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

 1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二公局)科技研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管理,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更好地指导、管理和协调项目的实施,依据中国交建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系指按照中交二公局发展战略和科技发展规划所确定的方向和重点领域,由中交二公局通过规定程序评审、批准立项的科技研发项目或由局申请主持、参加的国家部委、地方科技部门的科技研发项目。

 第三条

 项目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立项(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招标、项目审批等)、组织实施、合同管理、监督检查、验收(鉴定)、成果管理、推广应用等。

 第四条

 中交二公局总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工办”)为中交二公局科技研发工作的管理部门。

  第二章

 立项原则与程序

 1 第五条

 中交二公局科技研发项目应着眼于公司主业及业务拓展领域的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前沿性的重大和关键技术,对中交二公局当前经营生产和今后发展有很强的应用价值和显著的支撑或引领作用;符合国家和行业产业政策、科技政策及科技发展规划;符合中交二公局发展规划,有利于中交二公局科技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有利于增强中交二公局的核心竞争力。

 第六条

 中交二公局科技研发项目分为重点研发项目和一般研发项目两类。

 重点研发项目是指符合立项的基本原则,并且预计在公司主业及业务拓展领域能够产生全局领先及以上水平的自主创新成果,对中交二公局产业结构调整或行业技术水平提升有一定作用,有推广应用价值,可产生经济或社会效益,最终能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一般研发项目是指局属各单位在其单位内部首次研究的重大和关键技术,并且预计在其主业及业务拓展领域能够产生本单位先进及以上水平的自主创新成果,对局属各单位技术水平提升有较强作用,有推广应用价值,可产生经济或社会效益,最终能增强各单位核心竞争力。

 中交二公局总部对重点研发项目给予资助,并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严格监控和管理;对一般研发项目不给予研究经费资助,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管理。

 第七条

 项目的立项程序 (一)中交二公局科技研发项目立项申报,可以根据项目的多少每年进行 1-2 次申报,一般在 5 月底和 11 月底前,总工办将根据需要提前

 1 行文。申报单位应向总工办提交《中交二公局科技研发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 1),申请局资助额度一般不得超过科研项目预算总额的 30%。

 (二)中交二公局技术委员会办公室(由总工办行使职责)对各单位的项目立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在形式审查中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重报或退回处理,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整合,对通过形式审查和协调整合的重点科研申报项目提交预审专家,由主、副审专家进行预审,并形成预审意见;对存在创新点不明显、申报资料质量差等问题未能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不予立项;对申报的一般科研项目经总工办审查形成初审意见,不需要委托专家预审。

 过 公司领导、局总部部门负责人在同年度立项申报中不得担任超过 2 2个项目的负责人。

 (三)中交二公局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通过预审的重点科技研发项目和各单位申报的一般科技研发项目进行会议评审。

 重点科技研发项目评审程序:各单位由项目主要负责人对申报的重点科技研发项目进行汇报,预审专家对该审核项目进行介绍,专家进行质询和讨论,对审核项目投票表决。经到会专家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的项目,为评审通过。从重点科研项目中优选推荐申报中国交建科技研发项目,推荐项目须经到会专家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

 一般科技研发项目评审程序: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对申报的一般科技研发项目进行介绍,专家讨论,没有重大异议的项目,为评审通过。

 (四)中交二公局技术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重点科技研发项目和总部拟资助资金额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或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由中

 1 交二公局技术委员会主任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代表中交二公局与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签订《中交二公局科技研发合同》(见附件 2,以下简称“研发合同”),科研项目涵盖的所有内容将全部以科研合同为准。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八条

 技术委员会办公室依据研发合同对重点科技研发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

 第九条

 技术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对申报项目立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必要的协调整合; (二)推荐预审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预审; (三)在中交二公局技术委员会主任的领导下,组织中交二公局技术委员会会议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评审; (四)将中交二公局技术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重点科技研发项目和拟资助资金额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 (五)按照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意见,下达中交二公局年度科技研发项目计划,并组织中交二公局技术委员会与重点立项项目的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签订研发合同; (六)监督、检查内部合同执行情况,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对项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按季度通报科研项目进展情况以及科研经费的使用归集情况,会同财务部门对项目经费进行抽查;

 1 (七)对无充分理由未按研发合同要求完成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或根据相关条款终止其研发合同; (八)组织科技研发项目成果验收(鉴定); (九)对科技研发项目成果进行管理和推广应用。

