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商法》2023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58)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商法》2023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58)
一、单项选择趣(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1分,共10分)
1.商法的调整对象是( )。

A. 市场经济关系 B.市场经营活动关系 C.政府对经济的调控关系 D.商事关系 2.某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将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甲股份公司仍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该合并事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欲办理商业登记。应办理的登记是( )。

A. 解散登记 B.变更登记 C.设立登记 D.注销登记 3.下列选项中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是( )。

A.董事 B.经理 C.董事长 D.执行董事 4.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B.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C.有限合伙人可以执行合伙事务,但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D.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5.以下为A建筑公司破产案件中当事人提出的破产抵销主张,其中不能合法成立的选项是( )。

A.甲工厂主张抵销23万元:“万科公司收取我厂141万元预付工程款后,未履行合同即宣告破产;
在此之前,我厂有23万元给万科公司的结算款,付给的汇票因记载不当被银行退回。” B.乙工厂主张抵销49万元:“破产案件受理前,万科公司欠我厂设备货款120万元;
万科公司曾退回一台质量不合格的机器,其已付价金为49万元,双方达成协议按退货处理。” C.丁公司主张抵销142万元:“我公司欠万科公司工程款256万元;
在万科公司破产宣告前,我公司作为保证人向银行偿付了万科公司所欠的142万元债务。” D.丙公司主张抵销85万元:“我公司欠万科公司工程款187万元;
在万科公司破产宣告后,M建材厂将其对万科公司的85万元债权转移到我公司,以抵偿其欠我公司的债务。” 6.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 )。

A.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破产债权;
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B.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破产债权 C.破产债权;
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D.破产债权;
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7.和解协议草案不包括的内容( )。

A.清偿债权的期限 B.清偿债务的办法 C.清偿债务的期限 D.清偿债务的财产来源 8.证券市场的种类不包括( )。

A.股票市场 B.债券市场 C.百货市场 D.国债市场 9.我国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

A.公开原则 B.守法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 C.公平原则 D.公正原则 10.下列各选项中错误的是( )。

A.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B.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C.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赔偿的权利 D.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有权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 10分)
11.公司章程对下列主体具有约束力( )。

A.公司本身 B.股东 C.公司职工 D.公司的交易对象 12.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表述错误的是( )。

A.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权的标的 B.在一般情形下,公司不得回购本公司的股票 C.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D.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内不得转让 13.关于破产管理人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管理人的报酬属于破产费用 B.管理人辞去职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许可 C.管理人可以由机构担任,也可以由个人担任 D.管理人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也可以由债权人会议任命 14.庞某购得新车一辆并在保险公司办理了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某日庞某驾车时被徐某违章驾驶的出租车将其新车后部撞坏,造成损失1万元,则( )。

A.庞某既可以选择向徐某索赔,也可以选择要求保险公司索赔 B.若庞某放弃对徐某的索赔权,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C.若保险公司向庞某支付了保险赔偿金,则庞某不得再向徐某索赔 D.若徐某向庞某支付了赔偿金,则庞某仍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 15.关于人身保险,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法人可以成为投保人 B.法人可以成为被保险人 C.未出生的胎儿可以成为被保险人 D.人身保险的投保人不按期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判断题(正确的画√,错误的画×,每题1分,共10分)
16.营利商行为,就是依行为性质,无论什么人实施都构成商行为的行为。(× ) 17.公司新设合并指参加合并的各公司合并成一个新公司,合并各方解散。( √ ) 18.公司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只能由其法定代表人来行使。( × ) 19.新人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20.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企业的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致时,应当以前者为准。( × ) 21.对债权人来说,破产宣告使他们获得了向破产人追偿权利的许可。( √ ) 22.只要汇票的背书为连续的,持票人无需另行提出任何证据,即可行使权利。(√ ) 23.信息公开是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基本制度。( √ ) 24.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经当事人请求,可以撤销该合同的法律效力。

