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

 xx市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和全省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xx办发〔xx〕x号)等文件要求,围绕基层党建“两化两统筹”工作思路,按照“六项基本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党建+”理念,着眼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理顺领导体制,强化基础功能,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抓好街道社区、机关、高校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互联网企业及新兴精神生产群体等各领域党建工作,提高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效应,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xx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xx区尚属于村改居过渡期,考虑xx区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时间过渡,可按照“两年三步走”的方式推进,从2019年开始进行,在吸收其他县(市、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

 三、理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领导体制

 1.在市级层面,改革完善城市基层党建领导体系。纵向构建市、区、街道、社区四级领导体系,市委对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依托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总体规划和全面指导,推动市属各单位、行业、领域党建工作与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有机联结。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每年向市委常委会汇报一次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各县(市、区)参照市级做法,抓好区域内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统筹谋划和推动落实。

 2.在县级层面,进一步建立党建协调体系。各县(市、区)党委、高新区党工委、xx区党工委,负责抓好区域内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统筹谋划和推动落实,发挥县(市、区)直机关工委、县(市、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工委等直属党(工)委的作用,推动市、县(市、区)两级的单位、行业、领域党建工作紧密衔接。县级城区已设立街道的,构建县(市、区)、街道、社区三级领导体系。未设立街道的,设立专门的社区管理机构,对社区实行统一管理,构建县(市、区)、社区管理机构、社区三级领导体系。理顺余江县社区管理体制,设立专门的社区管理机构,并实际运转。不在城区范围内的乡镇所属社区,按现行领导体系运行。

 3.在街道层面,推进街道职能调整和功能优化。推行街道“大工委”制,将辖区内规模较大、影响力较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社区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吸纳其中担任兼职副书记或委员,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联席会,协调辖区单位“共驻共建”相关事项,共同讨论、决定事关辖区发展的重大事务和问题,并积极做好参与和落实工作。充分发挥城市街道“大工委”在区域化党建工作中的统筹协调功能,着力推动社区、小区、驻区单位、两新组织党组织同驻共建新格局。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聚焦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的主责主业,深化街道职能转变。根据实际情况下设综合党委,负责抓好兜底管理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及商务楼宇、商圈市场、互联网企业等党建工作。

 4.在社区层面,调整社区党组织设置和运行体制。社区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为党委,吸收结对共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担任社区党委兼职副书记或兼职委员,不占社区党组织班子职数。社区党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委会,遇有重大事项随时召开,共同研究讨论解决区域内的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以及社区建设和管理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对社区党员和驻区单位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社区运行“一委一居一站”模式。“一委”即社区党委,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一居”即社区居民委员会,充分发挥自治作用;“一站”即社区党群服务站,提供公共服务。

 四、切实强化街道和社区建设

 5.切实减轻街道和社区负担。在街道,取消招商引资、协税纳税职能,取消职能部门直接考核街道的做法。在月湖区试点赋予街道党工委对区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街道规划参与权和综合管理权、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等。在社区,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区(市、县)要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抓好社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精简社区工作会议和台账,全面清理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求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各类证明。实行街道统一对社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各职能部门减少日常对社区工作的检查,不再单独组织对社区工作的考核评比活动,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

 6.强化街道和社区工作力量。全面实施以“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坚持基本制度、开展基本活动、提升基本服务、强化基本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六项基本建设”。在街道,选优配强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注重把党建工作能力强、城市治理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的党员干部选拔进街道党(工)委班子,舍得把工作业绩突出、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党员干部选配到街道党(工)委书记岗位,不得把街道党(工)委书记作为安置性岗位进行安排。新提拔进入街道领导班子的干部,应当具有街道或社区工作经历。推动街道力量下沉到社区,探索选派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及优秀中层干部到社区挂职锻炼。调整街道内设机构设置,设立社区管理办公室,履行集中精力抓党的建设、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维护社区平安等职能。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党委班子成员兼任,并从街道现有工作人员中择优调配办公室专职人员。每个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要确保不少于4名专职人员。在社区,根据社区规模、人口数量、居民构成等因素,对社区管辖范围进行合理调整。全面核定社区“两委”干部职数,力争3年内按要求配备到位。选优配强社区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各县(市、区)要研究制定社区干部选聘办法,采取多种措施引进一批大学本科毕业生到社区工作。自xx年起,原则上新进社区干部一律公开考试选聘。通过基层选拔、社会招聘、组织委派等多种渠道,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加大社区购买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强、完善社区发展党员工作。