 第十条

 项目承担单位主要职责 对局重点科技研发项目管理:

 (一)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进度完成任务,接受技术委员会办公室的监督检查,以及审计部门的审计; (二)制定研究大纲和保证措施,确保项目按研发合同要求完成; (三)根据项目研究需要,合理选择和安排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等必要条件,应创造条件保证经批复确定的研究人员自始至终参加研究工作; (四)按研发合同的规定管理、使用和配套项目经费; (五)对中交二公局资助项目资金的不足部分,给予补足; (六)按要求编报项目执行情况、统计报表及经费预、决算等报告; (七)负责项目验收(鉴定)的准备,按要求提交验收(鉴定)材料,主要包括:项目研究工作报告(见附件 6)、技术研究报告、财务报告(见附件 7)并附研发期间各年度科研经费归集财务报表、用户证明、经济效益证明、查新报告等; (八)负责保留项目技术研发活动的相关记录和过程资料备查,负责项目文件归档、科技成果登记,并具体负责成果的推广应用。

 (九)项目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单位共同承担,由第一承担单位

 1 (即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完成以上职责,分解自筹与资助经费额度,并提交科研项目经费分配书(见附件 9)。

 (十)项目管理实行组长负责制。

 对局一般科技研发项目管理:

 各承担单位按照相关办法自行进行管理和验收。

 对各单位承担的国家、省部、中国交建科研项目实行组长负责制,局主管部门进行协调、指导。

 第十一条

 重点科技研发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于每季度末 20 日前向总工办提交《在研局级重点科技研发项目开展情况表》(见附件 3 ),报告项目每季度执行情况,并接受中交二公局有关部门的检查。

 第十二条

 在重点科技研发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项目研究内容、主要完成指标、完成时间、主要负责人(即项目组长)、解除合同等重大变更问题,项目承担单位须及时向总工办以正式文件提交书面报告,总工办在收到报告后经审核研究后批复。未经批准的项目,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变更研发合同内容。

 第十 三 条

 重点科技研发项目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中交二公局有权解除研发合同:

 (一)与项目相匹配的拨款、自筹资金等条件不落实的; (二)项目所需的依托工程、技术引进等条件不落实的; (三)承担项目的技术骨干变动,致使项目无法进行的; (四)事实证明已无法按合同要求完成的; (五)致使项目无法正常完成的其他原因。

 1 第十四 条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于不能按时报告项目执行情况,遇有影响研发合同执行的重大问题没有报告的项目承担单位,中交二公局将对其通报批评;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不能完成项目的承担单位,中交二公局将予通报批评、追缴部分或全部研发合同经费,并视情节暂停其承担其他科技研发项目的资格。

 第十 五 条

 项目主要研究人员不能认真、有效地开展研究工作,致使项目执行受到影响,总工办有权责成其所在单位予以调整,并暂停其承担其它中交二公局科技研发项目的资格。

  第四章

 重点科技研发项目 经费管理

 第十六 条

 中交二公局科技研发项目经费主要来源于中交二公局科技进步的资金投入、项目承担单位的自筹配套资金,或由国家及有关部委的项目研发经费或资助资金等组成。

 第十七 条

 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中交二公局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执行。中交二公局在合同签订后对重点项目拨付局资助资金的 50%,其余资助资金于项目通过验收后给予拨付。

 第十八 条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研究人员人工费、直接投入费、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 九 条

 承担单位及协作单位必须将局资助资金划拨到项目组,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按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核算,不得

 1 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审计部门对科技研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以保证资金合理使用。

 第五章

 重点科技研发项目 验收(鉴定 )

 第二十条

 为了合理有效地评价项目合同执行的质量与效果,项目完成后必须进行项目验收,根据项目承担单位的要求亦可组织科技成果鉴定。

 第二十一 条

 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应及时向总工办提交《中交二公局科技研发项目验收申请表》(见附件 4),并按规定提交有关验收材料。

 项目对于主要不同类别的技术指标,如专利、工法、发表论文,超过 2 项未能完成将不予验收;经审核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总工办将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不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不予受理,并通知项目验收申请单位,承担单位整改后重新提交验收申请。

 第二十二 条

 验收形式可根据科技研发项目的特点和验收条件,采用会议审查验收、网上(通信)鉴定验收和现场考核验收等方式。

 第二十三 条

 项目验收以研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委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最终考核。验收考核主要内容是对项目研究工作管理、科技成果、成果应用及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知识产权形成、经费使用、时间进度和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评价。

