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设备采购项目询价成交公告5493

  询价通知书

 询价编号 :

 AYCG (2017 7) )1 18 78 号 (第二次)

 采购项目:

 安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设备 项目

  安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盖章有效)

 二○一 七 年 十一 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03 第二章 询价须知„„„„„„„„„„„„„„„„„„„„„„„„„„„06 第三章 资格要求„„„„„„„„„„„„„„„„„„„„„„„„„„„10 第四章 采购项目要求„„„„„„„„„„„„„„„„„„„„„„„„„11 第五章

 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编制要求„„„„„„„„„„„„„„„„12 第六章

 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15 第七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相关文书格式„„„„„„„„„„„„20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27

  第一章

 询价公告

 一、公告名称:安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询价采购安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设备项目的公告。

 二、采购预算:42.865 万元 三、询价编号:AYCG(2017)178 号(第二次)。

 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五、项目名称:安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设备项目。

 六、采购人:安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七、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合同包。(采购项目要求及清单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八、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7 年 11 月 28 日 9 时到 2017 年 11 月 30 日 17 时 00分(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00,节假日除外)

 九、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免费获取。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及以上或自供应商单位成立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

  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二)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报名时应出示报名供应商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交交易中心留存(加盖供应商鲜章)。

 十、供应商报名地点:安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岳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408室)。

 十一、询价通知书:免费(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十二.询价保证金:

 供应商参加询价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询价通知书规定数额的询价保证金,并作为其询价的一部分。

 询价保证金交纳额度及方式:

 询价保证金额度:8000 元(大写:捌仟元整)

 交款方式:询价保证金采用询价单位账户转账方式缴纳。

 收款单位:安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安岳支行 银行账号:123931923374 交款截止时间:2017 年 12 月 1 日 17:00(询价保证金须注明采购询价编号,

 如分包须注明包号和分包缴纳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缴款金额:合同标的 10%,方式、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同投标保证金一致。

 缴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将履约资料交安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十三、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安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岳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大会议(竞谈)室]

  十四、响应文件、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2017 年 12 月 6 日 14 时30 分。

 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和报价文件件将被拒绝。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安岳县岳阳镇兴安路 188 号 联系人:贺女士 电

 话: 15183232319 集中采购机构

 名

 称: 安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安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28)24520193 传

 真:(028)24533291 保证金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24520162

 二○一七年十一月

  第二章

 询价须知

 1 1. .

  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公开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采购货物中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供应商应尽可能提供。

 2.

 有关定 义及相应职责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 :安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2 “集中采购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询价事宜的机构。本次询价的集中采购机构是安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3“询价采购单位”包括“采购人”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2.4“询价供应商”系指领取了询价通知书拟参加询价和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其职责如下:

 2.4.1 负责对询价通知书错、漏之处提出澄清、说明要求或质疑; 2.4.2 按要求交纳询价保证金; 2.4.3 按要求编制询价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 2.4.4 派询价供应商代表参加询价活动,对询价小组就询价响应文件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询价供应商代表是指在询价过程中代表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处理询价事宜的人员,包括询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取得授权的询价供应商单位人员; 2.4.5 配合采购人组建的询价小组在询价前进行的审查工作; 2.4.6 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服务; 2.4.7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3.

 合格的询价供应商

 合格的询价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询价公告”第九条的基本条件;

  (2)在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了询价通知书并登记;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询价通知书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参与询价时应在其响

  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清单,如果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予以认定处理。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 询价费用

 询价供应商参加询价的有关费用由询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5. 询价通知书 的澄清、修改

 5.1 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询价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5.2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递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执行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5.3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方式通知所有购买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5. .4 询价供应商要求对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询价通知书发售截止时间前按询价通知书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询价采购单位。

 5.5 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属于安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采购人。

 6 6 . 询价通知书 的组成

 6.1 询价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询价供应商没有对询价通知书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询价供应商的风险。