 7.强化社区干部激励保障。xx年底,将中心城区、高新区和县级城区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报酬提高到本区(市、县)新录用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公务员转正定级后的科员工资水平(基本工资和规范津贴补贴)。完善社区干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建立绩效管理办法,对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加大奖励力度。建立社区干部“阶梯式”报酬模式,将报酬待遇与担任职务、工作年限、工作实绩相衔接,并形成动态调整和正常增长机制。按规定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完善社区干部退出机制,健全完善不胜任、不称职社区干部解聘、辞退制度。畅通上升渠道,提高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定向招录公务员比例;在街道领导班子副职出现缺额时,应拿出一定名额,从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进行选拔。加大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力度,对连续任职满2届、表现特别优秀、群众公认并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在街道事业编制有空编的前提下,经过规定程序可转为事业编制;招聘和转为事业编制后,可继续在社区工作。

 8.提升社区基础保障水平。自xx年起,在保障社区“两委”干部报酬的基础上,各县(市、区)统筹各类资金,保障每个社区工作经费不少于5万元,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中心城区、高新区社区不少于10万元、县级城区社区不少于5万元并逐年增加,将涉及社区的支持政策和相关项目、资金捆绑打包,直接由社区党组织负责落实。严格按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xx府发〔xx〕9号)文件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应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社区管理服务设施,且确保每个社区管理服务设施用房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按照“办公场所面积最小化、服务场所面积最大化”的要求,加强场地的综合利用,进一步整合街道办公用房和综合服务设施,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校等办公场所和资源设施,实行开放共享,鼓励有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提供场所、设施,确保2019年底前所有城市(县城)社区场所全面达标。

 五、建立健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机制

 9.健全共建机制。按照“就近就便、相对均衡”的原则,合理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中心城区社区结对共建,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月湖区委组织部、xx区党群工作部统筹安排。贵溪市、余江县、高新区的城市(县城)社区,由县(市、区)组织部门统筹安排。每个社区的结对共建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个,居住人口较多、辖区面积较大、工作任务较重的社区,可适当增加结对共建单位。共建单位要与结对社区党组织签订共建协议,明确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交流党建工作经验、党务干部交流挂职、解决实际困难、为社区办实事等共建事项;要组织在职党员到居住地或结对共建社区党组织报到,每个社区报到党员人数一般应控制在100名以内,报到党员要做到“五个一”,即:每年至少参加1次社区党组织生活、与社区干部进行1次座谈、开展1次社区调研、认领1个“微心愿”、当1天社区志愿者。鼓励有特长的党员主动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提倡有帮扶能力的报到党员直接联系帮扶1名社区困难群众。依托智慧党建平台,建立健全在职党员社区报到情况登记制度,把社区表现情况纳入参加社区报到党员民主评议和年度考核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干部联系服务社区作用。各级党代会代表要把社区报到与履行代表职责结合起来,既落实好社区报到要求,又履行好代表职责。

 10.建立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开放机制。结合开展单位社区结对共建和在职党员回归社区行动,在不改变党员隶属关系的前提下,提倡社区设置“地缘型”“业缘型”“趣缘型”等功能型党组织,广泛开展共上党课、共过“主题党日”、共同开展各类服务等“开放式”活动。市、区(市、县)两级分别组建由先进典型、专家学者、党务干部、普通党员组成的党员师资库,采取“菜单式”选学、“自主式”讲学等多种方式,提高党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利用智慧党建这一平台,促进基层党建、基层治理、公共服务等各类信息资源整合,实现区域互动、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引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辖区各类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参与开放活动,推动组织联建、队伍联议、项目联办、阵地联用、成效联考,打造“一阵地多功能”新平台,深化党建带群建促社建。在月湖区试点依托社区建设综合型党群服务中心,力争xx年年底前,打造一个1500平米以上的党群服务中心。到2020年,力争每个县(市、区)、高新区、xx区各有1个综合型党群服务中心。