 第二十四 条

 项目验收(鉴定)工作由总工办组织和协调,可由总

 1 工办主持或委托有关单位主持。项目验收(鉴定)工作的有关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负担。

 第二十五 条

 验收(鉴定)应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讲求实效的原则,以保证验收(鉴定)的严肃性、科学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第二十六 条

 项目验收组成员由同行专家和科技管理人员共同组成,且不得少于 5 人。

 第二十七 条

 验收人员应严格遵守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保证验收的客观公正性;在审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考核、观看演示、提问质疑的基础上,独立发表意见,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

 第二十八 条 项目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未通过验收。

 项目未提供变更申请批复函件的一律按照原合同指标进行验收,对于通过验收的项目,由中交二公局颁发《中交二公局科技研发项目验收证书》(见附件 5)。

 对于未超过 2 项的但未能完成主要指标的项目,按照局资助科研经费的 20%加以扣除。

 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总工办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责成其继续完成或终止该项目并追缴已拨付资助的全部研究经费或部分研究经费。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通过验收:

 (一)合同规定内容完成不到 85%的(变更批复的除外); (二)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有弄虚作假或者剽窃他人科技成果行为的;

 1 (三)擅自变更合同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考核指标、研究内容、进度计划的; (四)违规使用项目经费的; (五)科研经费归集不足预算经费 85%的(变更批复的除外); (六)合同完成的质量不达标。

 对第一次没有通过验收的项目,第二次通过验收后,按照局资助科研经费的 40%加以扣除。

 第二十九 条

 因提供文件资料不详、难以判断等导致验收意见争议较大,或研究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科技项目,需要复议。需要复议的项目,应在首次验收工作后的半年内提出,并且对存在的问题已做出改进或补齐材料,或者已将科研成果纠纷彻底解决。未按期提出验收申请或未按要求进行改进或补齐材料的,视同放弃验收。

 第三十条

 对无正当理由造成科技研发项目研究终止或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总工办将对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再担任中交二公局科技研发项目负责人。

 第三十 一 条

 通过验收后需要进行鉴定的项目,必须在验收资料中附查新报告,鉴定委员会对科技研发成果的水平和产品性能进行审查和评价,并做出相应的结论,形成鉴定意见。

 第三十 二 条

 组织验收会应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与标准,符合中国交建的有关要求。

 第三十 三 条

 通过验收(鉴定)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完成科技成果的归档管理。

 1

 第六章

 成果管理

  第三十 四 条

 科技研发项目的成果本着“谁出资、谁拥有”的原则,中交二公局立项并资助的重点科技研发项目的研究成果归中交二公局和项目完成单位共享,中交二公局立项、单位出资的项目的研究成果归属项目完成单位。

 第三十 五 条

 中交二公局立项并资助的重点科技研发项目成果,均应优先在中交二公局所属各单位推广应用。科技研发成果向中交二公局以外企业转让时,需经中交二公局批准。转让费用按照出资比例或者约定分成,用于科技研发项目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其中的 10%~30%可作为对研究人员的奖励。

 第三十 六 条

 未经中交二公局批准,擅自将研究成果向中交二公局以外企业转让时,除没收转让费外,并将追究转让单位及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三十 七 条

 科技成果的申报评奖工作由项目完成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

 第三 十 八 条

 因工作关系接触、知悉科技成果的单位、个人均负有保密义务,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1 第三十九 条

 为鼓励和调动广大科技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技创新的开展和加大科技进步管理工作,中交二公局技术委员会每两年进行一次科技进步管理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对成绩显著的单位(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中交二公局总工办负责解释。

 第四十 一 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二公总工办发[2015]933 号)同时废止。

  附件:1.中交二公局科技研发项目立项申请书 2.中交二公局科技研发合同 3.中交二公局科技研发项目进展情况表 4.中交二公局科技研发项目验收申请表 5.中交二公局科技研发项目验收证书 6. 中交二公局科技研发项目工作报告 7.中交二公局科技研发项目财务报告 8.中交二公局科技研发项目鉴定意见 9.科研项目经费分配书

 1

  附件 1: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科技研发项目立项申请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费:

 完成时间: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制订

 1

 1 一、

 立项背景

 1 二、国内外研究概况及可行性分析

 1 三、项目研发的主要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

 1 四、项目研发的技术路线

 1 五、推广应用前景及经济、社会效益预测

 1 六、申报单位和协作单位及分工

 1 七、项目进度计划

 1 八、项目经费预算

 金额:(万元)