( × ) 25.《保险法》规定我国商业保险经营机构只能采取股份有限保险公司的形式。(× )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26.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7.有限合伙: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组织。

28.破产和解:和解是指具备破产原因的债务人,为避免破产清算,而与债权人团体达成以让步方法了结债务的协议,协议经法院认可后生效的法律程序。

29.公司债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依照证券法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发行的,具有固定面值、偿还期限和利率,承诺期限届满时无条件偿付本金和利息给持券人的一种有价证券。

30.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五、筒答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31.简述商行为的概念及其分类。

答:概括地说,商行为就是适用商事法律规范的营利行为。关于商行为的概念和范围,各国商法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广义商行为包括了市场交易中的各种法律行为,如买卖、租 赁、借贷、担保、运送、仓储、证券、票据、保险等等。从本质上讲,商行为就是市场中经常 化、专门化和规范化的行为。

商行为可以划分为绝对商行为和营业商行为。绝对商行为,就是依行为性质,无论 什么人实施都构成商行为的行为。营业商行为是以营利为目的并具有营业性质的行 为,即必须具备营业的性质才受商法调整。

32.简述公司类型。

答:(一)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三)一人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四)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五)无限责任公司 无限责任公司实质上仍然是一种合伙企业,其最主要的特征是出资人(企业的所有人、合伙人、老板)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六)两合公司 两合公司是指某种公司的出资人既有承担有限责任的股东,也有承担无限责任的股东。

六、论述题(14分)
33.试述保险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及其后果。

答:(1)当事人一方有义务通知对方事项却没有通知,除了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不论当事人是否故意,对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2)-方违反告知义务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在保险中,告知义务是当事人必须遵循的诚信原则,投保人故意隐瞒,或因过失遗漏,或因错误陈述,足以变更或减少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危险估计的,这些故意或过失的行为都可导致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3)当事人违反特约条款义务,致使原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双方均可提出解除合同,无须对方协商。

(4)保险欺诈嫌疑,主要是指保险金额超过保险标的价值的,保险标的不存在的,保险标的不合法的等情形,保险人发现这些情形时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解除后,合同自始无效,根据责任的大小,已交付的保险费应返还给投保人,已受领的保险金应当返还给保险人,被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七、案例分析(20分)
34. 2006年1月16日,A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电脑购销合同,双方约定:由乙公司向A公司供应电脑100台,货款为50万元,交货期为2006年1月25日,货款结算后即付3个月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1月24日,A公司向乙公司签发并承兑商业汇票一张,金额为50万元,到期日为2006年4月24日。2月10日,乙公司持该汇票向S银行申请贴现,S银行审核后同意贴现,向乙公司实付贴现金额47.2万元,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S银行。该商业汇票到期后,S银行持A公司承兑的汇票提示付款,因该公司银行存款不足而遭退票。于是,S银行向A公司交涉票款。A公司以乙公司未履行合同为由拒绝付款。2006年11月2日,S银行又向乙公司追讨票款,未果。为此,S银行诉至法院,诉称:
(1)汇票的承兑人A公司偿付票款50万元及利息。

(2)要求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A公司辩称:该商业承兑汇票确系由A公司签发并经承兑,但乙公司未履行合同,有骗取票据之嫌,故拒绝支付票款。乙公司辩称,原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太短,无法按期交货,可以延期交货,但汇票追索时效已过了6个月,S银行不能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试问:
(1)A公司是否应履行付款责任,为什么? (2)乙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 答:(1)A公司应当履行付款责任。

在本案中,A公司作为承兑人,也是出票人,不能以乙公司未履行合同为由拒付票款,该抗辩事由只可以对乙公司,不得对抗其他善意持票人。S银行通过贴现,支付了相应的对价,经原持票人背书后成为新的善意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

(2)乙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

我国票据法规定背书人以背书转让票据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依法被迫索和现追索的金额和费用。但是,S银行在追索时,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6个月的追索时效,因此乙公司不需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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