 11.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综合考虑地域分布、党组织和党员规模、驻区单位及居民数量等因素,统筹城市管理、创建文明城市、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科学划分网格单元,调整优化城市网格设置。在各城市网格成立网格党支部或网格党小组,鼓励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小组长和有较高威望的退休党员等担任网格长、网格员,兼任网格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结合深入推进在职党员回归社区行动,探索吸收在职党员中的医护人员、教师、律师、专业化社会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人才参与城市网格的管理与服务。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民主协商制度,不断深化社区民情理事会制度,建立健全居务监督委员会。在月湖区试点建立社区“道德法庭”,发挥社区内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等作用,调处社区居民纠纷,及时发现、纠正居民不文明行为。抓好城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全面推行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居民委员会为主导、居民为主体的党建引领自治共治德治法治一体化模式。

 六、严格落实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责任

 12.明确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党委、高新区党工委、xx区党工委要履行抓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各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要履行直接责任。县(市、区)、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明确责任清单。各单位党组(党委)要自觉履行抓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职责,严格按照《xx市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见附件)及市委有关部署要求,分工抓好落实。逐级建立市、县(市、区)、街道、社区抓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3.建立领导挂点联系社区制度。建立挂点社区“双联系”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和共建单位挂点社区“双联系”制度。安排市委常委和市政府领导班子中的党员副职挂点联系社区。各县(市、区)参照市里的做法做好挂点联系社区工作。统筹安排所属单位与社区结对共建,共建单位挂点支持社区建设。

 14.切实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依托xx智慧党建平台,逐级建立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调度通报、动态管理、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制度。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对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定期调度,并作为基层党建工作巡察的重要内容。把履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把各有关职能部门、行业系统党(工)委履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以及各单位开展结对共建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指标体系。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严肃批评;对问题较多、长期打不开局面的进行通报,并约谈相关责任人;对抓党建不力、出现严重后果的进行问责。

 附件:xx市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附 件

 xx市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工作内容

 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协助单位

 完成时间

 理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领导体制

 1.市委对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依托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总体规划和全面指导。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每年向市委常委会汇报一次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各县(市、区)参照市级做法,抓好区域内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统筹谋划和推动落实。

 市委组织部、

 各县(市、区)

 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xx年3月底前

 2.县级城区已设立街道的,构建县(市、区)、街道、社区三级领导体系。未设立街道的,设立专门的社区管理机构,对社区实行统一管理,构建县(市、区)、社区管理机构、社区三级领导体系。

 各县(市、区)

 xx年6月底前,长期坚持

 3.确定余江县试点设立专门的社区管理机构,于xx年9月前设立并实际运转。

 余江县

 xx年9月前

 4.城市(县城)社区党组织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设置为党委,运行“一委一居一站”工作模式。

 各县(市、区)

 xx年6月底前

 切实强化街道和社区建设

 5.在街道,取消招商引资、协税纳税职能,取消职能部门直接考核街道的做法。

 市委办、

 市政府办

 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区)

 xx年12月底前

 6.推动街道力量下沉到社区,探索选派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及优秀中层干部到社区挂职锻炼。

 各县(市、区)

 xx年6月底前

 7.调整街道内设机构设置,设立社区管理办公室,合理调配一定数量的现有工作人员作为专职人员。每个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要确保不少于4名专职人员。

 各县(市、区)

 xx年6月底前

 8.试点赋予街道党委对区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街道规划参与权和综合管理权、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等。

 月湖区

 xx年12月底前

 9.落实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清理规范社区工作机构和牌子,精简社区会议和台账,实行街道统一对社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各职能部门减少日常对社区工作的检查,不再单独组织对社区工作的考核评比活动,不能直接“一票否决”。

 市民政局

 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区)

 xx年9月底前清理到位,长期坚持

 切实强化街道和社区建设

 10.对社区管辖范围进行合理调整。全面核定社区干部职数,力争3年内按要求配备到位。

 各县(市、区)

