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2020年教育扶贫工作计划

2020年教育扶贫工作计划 2020年XX市教育局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工作基调,以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上学学生精准资助、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为重点,以有用、管用、实用的工作举措和务实、扎实、真实工作作风为保障,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会因贫困而辍学,充分发挥教育扶贫的自身行业优势,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1、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以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为重点,精确瞄准教育最薄弱领域和最贫困群体,落实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2、目标任务。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无一名学生因贫失学。通过定点帮扶、结对帮扶、政策支持、资金倾斜等多种方式,确保农村地区教育发展重要指标稳步提高。根据教育专项扶贫资金做好2020年项目库。

二、四落实两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1、落实幼儿资助政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保证建档立卡的幼儿优先获得资助,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2000元,其他困难家幼儿庭资助标准每生每年不超过1400元,按学期发放。(学生资助中心 学前教育中心 财审股)
2、落实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并执行最高补助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学杂费、书本费和住宿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书本费和住宿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书本费和住宿费标准给予补助。对外地在我市就读的贫困学生享受我市同类学生同等标准。对建档立卡应届高中毕业生考入高校,进行大学新生一次性补助,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学生资助中心 基教股 考试中心 财审股)
3、落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机制。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锁定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精准资助。对在我市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需提供其他证明,由学校直接认定并上报到教育局资助中心给予相应资助。同时,我市在下达各类学生资助资金时,改革分配方式,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余下资金再按因素法分配。(学生资助中心)
4、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优先办理建档立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因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确实无法归还贷款的借款学生,由经办机构核准后,直接为其代偿贷款。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的借款学生,由XX市教育局启动还款救助机制。对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进行首贷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2000元。(学生资助中心 考试中心)
5、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补助学校公用经费;
继续向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
继续对建档立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残疾学生补助,其中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按学期发放。地方财政向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免费向中小学生提供一套印制作业和一套寒暑假作业、免除初中毕业会考和中考考试费。(财审股 基教股 学生资助中心)
6、完善中职学生资助政策。继续对中职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国家助学金,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执行最高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对中职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城镇)学生、城镇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协作计划和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学生资助中心 职成股 财审股)
三、大力推进控辍保学专项行动 一是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实施贫困学生台账化精准控辍,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二是对适龄未上学的失学儿童、少年,逐一安排到学校就读。三是对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学生,健全学习帮扶制度。四是对因家庭思想观念而辍学学生,落实监护人的法定责任,用未来良好的发展空间转变家长观念。五是对因身体残疾而辍学学生,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教育安置。对采用送教上门的形式开展义务教育,根据教育局、残联印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每个服务对象原则上每周送教不少于1次,每次2-4学时。(基教股)
四、精准支持农村地区提高教育发展水平 1、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做好全面改薄收尾工作,组织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项目,大力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提升基本办学能力,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优先在贫困地区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共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中心、装备中心)
 2、加强农村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稳步扩大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乡村教师专项实施规模。推动地方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平均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水平,稳定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鼓励教师充分利用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手段,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人事股 教研室)
五、高质量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1、继续推进“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统筹各类资源帮助新安村、田蒲村、莲花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帮助三个村培育和发展稳定增收的主导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帮助改善村内的道路、村容村貌等公共基础设施;
帮助贫困户解决就学、就业、就医等实际困难;
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动态管理,落实包保责任和帮扶措施,加强结对帮扶工作,因户施策、一户一策,实施精准扶贫。(党员教育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中心)
2、优化机制,层层落实。积极与当地镇党委、政府和联系村村委会沟通联系,互通信息,互相配合,保障各项帮扶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定期召开定点扶贫工作分析会,分析本单位“一对一”帮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研究并落实改进措施,加大帮扶工作力度。(党员教育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中心)
六、强化教育扶贫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教育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教育副市长任组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任常务副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扶贫工作的领导、谋划、组织和协调。落实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制度、工作调研制度、走访慰问制度和督查制度。(办公室 党员教育管理中心 财审股 人事股 考试中心 建设中心 基教股 职成股 装备中心 学生资助中心)
2、全方位培训。建立全方位教育扶贫培训制度,由学生资助中心对全市承担教育扶贫的学校、幼儿园进行资助政策、台账建立、上报方式进行培训,分片对全市各乡镇进行资助政策解答、台账建立、上报方式进行指导。(学生资助中心)
3、严格考核评估。加强对乡镇教育扶贫工作的考核。开展对乡镇和中心校脱贫攻坚检测评估工作。适时组织开展乡镇教育扶贫工作指导和绩效评价。(学生资助中心 驻局纪检组)
4、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教育扶贫的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教育扶贫各项惠民政策措施,宣传先进典型,形成人人知晓教育扶贫政策、人人参与教育扶贫的良好氛围。(学生资助中心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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