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排查知识

  事故隐患

 隐患,是指隐藏的祸患,即隐藏不露、潜伏的危险性大的事情或灾害。

 事故隐患,是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归纳为 21 大类: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水害、坍塌、滑坡、泄漏、腐蚀、触电、坠落、机械伤害、煤与瓦斯突出、公路设施伤害、公路车辆伤害、铁路设施伤害、铁路车辆伤害、水上运输伤害、港口码头伤害、空中运输伤害、航空港伤害、其他类隐患等。

 在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中,要注意检查以下较普遍存在的事故隐患: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

 主要有 11 类,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中人的主要直接原因。

 1、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操作错误。

 2、人为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体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有干扰和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9、忽视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或未能正确使用。

 10、不安全装束。

 11、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接触和处理错误等。

 二、物的安全状态

 主要有 4 类,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中物的主要直接原因。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3、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

 4、生产(施工)场地作业环境不良。

 三、管理上的缺陷

 主要有 7 类,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中管理上的主要间接原因。

 1、技术和设计上缺陷。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够。

 3、劳动组织不合理。

 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5、没有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或者不健全。

 6、没有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或者不健全。

 7、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经费不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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