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办法&党建工作总结汇编2020

  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全面推进全市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眼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统筹考核主体和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增强考核工作的全面性、针对性、实效性,强化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和导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为发挥传统优势项目、认真落实发展新战略定位、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加快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委)

 三、考核评价内容 设置重大专项、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提高从严管党治党水平等指

  标;同时,设置加分、扣分因素。考核内容主要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依照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每年根据工作实际进行修订,对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核。(2020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及内容、权重设置情况见附件)

 四、考核评价办法 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平时考核。

 。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日常工作,加强党建工作日常考核,并对责任目标和考核加扣分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市委党建办加强督查指导,不定期对被考核单位党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对于履职不及时、不到位的党委(党组),由市委党建办或考核单位派发意见书或督办单,收到意见书或督办单的单位应当按要求作出书面答复或说明,并明确整改落实举措。

 (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通过党建实绩考核和满意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党建实绩考核占 90%,满意度评价占 10%。满意度评价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进行。党建实绩考核,由市委党建办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考核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走访调查等形式,对照相应考核标准核实评分;对于牵头考核项目较少

  的考核单位,相应项目的考核采取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报送自查报告和有关证明材料、考核单位核实评分的方式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市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区)和部分市直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考核。“满意度评价”一般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进行,各县(市、区)党(工)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要对照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开展自查,并在年度考核会议上对党委(党组)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述职,接受评议。

 (三)情况汇总。对县(市、区)党(工)委的考核,满分为 200 分;对市直单位党组(党委)的考核,满分为 100分。根据每年党建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中对各项指标权重予以明确。各考核单位根据上述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情况,结合日常工作掌握平时情况,提供牵头考核项目得分和考核意见。市委党建办对实绩考核和满意度评价情况进行审核并加权汇总。

 五、加分、扣分因素 (一)加分因素。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建方面工作成效特别显著,受到中央、省委、市委表彰的,或受到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以及以现场会等形式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经验的,经综合评估在考评总分中酌情加 1—3 分。

 (二)扣分因素。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建方面工作不力,被中央、省委、市委通报批评或在新闻媒体、网络造成

  严重不良影响的,或在党风廉政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等情形的,经综合评估在考评总分中酌情扣 1—3 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估方法。加分项目由被考核单位自行申报、各考核单位汇总初审,扣分项目由考核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初审情况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综合评估认定后统一运用。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考核工作在市委领导下,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督办奖惩等,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考核单位分别承担相应指标的具体考核工作。市委党建办结合综合考核情况和加分、扣分因素,形成综合考核结果,报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严格等次评定。综合考核结果位居县(市、区)前3 名、市直单位前 10 名的,确定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综合考核结果位居县(市、区)后 2 名、且最终考核分数在 150分以下,以及市直单位后 5 名、且最终考核分数在 75 分以下的,确定为党建工作“未达标单位";其他单位确定为党建工作“达标单位 (三)严肃考核纪律。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正确对待考核工作,做到实事求是、积极配合、严守纪律。对考

  核中发现弄虚作假,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在考评总分中直接扣减 5-10 分,直至取消评先资格,并根据严重程度,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七、考核结果运用 (一 )以考核定实绩。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同时,县(市、区)党建考核后 3 位的、市直单位党建考核后 10 位的,绩效考核等次不得确定为先进单位。

 (二)以考核看优劣。考核结果作为确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以及干部选拔任用、评先推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县(市、区)党建综合考核排名末位的,其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市直单位党建综合考核排名后 3 位的,其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三)以考核评政绩。在党建工作综合考核中,被确定为“未达标”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对县(市、区)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进行约谈提醒,责令整改;连续两年被确定为“未达标”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对主要领导进行组织调整,相关领导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

 (四)以考核促整改。对于考核中检查出的问题,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要将其列为次年重点整改任务,明确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和责任人,形成整改方案报市委党建办。

 本办法自 2020 年起实施,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县(市、区)党建工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2.市直单位党建工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 1

 县(市、区)党建工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单位 得分 一 重大专项 (15 分)

 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15 分)

 强化组织领导 抓好责任落实 (2 分)

 1.加强组织领导,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列入党建责任制并严格考核情况(0.5 分); 2.结合实际制定并认真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精神,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具体安排情况(0.5 分); 3.鼓励基层党委强化创新,树立工作到支部导向和实践导向,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现场指导情况(0.5 分); 4.加强协调、督导力量,建立问题台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工作督导全程纪实(0.5 分)。

 组织部

 组织日常学习 强化思想教育 (4 分)

 1.系统学习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规范性文件、解释答复等党内法规情况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情况(1分); 2.党员领导同志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开展学习情况(1 分); 3.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现场直观学习和场景教学,增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思想性和感染力情况(1分); 4.根据不同领域不同类别党组织明确工作要求,针对部分党员干部特殊情况,通过送学上门,增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覆盖面、灵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情况(1 分)。

