,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保护。

 (4)电力管线实施时,应根据现场情况与相交的所有道路电力管网延伸接顺,并预留接口与规划道路未实施的交叉路口电力管网接顺。如果过街管标高无法满足覆土要求时,可采用路面加固措施来保证过街管的安全。如遇管线和工作井位置有重合及冲突时,通告设计院确认后,根据施工现场情况进行调整。交叉口施工时,须与相交道路管线接口位置核对无误后实施,保证管线接顺。

 (5)本次设计电力工作井、转角井等现浇钢筋混凝土构筑物(含图集做法)配筋:当直径 d<12mm 采用 HPB300 钢筋,直径 d≥12mm 采用 HRB400 钢筋。

 (6)图中未尽事宜,应参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国家标准图集等执行。

  (7)电力盖板选用成品下沉式不锈钢盖板,所选井盖应符合国家标准《检查井盖》(GB/T 23858-2009)的要求 (8)本次设计电力排管规模主线定为 9-12 孔,相交道路主线过街通道与现状保持一致,预留过街定为 6-9 孔。施工单位施工前需请业主单位协调与当地电力公司沟通,将本次设计文本送至电力公司审查,电力公司根据其运营情况,对电力管线土建部分进行技术审查。电力排管管材及各节点大样工艺须征得电力公司同意后方可施工,并要求电力公司相关部门参与施工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

 8.电力土建工程量表

 8.1 横 2 路 A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1 电力排管(6 孔)

 CPVC 管(φ167×8.0)

 40 m 2 电力排管(9 孔)

 CPVC 管(φ167×8.0)

 500 m 3 电力排管(12孔)

 CPVC 管(φ167×8.0)

 30 m 4 直通井 E-1-9 12 座 5 三通井 E-3-3 2 座 6 四通井 E-4-3 2 座 7 热镀锌扁钢 50×5 630 m 8 热镀锌接地角钢 m 120 L50 x5 9 UPVC 排水管 Φ110(按每井 20m 考虑)

 320 m 10 挖方

 3500 m³ 11 填方

 2800 m³ 8.2 纵3路A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1 电力排管(6 孔)

 CPVC 管(φ167×8.0)

 20 m 2 电力排管(9 孔)

 CPVC 管(φ167×8.0)

 320 m 3 直通井 E-1-9 8 座 4 三通井 E-3-3 1 座 5 热镀锌扁钢 50×5 375 m 6 热镀锌接地角钢 m 67.5 L50 x5 7 UPVC 排水管 Φ110(按每井 20m 考虑)

 180 m

 挖方

 2800 m³ 8 填方

 2500 m³ 8.3 纵4路A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1 电力排管(9 孔)

 CPVC 管(φ167×8.0)

 30 m 2 电力排管(12孔)

 CPVC 管(φ167×8.0)

 420 m 3 直通井 E-1-9 12 座 4 三通井 E-3-3 1 座 5 热镀锌扁钢 50×5 500 m 6 热镀锌接地角钢 m 100 L50 x5 7 UPVC 排水管 Φ110(按每井 20m 考虑)

 260 m

 挖方

 3000 m³ 8 填方

 2700 m³ 注:本工程量表仅作为施工图预算参考,具体以实际发生量计。电力排管长度均为单孔长度。

推荐访问:土建 电力 市政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