 7 7 、 询价通知书 格式

 7.1 询价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五章“供应商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编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并按照第七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相关文书格式”填写相关内容。若“询价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相关文书格式”给予的填写空间不足,询价供 应商可在原格式基础上增加填写空间,除明确允许询价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询价供 应商不得以“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相关文书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无效。

 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由询价供应商自行编写。

 8 8 .询价保证金

  8.1 询价供应商询价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询价通知书规定数额的询价保证金,并作为其询价的一部分。

 8.2 询价保证金交纳额度及方式详见:“第一部分 询价公告第十二条”。

 8.3 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缴纳规定数额询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8.4 未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8.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如果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或报价文件的。

 (2)由于供应商提供虚假响应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供应商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其它情形。

 9 9 、组建询价小组

 询价小组由 3 人以上(含 3 人)的单数组成,其中询价专家所占比例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采用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采购人派 1 名代表作为询价小组成员参与询价。

 10、 、 询价会 10.1集中安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询价会,询价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1、 、 询价会 程序 (1)宣布询价会开始。询价时间到,主持人宣布询价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询价会的询价供 应商及主持、记录等工作人员,根据询价供 应商签到表的签到情况(注:询价供 应商签到表仅作为询价供 应商是否在询价报价截止时间到场询价的凭证)”宣布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询价会时,由各询价授权代表对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4)主持人当众宣布各询价供 应商授权代表检查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

 (5)宣布询价会结束。

  12 、询价

 12.1 询价工作由集中采购执行机构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三人以上(含三人)的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3 、本次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数量

 本次询价不邀请特定供应商,均以报名供应商的家数为准,但必须有三家及以上。

 14 、询价供

 应商参加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4.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14.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询价供应商; 14.3 与采购单位、其他询价供 应商恶意串通; 14.4 向采购单位、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14.5 在询价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 14.6 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询价供 应商,属于不合格询价供 应商,其询价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15、 在评审、询价过程中,如果询价供 应商试图向采购组织机构、询价小组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施加任何压力,影响询价、开标、询价及询价工作,都将会导致其询价或询价被拒绝。

 16 、 询价活动终止的情形:

 16.1 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6.2 递交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6.3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7 、 询价失败的情形:

 17.1 询价结束后,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不足三家的; 17.2 供应商报价符合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不足三家的; 17.3 其他无法继续开展询价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18 、 质疑和投诉

 详细规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见《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按照“谁主要相关,谁直接负责”的原则,对资格和资质、商务、技术等方面的意见、质疑和因未按顺序确定评审结果的质疑由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同时抄送代理机构),对采购组织工作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如既涉及采购人又涉及招标人,应按事项分别提交质疑书,不能一文同时质疑两个单位,否则不予受理(不清楚质疑对象的,提出质疑前须向代理机构询问清楚向谁提出质疑)。

 第三章

 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依据)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注:三证合一的公司提交合并后的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次采购项目主要内容。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原件); 5、供应商 2015 年、2016 年完整的审计报告或具有健全财务制度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6、询价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7、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声明和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原件);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原件); 9、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它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原件); 10、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原件); 1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注:1、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新成立的公司或个体经营户提交成立时间内能够提供的资料。

 2、询价供应商询价时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公司提交合并后的新证)的原件供询价小组查验,否则询价无效。

  第四章

 采购项目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主要参数 数量(套)

 1 单反相机 有效像素不低于 2400 万 镜头配置 18-135,支持 USM 技术 镜头采用防抖设计,光圈范围 3.5-22。

 支持不低于 7 张连拍速度 具备无线传输及控制功能,NFC 功能 内置闪光灯,支持外置闪光灯 取景方式采用光学取景及 LCD,可触摸,大小 3 英寸 采用相位对焦及 45 点对焦模式 支持接口支持数码端子、HDMI mini 输出端子、外接麦克风输入端子、耳机端子/遥控端子、无线遥控。

 存储卡可采用 SDHC 配件:闪光灯、脚架 10 3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车辆闯入报警设备 一、一体化事故现场车辆闯入报警设备 1.1、设备用途:

