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施工防汛应急预案(同名9605)

 环巢湖地区生态保护修复三期工程-肥东县沙河整治工程-沙河下游防洪工程

 防 汛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环巢湖地区生态保护修复三期工程-肥东县沙河整治工程-沙河下游防洪工程项目部

  7 2017 年 年 4 4 月 月 5 15 日

 防 汛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为 了 有 效 防 御 灾 害 性 洪 水 , 规 范 防 汛 抗 洪 程 序 , 切 实 保 障 人 民 生 命 财 产 安全 , 最 大 程 度 的 减 轻 灾 害 损 失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防 洪 法 》 和 《 中 华 人民 共 和 国 防 汛 条 例 》 规 定 , 结 合 我 工 程 项 目 防 汛 工 作 的 实 际 情 况 , 制 定 本 预案 。

 一 、 防 汛 应 急 救 援 组 织 机 构

 1 1 、 事 故 现 场 总 指 挥 由 项 目 经 理 部 经 理 担 任 ;

 2 2 、 伤 员 营 救 组 由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担 任 组 长 , 各 施 工 队 分 别 抽 调 作 业 人 员组 成 ;

 3 3 、 物 资 抢 救 组 由 施 工 队 长 担 任 组 长, , 、 仓 库 管 理 员 、 各 施 工 队 分 别 抽 调施 工 人 员 组 成 ;

 4 4 、 消 防 灭 火 组 由 安 全 员 担 任 组 长 , 各 施 工 工 区 兼 职 安 全 员 、 各 施 工 队 分别 抽 调 作 业 人 员 组 成 ;

 5 5 、 抢 险 物 资 供 应 组 由 材 料 员 、 各 施 工 队 物 资 管 理 人 员 组 成 ;

 6 6 、 后 勤 供 给 组 由 项 目 部 办 公 室 人 员 组 成 ;

 7 7 、 现 场 临 时 医 疗 组 由 现 场 医 护 人 员 和 各 施 工 队 分 别 抽 调 人 员 组 成 ;

 8 8 、 防 汛 应 急 救 援 领 导 小 组 的 日 常 办 事 机 构 为 工 地 办 公 室 。

 二 、 项 目 经 理 部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的 职 能 和 职 责

 1 1 、 事 故 现 场 总 指 挥 的 职 能 和 职 责 :

 a a 、 所 有 事 故 现 场 操 作 的 指 挥 和 协 调 ;

 b b 、 现 场 事 故 评 估 ;

 c c 、 保 证 现 场 人 员 和 公 众 应 急 行 动 的 执 行 ;

 d d 、 控 制 紧 急 情 况 ;

 e e、 、 现 场 应 急 行 动 的 指 挥, , 与 在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的 反 应 操 作 副 总 指 挥 的 协 调; ;

 f f 、

 作 好 应 急 救 援 处 理 现 场 指 挥 权 转 化 后 的 移 交 和 应 急 救 援 处 理 协 助 工作 ;

 g g 、 做 好 消 防 、 医 疗 、 交 通 管 制 、 抢 险 救 灾 等 各 公 共 救 援 部 门 联 系 工 作 。

 2 2 、 伤 员 营 救 组 的 职 能 和 职 责 :

 a a 、 引 导 现 场 作 业 人 员 从 安 全 地 带 疏 散 ;

 b b 、 对 受 伤 人 员 进 行 营 救 至 安 全 地 带 。

 3 3 、 物 资 抢 救 组 的 职 能 和 职 责 :

 a a 、 抢 运 可 以 转 移 的 场 区 内 物 资 ;

 b b 、 转 移 可 能 引 起 新 危 险 源 的 物 品 到 安 全 地 带 。

 4 4 、 保 卫 疏 导 组 的 职 能 和 职 责 :

 a a 、 对 场 区 内 外 进 行 有 效 的 隔 离 工 作 和 维 护 现 场 应 急 救 援 通 道 畅 通 的 工作 ;

 b b 、 疏 散 场 区 外 的 居 民 撤 出 危 险 地 带 。

 5 5 、 抢 险 物 资 供 应 组 的 职 能 和 职 责 :

 a a 、 迅 速 调 配 抢 险 物 资 器 材 至 事 故 发 生 点 ;

 b b 、 提 供 和 检 查 抢 险 人 员 的 装 备 和 安 全 配 备 ;