  (一)项目经费

 总经费 其

  中 申 请 中 交 二公局拨款 自筹 国家拨款 中 国 交 建拨款 其

 它

  (二)经费支出预算明细表

 序 号 支 出 科 目 金

 额 一、

  研究人员人工费

  二、

  直接投入费

  1

  材料费

  2

  燃料及动力费

  3

  中间产品加工、试制和检验费

  4

  仪器、设备的维护、检验费

  5

  仪器、设备租赁费

  6

  仪器、设备折旧费

  7

  无形资产摊销费

  8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三、

  其他相关费用

  1 会议费

  2 差旅费

  3 技术资料费

  4 专家咨询费

 ……

  注:此表必须严格按照 预算科目含义解释进行填报。

 1 九、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研究人员

 序号 姓 名 年龄 单

  位 技术职务 项目职务 项目分工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 十、申 报 单位意见

  申报单位意见:

  申请单位负责人: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1 预算科目含义解释:

 1.项目经费的支出范围一般包括研究人员人工费、直接投入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等。

 ◆研究人员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直接投入费:

 (1)材料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直接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2)燃料及动力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3)中间产品加工、试制和检验费: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4)仪器、设备的维护、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 (5)仪器、设备租赁费: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6)仪器、设备折旧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7)无形资产摊销费: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8)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其他相关费:是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 10%。

 2.经费投入预算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获得的各种渠道的经费,包括国家拨款、中国交建拨款、中交二公局拨款、自筹和其它来源的经费。

 ◆拨款:指国家或相关部委的拨款和中国交建、中交二公局资助经费款。

 ◆自筹:指承担单位自行筹集的科研经费。

 ◆其它:指除上述途径来源之外获得的经费。

 26

 附件 2:

 合同编号:

 密级: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科

 技

 研

 发

 合

 同

 项

 目

 名

 称:

  承

 担

 单

 位:

  协

 作

 单

 位:

  承担单位负责人:

  项

 目

 负

 责

 人:

  起

 止

 年

 限: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制订

 27 填

 写

 说

 明

 一、文要求用计算机打印,字迹清晰。字间、行间保持适当距离。

 二、合同编号由局总工办填写。

 三、中交二公局为合同的甲方。

 四、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牵头单位)为合同的乙方。

 28 一、 科技研发目标和主要内容

 (要解决的主要技术难点和问题)

 1、 研发目标

 2 2 、 主要研究内容

 3 3 、 主要创新点

 4 4 、 承担单位与协作单位任务分工(此项为有协作单位时填写)

 29 二、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填写要求:技术指标指形成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装置的量化指标及其水平等。经济指标技术及产品应用所形成的市场规模、社会和经济效益等。指标要尽量量化,“其它”系指专利、论文、著作等)

 1 1 、 主要技术指标

  2 2 、 主要经济指标

  3 3 、 其它

 30 三、年度计划内容及考核目标

 年度 (或季度)

 计划内容及考核目标(每栏限 125 字)

 计划内容:

 考核目标:

 计划内容:

 考核目标:

 计划内容:

 考核目标:

 31 四、 经费预算

 经 费 投 入 预 算 经 费 支 出 预 算 科

 目 预算数(万元)

 科

  目 金额(万元)

 合

 计

 合

  计

 国 家 拨 款

 (一)研究人员人工费

 中国交建拨款

 (二)直接投入费

 中交二公局拨款

 1.材料费

 自

  筹

 2.燃料及动力费

 其

  它

 3.中间产品加工、试制和检验费

 4.仪器、设备的维护、检验费

 5.仪器、设备租赁费

 6.仪器、设备折旧费

 7.无形资产摊销费

 8.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三)其他相关费用

 1.会议费

 2.差旅费

 3.技术资料费

 4.专家咨询费

 ……

 注:此表必须严格按照预算科目含义解释进行填报。

 32 五、项目承担单位及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项目职务 职称 专业 单

 位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33 六、合同签约各方

  主管部门:(甲方)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负 责 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承担单位:(乙方)

 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34 七、共同条款

 签约各方共同遵守《中交二公局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

 1、乙方必须每年底向甲方提交本年度《中交二公局科技研发项目进度报告》。

 2、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如需修改合同某项条款,应向局总工办提出变更内容及理由的申请报告,经审核批准后实施。未接到正式批准书以前,双方仍须按原合同条款履行,否则后果由自行修改条款的一方负责。