 一体化事故现场车辆闯入报警设备(简称车辆闯入报警设备)满足在系统检测到有车辆闯入事故现场警戒区时,即时声光报警及无线远程报警,警示现场工作人员及时躲避闯入车辆。

 车辆闯入报警设备应能够与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规范》GA/T 1044.1-2012 要求的一级防护设备:诱导警示屏联动报警。当诱导警示屏被路面行驶的车辆碰撞后,车辆闯入报警设备中便携报警器应即时报警。产品遵照并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车辆闯入报警设备》(GA/T 1262-2015)标准要求。全套设备需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

 1.2、设备功能 1)车辆闯入报警设备的一体化预警器与交通锥固定连接为一体,使用时一次完成布设及收放,多个交通锥可进行叠放存储及运输,可当预警器或交通锥损坏时,可方便的进行分离、更换。

 2)一体化预警器配套交通锥应符《交通锥》GB/T 24720-2009 要求。

 3)一体化预警器应有方向警示灯及环形警示灯,光色为红、黄两种颜色,应具备闪烁功能。多个一体化预警器组合使用时,红色、黄色灯光均应能同频同时点亮,黄色灯光应可同频顺序点亮(诱导模式),现场一体化预警器最多组合数量应不少于 64 个。

 1

  4)车辆闯入报警设备的便携式报警器可选配穿戴式报警器。

 5)当一体化预警器检测到车辆闯入时,一体化预警器红色灯光快速闪烁,并发出报警声响,现场所有一体化预警器均红色灯光快速闪烁,并发出报警声响。

 6)便携式报警器应有灯光显示设备工作状态,当改变系统设置时,应有语音提示改变后工作模式。

 7)便携式报警器接收到一体化预警器发出的无线预警信号时,应发出震动、声响及红色灯光报警信号,灯光报警闪烁频率应高于故障闪烁频率。

 8)车辆闯入报警设备中每一个单独设备在开机时应具备开机自检功能并有相应故障灯光及语音提示。

 9)车辆闯入报警设备在工作时,每一个一体化预警器、便携式报警器必须具备实时自检功能,当现场任何一个一体化预警器发生故障时,所有便携式报警器均进行故障警示。当任何一个便携式报警器发生故障时,该便携式报警器进行故障警示。

 10)多个一体化预警器、便携式报警器使用时应能自动组网。无线网络应安全可靠,不受强电磁干扰。

 11)充电箱应满足电气安全性要求。充电箱应能防水、耐压、并具有自动伸缩的电源线,以车载充电或者室内充电的形式为车辆闯入报警设备充电。

 1.3、技术指标 1)一体化预警器警示灯发光强度,红色不低于 50cd,黄色不低于 50cd。

 2)一体化预警器闪光频率和亮暗时间比如下:

 a) 非报警状态的闪光频率应为 40 次/min~75 次/min,亮暗时间比为 1:1~1;b) 报警状态的闪光频率应是非报警状态的 1.5~2 倍,亮暗时间比为 1:1。

 3)

 一体化预警器发光时的颜色应为 GB/T8417 规定的红色和黄色。

 4)当车辆撞击一体化预警器时,被撞一体化预警器应在 50ms 内发出声、光及无线报警信号,其它一体化预警器应在200ms 内发出声、光及无线报警信号。

 5)报警器应在车辆撞击一体化预警器 200ms 内发出声、光及震动报警。

 6)一体化预警器声响报警声压级不小于 80db,报警器声响报警声压级不小于 70db。

 7)一体化预警器至便携式报警器无障碍无线传输距离不小于 500m,使用无线传输中继设备时传输距离不小于 1000m。

 8)一体化预警器和无线传输中继设备防护等级不低于GB4208规定的IP65。报警器防护等级不低于GB4208规定的IP54。充电箱防护等级不低于 GB4208 规定的 IP53。

 9)报警设备应能在下述环境正常使用: a)温度:-40℃~+60℃;b)相对湿度:10%~95%。

 1.4、设备配置(每套):