 c c 、 及 时 提 供 后 续 的 抢 险 物 资 。

 6 6 、 后 勤 供 给 组 的 职 能 和 职 责 :

 a a 、 迅 速 组 织 后 勤 必 须 供 给 的 物 品 ;

 b b 、 及 时 输 送 后 勤 供 给 物 品 到 抢 险 人 员 手 中 。

 7 7 、 现 场 临 时 医 疗 组 的 职 能 和 职 责 :

 a a 、 对 受 伤 人 员 作 简 易 的 抢 救 和 包 扎 工 作 ;

 b b 、 及 时 转 移 重 伤 人 员 到 医 疗 机 构 就 医。

 。

 、

 三 、 调 度 值 班

 项 目 部 成 立 相 应 的 水 灾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 在 汛 期 安 排 人 员2 24 4 小 时 值 班 , 值 班 电 话

 在 险 情 发 生 第 一 时 间 及 时 上 报 应 急 救 援 总 指 挥 , 同 时 上 报 公 司 总 部 领 导。

 。

 四 、 应 急 准 备

 1 1. . 项 目 部 办 公 室 在 防 汛 应 急 救 援 领 导 小 组 的 领 导 下 , 负 责 组 织 各 施 工 工区 制 定 相 应 的 应 急 预 案 , 做 好 准 备 工 作 。

 2 2. . 办 公 室 负 责 做 好 天 气 预 报 信 息 的 收 集 、 跟 踪 和 传 递 工 作 , 督 促 各 部 门落 实 汛 期 的 值 班 人 员 , 并 做 好 记 录 。

 3 3. . 接 到 县 防 办 或 项 目 各 工 区 按 照 所 在 地 发 布 的 有 关 紧 急 警 报 通 知 后 , 项目 部 防 汛 应 急 救 援 领 导 小 组 的 全 体 人 员 应 立 即 召 开 会 议 , 并 组 织 项 目 经 理 部作 好 抗 灾 准 备 工 作 , 督 促 做 好 各 项 应 急 措 施 , 各 施 工 队 应 加 强 巡 逻 检 查 , 配备 好 抢 险 器 材 和 物 资 。

 4 4. . 办 公 室 组 织 各 施 工 队 制 订 水 灾 事 故 处 理 预 想 的 应 急 措 施 。

 5 5. . 各 施 工 队 按 防 汛 区 域 做 好 应 急 措 施 , 使 施 工 现 场 的 排 水 系 统 畅 通 。

 6 6. . 项 目 部 防 汛 应 急 救 援 领 导 小 组 组 织 应 急 预 案 的 实 施 和 检 查 , 办 公 室 督促 各 部 门 做 好 检 查 并 记 录 。

 五 、 应 急 响 应

 1 1. .

 当 汛 期 到 来 时 , 项 目 部 防 汛 应 急 救 援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地 点 设 在 项 目 部 办公 室 。

 2 2

 . . 项 目 部 办 公 室 负 责 联 络 防 汛 应 急 响 应 有 关 事 宜 , 并 组 织 各 施 工 队 实 施应 急 响 应 的 预 案 。

 3 3. .

 各 施 工 队 应 积 极 配 合 办 公 室 工 作 , 并 按 制 定 的 应 急 响 应 预 案 实 施 。

 4 4. .

 当 发 生 严 重 意 外 防 汛 情 况 时 , 防 汛 应 急 救 援 领 导 小 组 应 立 即 报 告 政 府有 关 部 门 , 以 求 得 援 助 和 指 导 , 并 及 时 向 领 导 报 告 , 同 时 应 组 织 全 体 抢 险 人员 根 据 灾 害 事 故 情 况 的 特 点 , 实 施 有 效 的 应 急 措 施 , 争 取 短 时 间 内 , 努 力 将损 失 、 不 利 因 素 降 至 最 小 程 度 或 消 除 。

 5 5. .