 组织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单位 得分 一 重大专项 (15 分)

 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15 分)

 围绕“四个合格” 发挥表率作用 (3 分)

 1.引导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安排部署情况(1 分); 2.“四个合格”标准优秀党员载体活动推进开展情况(1 分); 3.“四个合格”先进典型选树情况(1分)。

 组织部

 落实基本制度 查找解决问题 (3.5 分)

 1.“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落实情况(1 分); 2.深入查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反腐倡廉建设、抓基层打基础工作等方面问题情况;党支部查找解决日常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团结服务党员群众等方面问题情况(1分); 3.针对查找问题,建立台账、整改落实情况(1 分); 4.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党性体检”情况(0.5 分)。

 组织部

 开展“五查五促” 凝聚发展合力 (2.5 分)

 1.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与“五查五促”有机融合,做到共同推进,一体谋划布局、一体组织实施情况(0.5 分); 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情况(0.5 分); 3.建立“五查五促”工作台帐,将查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情况、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改善民生防范风险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进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落实情况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1.5 分)。

 组织部

 二 思想建设 (35 分)

 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工作 (5 分)

 集中学习 (1 分)

 组织党员、干部以中心组学习的形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提出学习具体方案和措施(1 分)。

 市委宣传部

 主题宣传 (1 分)

 结合本县(市、区)“学讲话、读党报、为 XX 添彩”活动,积极向媒体推荐展示本县(市、区)先进典型(1分)。

 市委宣传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单位 得分 基层党校培训 (1 分)

 各基层党校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学习培训内容,全年办班不少于 12 期,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不低于总课时 70%,其中党性教育不低于 20%(1 分)。

 市委宣传部

 基层宣讲 (2 分)

 精心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报告团,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开展理论宣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向基层一线延伸(1 分)。

 市委宣传部

 理论武装 工作 (11 分)

 党委中心组学习 (3 分)

 1.把中心组学习纳入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述学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结合起来,与追责问责相挂钩,有体现《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要求的规范的学习制度(1 分); 2.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学习省、市党代会精神等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活动有主要领导批示、有集体学习研讨记录、有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有针对性强的发展思路和对策(1.5 分); 3.学好用好通俗理论读物《全面从严治党面对面》(0.5 分)。

 市委宣传部

 二 思想建设 (35 分)

 理论武装 工作 (11 分)

 “科学理论进基层”集中宣讲、菜单式宣讲(1 分)

 以“文艺搭台、理论唱戏”的形式,深入基层广泛开展“百姓宣讲直通车”宣讲巡演,积极探索形式新颖、接地气的理论宣传新载体(1 分)。

 市委宣传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单位 得分 加强党员党史 知识教育 (2 分)

 1.有党史工作机构或明确专人负责党史工作,制定年度党员党史知识宣传教育计划(0.5 分); 2.重视党史场馆建设,创新党史宣传载体,组织开展党史教育活动(1分); 3.完成党史工作专题,按时上报有关资料(0.5 分)。

 市委党史 研究室

 贯彻落实意识形态 工作责任制 (3 分)

 1.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出台的意识形态工作党内法规,做到熟知应会,知晓率高(1 分); 2.对意识形态工作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加强风险预警和管控,落实市委提出的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保持社会稳定“两个责任”,确保不发生持续性负面舆论炒作热点,确保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确保 XX 不形成各种特定群体和重大事件的发源地策源地,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1 分);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县(市、区)委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每半年向上级党委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执行党的纪律的监督检查范围,纳入干部考核(1 分)。

 市委宣传部

 二 思想建设 (35 分)

 理论武装 工作 (11 分)

 基层党校规范化建设暨党员教育工作 (2 分)

 1.基层党校规范化建设,基层党校硬件设施完备,标识标牌规范,制度健全上墙,档案整理规范,研究制定党员年度、季度教育培训计划(1 分); 2.组织开展“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微型党课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书记“微宣讲”并录制上报视频光盘,组织开展微型党课比赛,组织开展“双万”暨送党课下基层活动(1分)。

 市委宣传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单位 得分 新闻发布和重大舆情 处置工作 (6 分)

 建立新闻宣传机制 (2 分)

 1.按照全国宣传工作会议提出的党政齐抓共管构建大宣传格局要求,设立有健全的与市委宣传部工作对接的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分); 2.每年在重点的中央级(10 篇以上)、省级(30 篇以上)媒体(含重点新闻网站和涉外媒体)刊发具有影响力的新闻报道,树立本地形象、扩大对外影响(1 分)。

 市委宣传部

 对外宣传 (2 分)

 1.建立完善的新闻发言人和信息发布机制,按照有关信息公开条例做好各类重要党政信息的对外发布、传播(1 分); 2.定期研究谋划制作各类外宣品,包括专题记录片、形象专版、外宣书籍、外宣光盘、外宣特色产品等(1分)。