 一体化预警器 5 个、便携式报警器 3 个、无线传输中继设备和充电箱各一个。

  二、移动显示设备 移动式 LED 道路交通信息显示屏(简称移动式显示屏)应能与一体化事故现场车辆闯入报警设备组网报警,当设备被车辆碰撞、人为移动后,能通过短信发出报警信号。移动式显示屏折叠后可置于警车或工程抢险车上。可独立放置于路面工作,具备一定的防风能力。移动式显示屏应符合公安部《移动式 LED 道路交通信息显示屏》(GA/ T 742-2016)标准要求。

 2.1、设备功能:

 1)移动式显示屏折叠状态时外部不应有任何连线,不工作时可折叠收起。

 2)移动式显示屏内部可存储不小于 100 条图形、警示、诱导文字及符号,并可使用屏体外部按键进行选择。

 3)显示内容更改:可通过移动终端 WIFI 更改;手机短信方式远程更改;显示屏按键、手写板方式更改。

 2.2、技术指标 1)显示单元应能显示汉字、英文字母、阿拉伯数字及简单图形。每屏至少应能显示 4 个汉字,每个汉字应不小于16×16 点阵,数字、英文字母应不小于 16×8 点阵;像素点间距应不小于 8 mm。

 2)显示方式:具有清屏(全黑)、静止显示、左移、滚屏显示、闪烁等显示方式。

 3)移动式显示屏中应预设有交通控制信息,具有断电保护功能;通过控制按钮应能选择预设的交通控制信息,设置显示方式。

 4)移动式显示屏显示信息和显示方式可通过无线方式控制。

 5)使用环境及电力要求:温度:-20℃~+65℃;相对湿度:10%~93%。充足电后应能连续使用 10h 以上。防护等级 IP53。

 2.3、设备配置(每套):

  一体化显示设备、设备专用箱(袋)、防风缆、交直流充电装置 1 套。

 4 激光测距仪 1、测量范围:0.05-200m 2、测量精度:1mm 精确到 0.1mm 3、IP65 防水防尘; 4、4 倍变焦数码瞄准器; 5、360°倾斜传感器 测角精度 0.2° 6、长距离测量模式 7、智能蓝牙 4.0

 免费草图软件及传输软件 8、面积、体积、勾股、三角、梯形、高度跟踪功能等 9、尺寸 143*58*29mm 10、重量:198g 15

  5 交通事故 勘查箱 采用铝合金箱,装备警戒隔离带高强度聚光电筒、轮胎压力表、布卷尺,钢卷尺、钢丝钳、活动扳手交通绘图模板、放大镜等工具和器材。

 配置:

 1.LED 电筒 1 把 2.轮胎压力表 1 只 3.警戒隔离带 1 卷 4.交通指挥棒 1 根 5.三十米布卷尺 1 把 6.三米钢卷尺 1 把 7.红印泥 1 盒 8.钢丝钳 1 把 9.美工刀 1 把 10.螺丝枇(十字)75mm1 把 11.螺丝枇(十字)125mm1 把 12.螺丝枇(一字)75mm1 把 13.螺丝枇(一字)125mm1 把 14.活动扳手 1 把 15.手术剪 1 把 16.直头止血钳 1 把 17.直头镊子 1 把 18.放大镜 1 把 19.指南针 1 只 20.粉笔盒 1 只 21.粉

 笔 10 支 22.物证塑料瓶 2 只 23.签字笔 1 支 24 记号笔(红)1 支 25.记号笔(黑)1 支 26.三角尺 1 付 27.比例直尺 1 把 28.交通事故现场绘图模板 1 块 29.记事夹 1 只 30.医用手套 2 付 31.汗布手套 2 付 32.物证塑料袋(小)10 只 33.物证塑料袋(大)10 只 34.毛