 当 发 生 一 般 意 外 事 件 时 , 各 部 门 按 应 急 措 施 进 行 事 件 的 处 置 , 及 时 撤离 人 员 和 重 要 物 资 , 控 制 和 防 止 事 件 扩 大 , 努 力 将 损 失 或 不 利 因 素 降 至 最 小程 度 。

 当 确 认 发 生 防 汛 事 故 时 , 由 现 场 负 责 人 下 令 , 报 告 值 班 室 , 组 织 所 有 现场 施 工 人 员 将 施 工 机 械 加 以 安 置 保 护 , 现 场 施 工 人 员 由 班 组 长 带 队 全 部 撤 离 。被 困 施 工 人 员 来 不 及 撤 离 的 , 应 选 择 地 势 较 高 地 方 躲 避 洪 水 , 进 行 自 我 保 护 ,等 待 组 织 救 援 。

 六 、 组 织 抢 险

 1 1 、 项 目 部 组 织 各 施 工 队 及 时 清 点 人 员 , 确 认 有 无 被 困 人 员 , 并 集 结 待 命 ,不 得 私 自 外 出 ;

 2 2 、 项 目 部 组 织 抢 险 突 击 队 , 由 各 施 工 队 抽 调 精 壮 工 人 组 成 , 负 责 安 装 堆砌 砂 袋 , 规 范 水 流 方 向 ;

 3 3 、 在 配 备 充 分 照 明 、 救 生 设 备 时 , 由 项 目 部 决 定 组 织 身 体 素 质 好 的 工 人执 行 救 援 活 动 ;

 4 4 、 卫 生 员 做 好 准 备 , 并 视 汛 情 提 前 与 定 点 医 院 联 系 。

 七 、 保 安 措 施

 1、在发生水灾时,保安应加强巡视,隔离安全地带,禁止闲杂人员围观,禁止一切人员进入危险区域,禁止地方老百姓进入施工现场; 2、加强现场看护,未经现场负责人同意不得放入任何人员。

 八 、 预 防 措 施

 1 1 、 在 现 场 显 著 位 置 配 备 适 当 的 救 生 器 具 , 如 救 生 圈 、 安 全 绳 、 长 竹 竿 等; ;

 2 2 、 对 讲 机 等 联 系 工 具 保 持 畅 通 ;

 3 3 、 自 备 发 电 机 和 照 明 专 线 保 持 良 好 工 作 状 态 ;

 4 4 、 现 场 预 备 沙 袋 等 物 , 利 于 堵 水 和 引 导 水 流 方 向 。

 九 、 受 影 响 区 域 的 疏 散 机 制

 在 对 施 工 场 区 周 边 情 况 的 摸 查 基 础 上 , 应 确 立 事 故 现 场 外 影 响 区 域 的 疏

 散 路 线 和 方 向 , 形 成 行 之 有 效 的 疏 散 通 道 网 络 。

 应 急 状 态 时 , 由 应 急 总 指 挥决 定 下 达 应 急 疏 散 令 。

 保 卫 疏 导 组 引 领 受 影 响 区 域 的 居 民 从 疏 散 通 道 网 络 疏散 、 撤 退 。

 十 、 交 通 管 制 机 制

 交 通 管 制 机 制 由 事 故 现 场 警 戒 和 交 通 管 制 两 部 分 构 成 。

 ( (1 1) ) 警 戒

 事 故 发 生 后 , 对 场 区 周 边 必 须 警 戒 隔 离 。

 其 任 务 和 作 用 是 :

 保 护 事 故 现场 、 维 护 现 场 秩 序 、 防 止 外 来 干 扰 、 尽 力 保 护 事 故 现 场 人 员 的 安 全 等 。

 ( (2 2) ) 交 通 管 制

 事 故 发 生 后 , 及 时 通 知 交 警 部 门 , 对 事 故 发 生 地 的 周 边 道 路 实 施 有 效 的管 制 , 其 主 要 目 的 是 为 救 援 工 作 提 供 畅 通 的 道 路 。

 十 一 、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的 培 训 与 演 练

 本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的 培 训 和 演 练 按 《 陇 西 县 防 汛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 培 训 和 演练 的 有 关 要 求 执 行 。

  十 二 、 事 故 报 告 及 预 案 的 评 审

 事 故 发 生 后 , 由 办 公 室 负 责 督 促 事 故 发 生 的 施 工 队 写 出 《 灾 害 情 况 分 析报 告》 》 , 并 组 织 相 关 人 员 评 审 本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的 适 应 性 , 如 发 现 该 预 案 部 分 条款 不 适 应 时 则 对 本 预 案 予 以 修 订 。

  环 巢 湖 地 区 生 态 保 护 修 复 三 期 工 程- - 肥 东 县 沙 河 整 治工 程- - 沙 河 下 游 防 洪 工 程 项 目 部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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