 3、乙方因主观原因致使计划无法执行,而要求解除合同,应视不同情况,部分、全部或加倍退还所拨经费;如乙方没有提出解除合同要求,甲方根据调查情况有权中止合同。

 4、乙方的合同经费按有关规定使用范围开支。

 5、甲方根据规定,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

 6、甲方应协助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存二份。每份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8、其它约定:

 35 附件 3:

 在研局级重点科技研发项目开展情况表

 序号 合同 编号 科研项目名称 项目起止时间(年月-年月)

 项目总经费(万元)

 局 资 助费用(万元)

 已 使 用归 集 费用 ( 万元)

 当前总体开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及完成科技指标情况(字数不超过 500 字)

 是 否 延期 或 有其 他 调整 如有调整,是否向局报告(报告文号及批复文号)

 36 附件 4: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科技研发项目验收(鉴定)申请表 项 目 名 称

  合 同 编 号

 承 担 单 位

 协 作 单 位

 项目起止时间

 联系人

  电

 话

 验收(鉴定)技术文件清单 应包括:

 1、局下达科技计划文件; 2、科研合同及研发期间变更调整上报、批复文件; 3、项目工作报告(见附件 6); 4、技术研究报告; 5、项目财务报告(见附件 7); 6、查新报告(鉴定用)

 7、用户证明 8、经济效益分析 9、其它有关的资料(专利、工法、论文等)。

 申请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37 附件 5: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科技研发项目验收证书

 中交二公局验字[

  ]

  号

  项

 目

 名

 称:

 承

 担

 单

 位:

 协

 作

 单

 位:

 组织验收单位:

 验

 收

 日

 期:

 验收批准日期: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制订

 38 一、项目考核目标

 二、技术经济指标

 39

 三、合同完成情况及预计产生的效益

 40 四、经费使用情况

 金额:万元

 五、提交验收的文档资料

 项目

  总经费 中交二公局拨款 自筹 国 家 拨款 中 国 交建拨款 其它 合同预算经费

  实际 经费使用情况

 情况 说明

 41 六、 项目 组成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技术职务 专

 业

 42 七、验收组成员名单

 序号 验收组职务 姓名 单 位 所学专业 现从事专业 职务 签名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43 八、验收组意见

  组长:(签字)

  副组长:

 年

 月

 日

  44 九、主持验收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十、组织验收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45 附件 6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科技研发项目工作报告

 项 目名称:

  合同编号:

 承 担单位:

 (盖章)

  项 目负责人:

  完成时间: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制

  46

 一、项目来源及研究背景

 简要说明,主要表述出国内外相关技术现状。

 二、项目研究目标及主要研究内容

 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主要技术难点和问题等。

 三、项目研究实施过程

 四、主要研究成果

 1.主要技术成果 2.创新点 3.形成的知识产权 五、项目执行情况 六、研究成果的应用情况和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

 七、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47 附件 7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科技研发项目财务报告

 项 目名称:

  合同编号:

 承 担单位:

 (财务部门盖章)

  项 目负责人:

  完成时间: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制

  48 一、经费总体情况:

  金额:万元

  项目

  总经费 中交二公局拨款 自筹 国 家 拨款 中国交建拨款 其它 合同预算经费

  实际到帐经费

  实际 经费使用情况

  承担单位及协作单位垫款情况说明

  49 二、项目经费实际支出情况:

 金额:万元 序 号 科

 目 预算额 支出额 一、

  研究人员人工费

  二、

  直接投入费

  1

  材料费

  2

  燃料及动力费

  3

  中间产品加工、试制和检验费

  4

  仪器、设备的维护、检验费

  5

  仪器、设备租赁费

  6

  仪器、设备折旧费

  7

  无形资产摊销费

  8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三、

  其他相关费用

  1 会议费

  2 差旅费

  3 技术资料费

  4 专家咨询费

 ……

 合计:

  50 三、经费支出编制说明:

 对各科目支出的主要用途进行详细说明。对单个、单次 5 万元以上费用在相关项中说明;单个、单次 5 万元以下的可合并计算。

  四、其它说明:

  51 附件 8

 中交二公局鉴定意见

  鉴定委员会主任:

 年

  月

 日

  52 鉴定委员会名单

 序号 姓名 鉴定会 职务 工作单位 职称 职务 签名

  53 附件 9 科研项目经费分配书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科研经费 自筹经费 局资助经费

  ……

 合计

 第一承担单位(盖章):

 第一承担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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