 巾 1 条 35.铝合金箱 1 只

 4 6 移动雷达 测速仪 1、 系统要求 1.1 系统组成要求 抓拍系统主要应由锂电池、高清智能一体机、机动车测速仪主机、测速雷达、无线传输模块等组成。

 1.2 系统结构要求 抓拍系统应由前端采集子系统、网络传输子系统和后端管理子系统构成。

 1.3 前端采集子系统 每套设备前端采集系统应包含图像采集单元、测速单元、图像处理及控制单元、补光单元、电源供电单元、超速抓拍软件等。

 前端采集系统应能够实现车辆捕获、车辆信息记录、车辆行驶速度测定、抓拍车辆高清图片、环境补光、图片处1

  理及控制、数据加密和设备供电等功能。

 当通行车辆经过抓拍系统的监测区域时,当雷达检测到有超速车辆进入高清图像采集单元的视场后,应能够拍摄2 张违法车辆图片,同时,须在图片上叠加实测速度值、违法时间、地点、执法单位、方向、防伪等信息构成车辆超速违法记录。系统同时应具备卡口的过车记录功能,当雷达检测到有超速车辆进入高清图像采集单元的视场后,则通过软件控制高清图像采集单元拍摄 1 张过车图片,同时,须在图片上叠加实测速度值、时间、地点、执法单位、方向、防伪等信息构成过车记录,采集到的信息支持采用有线或无线方式传输到后台。

 (1)图像采集单元 系统应采用不低于 500 万像素高清智能图像采集单元,配备高清镜头,对车辆进行特征图像抓拍;自动调整采集单元的参数,保证在不同亮度环境条件下输出高质量的图片,并自动控制频闪补

  光灯的开启和关闭,图片能实现对违法车辆号牌特写抓拍和环境确认,具有记录超速车辆信息包括:2 张高清图片、目标车速、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行驶方向、超速百分比、使用单位、防伪信息等,图片格式为 JPEG。

 (2)测速单元 雷达应具有测速精度高、信息量大、方向性好、定位准、捕获率高等显著特点。

 (3)图像处理及控制单元 应采用高灵敏度低噪点的工业级 CCD 嵌入式高清图像采集单元实现高清图像抓拍,主要由“高清 CCD 图像传感器+ARM 嵌入式系统+嵌入式 Linux 操作系统+32/64GB 电子硬盘”组成,整体采用嵌入式一体化设计,将高清图像采集、处理及存储单元集成为一体,实现高清图像数据抓拍后处理、控制和传输。该单元主要支持软件实现抓拍图像的清晰化处理、车牌识别、图像加密、本地存储、数据上传、参数设置及远程控制等功能。具有图像清晰度高、系统稳定性高、安装调试简单方便等显著特点。

 (4)嵌入式软件 设备应采用嵌入式软件,实现高清图像采集抓拍记录、数据存储、高清图像采集单元及雷达等设备参数设置、设备自检、设备管理、数据传输及远程控制等功能,应可实现和现有的违法系统对接,实现网络化管理。

 1.4 网络传输子系统 要求网络传输系统主要实现前端采集系统与中心管理系统的数据和图像信息的传输,可以采用光纤传输或无线传输方式进行传输。

 1.5 后端管理子系统 要求后端管理系统主要用于交通管理中心远程接收违法车辆的图文信息及对前端抓拍设备进行简单的参数设置,并对接收到的车辆数据信息进行车辆查询、布控管理、区间管理、设备管理及车辆信息监控等。

 2、系统主要功能要求 2.1 车辆捕获及测速功能

  系统必须采用多功能数字化窄波平板测速雷达进行车辆捕获和测速,可以捕获 1~4 个车道的车辆。支持同向和反向抓拍功能。自动抓拍和记录超速车辆图片,生成超速违法证据,存储车辆超速信息。

 2.2 高清图片抓拍记录功能 设备应采用高清图像采集单元和高清镜头,对超速车辆自动抓拍,图像能清晰的分辨车牌号码及现场环境。记录2 张高清超速违法图片,连同目标车速、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行驶方向、设备编号、超速百分比、执法单位、防伪码等信息,形成一条完整的车辆超速违法证据。

 2.3 数据存储功能 前端设备应配有 64GB 大容量电子硬盘,能够临时存储不少于 15 万条超速车辆信息。系统数据存储包括违法信息存储和交通流量信息存储两部分。