 市民政局

 xx年6月底前

 11.研究制定社区干部选聘办法,自xx年起,原则上新进社区干部一律公开考试选聘。

 各县(市、区)

 市民政局

 xx年6月底前

 12.选优配强社区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

 各县(市、区)

 市委组织部

 市民政局

 xx年6月底前

 13.建立社区干部“阶梯式”报酬模式,将报酬待遇与担任职务、工作年限、工作实绩相衔接,并形成动态调整和正常增长机制。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

 xx年6月底前

 14.按规定为社区干部办理“五险一金”。

 各县(市、区)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xx年12月底前

 15.建立社区干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完善社区干部退出机制,健全完善不胜任、不称职社区干部解聘、辞退制度。

 各县(市、区)

 xx年6月底前

 16.加大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定向招录公务员、公开选拔街道领导班子副职力度。

 市委组织部

 市编办

 市人社局

 各县(市、区)

 长期坚持

 切实强化街道和社区建设

 17.自xx年起,各县(市、区)统筹各类资金,保障每个社区工作经费不少于5万元,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中心城区、高新区社区不少于10万元、县级城区社区不少于5万元。

 各县(市、区)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

 xx年12月底前统筹到位,长期坚持

 18.自xx年起,新建住宅小区应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社区管理服务设施,且确保每个社区管理服务设施用房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

 市民政局

 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国资委、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

 xx年12月底前调整到位,长期坚持

 19.在月湖区试点依托社区建设综合型党群服务中心,力争xx年年底前,打造一个1500平米以上的党群服务中心。

 月湖区

 xx年12月底前

 20.每个县(市、区)、高新区、xx区各有1个综合型党群服务中心。

 各县(市、区)

 2020年12月底前

 建立健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机制

 21.合理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

 市委组织部、

 各县(市、区)

 市直机关工委、

 市国资委

 xx年6月底前

 22.共建单位与结对社区党组织签订共建协议,帮助解决社区实际困难问题;组织在职党员到结对共建社区党组织报到。

 市委组织部、

 各县(市、区)

 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各结对共建单位

 xx年9月底前到位,长期坚持

 建立健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机制

 23.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校等办公场所和资源设施,实行开放共享,鼓励有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提供场所、设施。

 市委组织部、

 各县(市、区)

 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委非公有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工委、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xx年9月底前到位,长期坚持

 24.调整优化城市网格设置,成立网格党支部或党小组。选好配强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和网格长、网格员。

 各县(市、区)

 市委政法委、市城管局、市民政局

 xx年9月底前

 25.试点建立社区“道德法庭”,发挥社区内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等作用,调处社区居民纠纷,及时发现、纠正居民不文明行为。

 月湖区

 xx年12月底前

 26.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民主协商制度,建立健全居务监督委员会,全面推行用党建引领自治共治德治法治的一体化模式。

 市委组织部、

 市民政局

 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

 长期坚持

 27.探索吸收在职党员中的医护人员、教师、律师、专业化社会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人才参与城市网格的管理与服务。

 市委组织部

 ?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xx年12月底前

 建立健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机制

 28.结合开展单位社区结对共建和在职党员回归社区行动,广泛开展共上党课、共过“主题党日”、共同开展各类服务等“开放式”活动。

 市委组织部

 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委非公有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工委、各结对共建单位

 长期坚持

 29.依托社区党群服务站,引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辖区各类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参与开放活动,深化党建带群建促社建。

 市委组织部、

 各县(市、区)

 市民政局、市总工会、

 团市委、市妇联

 长期坚持

 严格落实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责任

 30.县(市、区)、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具体方案措施,明确责任清单。

 各县(市、区)

 xx年6月底前

 31.参照省委模式,逐级建立市、县(市、区)、街道、社区抓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市委组织部、

 各县(市、区)

 市直相关职能部门

 xx年3月底前,长期坚持

 32.建立领导干部和共建单位挂点社区“双联系”制度。

 市委组织部、

 各县(市、区)

 xx年6月底前

 33.将履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纳入各级党组(党委)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市委组织部、

 各县(市、区)

 xx年12月底前到位,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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