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
电
工
1、一般规定
1.1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1.2 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1.3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1.4 熔化焊锡、焊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1.5 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1.6 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1.7 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1.8 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2、设备及内线安装
2.1 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2.2 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结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2.3 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2.4 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2.5 管子煨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搭设牢固,并设栏杆。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
2.6 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钩眼。传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2.7 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3、电气调试
3.1 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并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3.2 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实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防点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3.3 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3.4 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干型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3.5 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3.6 电器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4、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4.1 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4.2 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电压(千伏)
距离(米)
6以下
10~35
44
60~110
0.35
0.60
0.90
1.50
4.3 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4.3.1 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4.3.2 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4.3.3 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作短路接地。
4.3.4 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4.3.5 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4.3.6 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4.4 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传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护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4.5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作接地和接零。统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4.6 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4.7 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4.8 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第三直属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