 违法图片采用采用 JPEG 编码,以 JFIF 文件格式存贮,压缩因子 70,图片经过压缩后所占空间较小。数据信息存储采用循环覆盖存储策略,当超出最大存储容量时,要求能够自动对车辆信息和图片进行循环覆盖。

 2.4 超速实时报警功能 系统可以根据路段情况及大、小车型设置超速限值。当通过车辆的速度超过限值时,能远程报警或现场报警。

 2.5 图像记录防篡改功能 每张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片应包含管辖区域内的上一级公安部门认定的原始防伪信息,防止原始图片在传输、存储和校对过程中被人为篡改,保证数据的有效性。

 2.6 传输功能 系统数据应支持采用光纤、ADSL、3G 或 4G 等多种传输方式传输,保证设备 24 小时在线,及时传回监测数据并支持后台设备远程对前台设备的监测、维护。传输的内容包括违法车辆图文信息、流量信息、设备工作日志级管控数据等。

 2.7 日志管理功能 系统应具有日志记录功能,可通过查询相关日志信息进行故障诊断等。

 2.8 远程维护功能 应支持可根据需要将违法图象通过网络主动上传或者手动下载到服务器,同时也可根据需要远程访问抓拍系统数据库,对抓拍系统参数进行更改和查看抓拍系统的实时运行状态,实现对抓拍系统的远程维护和故障诊断。

 2.9 断点续传功能 当前端监测设备与后台之间的网络传输出现故障或网络中断时,前端设备抓拍的高清图像及记录的车辆信息暂存于前端,当网络恢复后应能够自动断点续传回后端,以防止前端设备采集的通行车辆和违法车辆数据丢失。

 2.10 时钟校时功能 系统前端设备应可以与系统后端的基准时钟定时校正。

  2.11 响应时间 测速仪的响应时间应不大于 0.5S。

 2.12 计时误差 测速仪 24h 计时误差应不超过 1S。

 3、详细配置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参数 单位 数量 1 机动车测 速仪主机 1、存储功能:支持 SD/SDHC ,配置 64G SD 卡。

 2、支持协议:TCP/IP、HTTP、DHCP、DNS、RTP/RTCP 支持 FTP 上传图片 通用功能:密码保护

 3、屏幕尺寸:内置七寸触摸屏,显示分辨率 1024*600。

 4、工作温度:-10℃~65℃

 , 最高输入 DC30V

 套 1 2 高清智能 一体机 1、像素 500 万。

 2、分辨率 2432*2048 像素。

 3、配置 computer 镜头。

 4、CCD 类型: 1”CCD

 5、快门速度:1/48 秒~1/59000 秒 套 1 3 测速雷达 1、雷达工作频率:24.125GHz; 2、工作频率:(24.15±0.05) 3、*测速范围:5—250Km/h

 4、测速方向: 同向、反向、双方向 5、工作时间:连续工作>24 小时

 块 1 4 锂电池 专用大功率锂电池,电池容量 18AH,提供相机、雷达、无线传输模块等系统部件的电源,可供主机连续工作 13 小时以上,含配套充电器。

 块 1 5 无线传输模块 1、支持网络:3G:CDMA2000 1X RTT,CDMA2000 EV-DO REL 0,CDMA2000 EV-DO REV A ;4G 网络。

 块 1 6 三脚架 移动使用设备及闪光灯时使用 套 1 7 一体化雷达测速仪软件 V1.0 车辆捕获及测速功能、实现目标信号识别功能 项 1 8 配套线缆 包括测速仪内部线束等。

 套 1

  7 警务通 基本要求:与四川省公安厅及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移动警务软件进行过兼容测试,并实现完全兼容。

 (1)专用移动警务终端技术要求:

 1.适配性:投标产品符合《四川新一代移动警务手持终端选型技术要求(试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2.处理器、存储:处理器八核 1.3GHz 及以上,64 位架构;RAM≥2G ;机身自带存储空间 ROM≥16GB 3.屏幕:屏幕:≥1920×1080 像素、5 寸<屏幕尺寸≤6.0 寸,屏幕对比度≥400:1,屏幕最大亮度≥400cd/㎡,阳光下清晰可视。

 4.卫星定位功能:支持 GPS 跟北斗卫星定位功能;北斗定位功能符合国家 GJB 5407-2005《导航定位接收机通用规范》标准 5.摄像头:前置摄像头≥500 万像素,后置摄像头≥1300 万像素 6.通信制式:支持 TD-LTE/LTE FDD/TD-SCDMA/WCDMA/CDMA2000/CDMA 1X/GSM 制式 7.跌落:PDA 终端在单独使用的情况下,能达到 1.2 米跌落后无外观明显损坏和功能损坏。

 8.电池:主机电池容量达到 4000mAH 及以上。

 9.NFC:终端具有 NFC 功能 10 指示灯:支持红、蓝、绿三色指示灯,可通过三色指示灯指示接处警信息,一次按键红灯常亮,二次按键蓝灯常亮,三次按键绿灯常亮,5S 后指示灯自动熄灭 11.便携性:终端主机尺寸小于 164*83*11.5 (mm),主机重量不超过 230 克,操作携带方便。

 12.稳定性:为确保设备稳定可靠性,设备取得入网许可证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13.配件需求:充电器,数据线,电池、耳机 14.防水、防尘级别:终端主机取得大于或等于 GB4208-2008 标准中 IP67 的防尘、防水等级 15.安全性:为确保信息安全性,设备取得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符合 GA/T 1085-2013 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通用技术要求 16.数据加密:应支持数据在存储、传输、处理过程中的完整性与保密性保护。

 17.身份鉴别管理:支持用户身份认证,支持安全卡,SIM 卡与设备绑定。

 18.支持公安部加密卡(一所、三所、信大捷安):≥8G,需支持四川省移动警务平台 19.设备证书通过 3C 认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20.可靠性:移动警务通须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防尘防水检测报告、1.2 米及以上抗跌落测试报告。中标商在签定合同时须出具移动警务通制造商的授权书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2)打印机背夹技术参数要求:

 1.兼容性:与专用移动警务手持终端主机兼容 2.产品尺寸:小于等于 217*95*53mm 10

  3.产品重量:小于 330 克 4.打印机:高速热敏打印机,打印速度 60 毫米/秒,每行点数 384 点,纸张类型:热敏纸,57mm 宽,纸卷直径 30mm 5.条码扫描:内置霍尼韦尔一维条码扫描模组,兼容二维条码扫描模组(标配一维码扫描)

 6.电池容量:电池不可拆卸,锂聚合物电池,3000mAh , 7.4V 7.电量显示:支持电量显示功能 8.与主机连接方式:物理方式连接,,不可蓝牙或者线缆链接主机可自动识别连接状态,连接主机后摄像头可用 9.其它:充电宝功能 8 照明设备 系统工作电压:DC12V 或 DC24V(使用汽车电池供电)

 灯具工作电压:DC12V 或 DC24V 或 AC220V 光源型式:LED 光源

  发光角度 30° 灯具工作电流:12V 25A 水平、垂直旋转速度:4r/min 灯具功率:4x72w 灯管光通量:4x7500(lm) 光源寿命:20000h 灯具水平旋转半径:350(mm) 水平旋转角度:360° 垂直旋转角度:360° 重量:约 42kg 控制系统:无线遥控+有线控制器 产品尺寸:复位尺寸:110X70X22 厘米,升起高度 1.8 米 功能 1:灯光可上下左右 360 度调节(可定制装摄像机后垂直 180°旋转)

 功能 2:可无线遥控器+有线控制器同时控制 功能 3:设备作为应急照明可随时启动照明灯进行搜索 3

  二、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2)交货地点:采购方签订合同时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支付 50%,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 45%,剩余 5%验收合格后 1年内支付。

 4)售后服务要求 1.除特别说明外,所有设备质保期不低于 1 年,保修期从项目验收结束之后开始计算。提供 7×24 小时支持热线,故障处理及服务支持应在申告后 4 小时内响应,48 小时到达设备所在地。

 2.供应商须在成都市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3.超过保修期后系统硬件维修只收成本费。无论质保期内或质保期外,设备提供方均提供即时服务。

  第五章

 响应 文件 和报价文件 编制要求

 询价供 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所有内容,按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使其询价对询价通知书做出实质性响应。

 1 1 、 响应 文件 及 报价文件 的组成

 询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询价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询价供 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需包括下列部分:

 1 1.1 资格性 响应 文件:

 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询价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是确定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的依据,询价供 应商需提供第三章第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2 1.2 技术、服务性 响应 文件:

 询价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询价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询价供应商的技术应答需包括下列内容:

 (1)询价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证明询价货物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第四章中未明确要求的可不提供); (3)商务应答表; (4)其他询价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5)询价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6)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技术指标和参数高于采购要求的,视为与采购要求同一标准); (7)询价产品技术应答表;

  (8)询价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9)询价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售后服务。询价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3 1.3 报价文件

 报价响应部分。询价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填写的“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

 本次报价要求:

 (1)询价供应商的报价是询价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询价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询价供应商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报价文件包括“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

 2.

 响应 文件 和 报价 文件 的语言

 2.1 询价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询价供应商与询价单位就有关询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询价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询价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询价处理。

 2.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询价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询价处理。

 3 3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询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4. 知识产权 4.1 询价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询价供 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4.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4.3 询价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询价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询价供 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4 如采用询价供 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询价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5 5 . 响应 文件 、 报价文件 及电子文档的 印制和签署

 5.1 询价供应商应当准备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文件

  及电子文档四部分,分册装订。(其中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分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一式两份,不需胶装)。

 5.2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询价响应文件为准。

 5.3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询价供 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 U 盘或光盘制作。

 5.4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询价供 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询价。

 5.5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其响应文件需编制目录,响应文件内容需逐页编码,以便询价小组评审。

 (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不能以活页式进行装订(活页式指文件内容可以随意撤分并不留痕迹的装订方式)。

 (2)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目录内标识的页码必须与响应文件内容标注页码相对应。

 5.6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询价。

 5.7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5.8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封面须加盖询价供应商法人(单位)印章,响应文件侧面须骑缝加盖询价供应商法人(单位)印章(注:询价供应商法人印章为电子公章不用加盖骑缝章)。

 6. 响应文件和 报价文件 的密封和标注

 6.1 询价供应商应在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询价供应商名称、询价通知书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应分包封装)。

 6.2 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和电子文档四部分应分别封装于四个密封袋(密封袋为纸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上“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文件”、“电子文档”字样。

 6.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不得破损,贴上密封条且在密封条和密封袋的骑缝处盖章(注:询价供 应商法人印章为电子公章不用加盖骑缝章)。

 6.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及电子文档将被拒

  绝。

 7. 响应文件 、 报价文件 及电子文档 的递交

 7.1 询价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询价报价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及电子文档送达询价地点。询价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7.2 询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时,应另准备询价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询价供应商鲜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询价供应商鲜章)复印件一份由授权代表递交。未按此要求提供的询价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7.3 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交纳询价保证金的询价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7.4 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8. 响应文件 和报价文件 的修改和撤回

 8.1 询价供应商在递交了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询价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安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2 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安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六章

 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

 1 1 、 询价程序

 (一)资格审查。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询价资,询价小组不得臆测资格性审查事项,审查内容包括:

 1.1 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1.2 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 1.3 是否按照规定交纳询价保证金; 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询价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询价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询价小组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供应商当场宣布。询价小组宣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2、询价。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组织单位应当组织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供应商技术服务性响应

  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询价小组不得臆测技术服务性审查事项。

 3、一次性报价。询价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公开唱价,未通过询价小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询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参加询价供应商自行领回,安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留存。

 低于成本价报价处理。在询价过程中,询价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询价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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