 市委宣传部

 重大舆情处置 (2 分)

 1.面对本地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问题,能够快速反应,动员各方力量实施线上线下引导与处置(1 分); 2.重大舆情爆发时,能通过应急预案和有效手段引导处置,快速化解矛盾,切实避免持续炒作和舆情升级(1分)。

 市委宣传部

 二 思想建设 (35 分)

 精神文明 建设工作 (6 分)

 典型宣传 (2 分)

 1.注重对本地区先进党员干部的学习宣传,有具体措施及学习宣传方案(1 分); 2.利用传统有效的新闻宣传及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手段同时,注重利用电影、电视剧、话剧、歌曲、动漫、微信、微电影等进行多样化宣传(1分)。

 市委宣传部

 主题活动 (2 分)

 利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积极推进文明河南建设系列主题活动(2 分)。

 市委宣传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单位 得分 志愿者服务工作 (2 分)

 1.各市、县广泛开展党员志愿者到贫困村分包贫困户进行扶贫结对帮扶活动;各城市区广泛开展党员双报到(在职党员所在党组织到承包社区报到、党员个人到所居住社区报到),双服务(党员参加社区志愿服务队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工作(1 分); 2.组建有党员志愿服务队,定期组织开展活动,人均参与时长年平均不少于 25 小时(1 分)。

 市委宣传部

 网络管理和网络宣传 工作 (7 分)

 网络正面宣传 (2 分)

 1.大力组织宣传党中央治国理政实践成效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网上宣传形成声势、形成影响(0.5 分); 2.组织开展网上理论传播工程,强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网上宣传,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上宣传,积极传播网上正能量(0.5分); 3.组织开展“四有”中国好网民工程,持续推进好网民的培育工作,引导网民依法上网、文明上网(0.5 分); 4.网络正面宣传有实效有典型有经验(0.5 分)。

 市委宣传部

 二 思想建设 (35 分)

 网络管理和网络宣传 工作 (7 分)

 网评队伍建设 (2 分)

 1.建设一支具有一定规模、政治强、作风好、能打硬仗、听党指挥的强大网评队伍(0.5 分); 2.加强网评队伍的管理和骨干网评员的培育,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高实战应对能力(0.5 分); 3.建立激励保障措施,对网评员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给予关心和帮助,加强人文关怀和精神激励(0.5分); 4.推动网评队伍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为网评队伍建设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和资金支持(0.5 分)。

 市委宣传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单位 得分 网络舆情应对处置 (2 分)

 1.实行领导负责制,有专人负责,制定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预案(0.5分); 2.完善舆情监测报送机制,提高重大舆情发现能力、预警能力、分析研判能力,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涉及本区域的网络舆情(0.5 分); 3.有较强的网上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能力,注重网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综合分析研判,针对错误思潮和观点,能够做到旗帜鲜明、有理有据开展斗争(0.5 分); 4.对本区域所属网站论坛、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排查和审核,及时发现和删除各类不良信息,维护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0.5 分)。

 市委宣传部

 属地网络管理工作 (1 分)

 1.制定本地区党委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网络平台管理办法,针对党委和政府网站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开展网络安全检查(0.5 分); 2.开展属地网络媒体登记备案工作,加强与传媒界和互联网业界代表人士、网络大 V、意见领袖等群体的沟通交流,引导其正面发声(0.5 分)。

 市委宣传部

 三 组织建设 (60 分)

 巩固提升党建工作 (15 分)

 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3.5 分)

 1.县(市、区)党(工)委分工文件中明确专职副书记履行好“主要协助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职责(1 分); 2.逐级制定基层党建“三个清单”并建立工作台账(0.5 分); 3.建立党委常委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并督促党委常委到联系点指导工作(1 分); 4.乡镇(街道)党(工)委至少明确 4 人专职抓党建工作,并落实岗位补贴(1 分)。

 组织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单位 得分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7.5 分)

 1.道路沿线、村级组织阵地有醒目党建宣传标语,党建氛围浓厚(0.5分); 2.落实村干部挂牌值班制度(1 分); 3.每村建成 3—7 人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0.5 分); 4.成立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1 分); 5.“四议两公开”“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运用规范(0.5 分); 6.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全面平稳完成(1 分); 7.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回头看”作为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扎实推进(1 分); 8.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重点村、难点村进行综合施治(1 分); 9.县乡党委书记每人至少带头围绕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内容授课1次(1 分)。

 组织部

 落实经费阵地保障 (4 分)

 1.县(市)、区财政分别列支 1000万、500 万元专项经费(1 分); 2.每村每年三项经费合计不低于 10万元(1 分); 3.社区工作经费按不低于每户 10 元标准纳入财政预算(0.5 分); 4.提高村干部工作报酬、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0.5 分); 5.实现村级组织阵地清零目标(1分)。

 组织部

 三 组织建设 (60 分)

 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成效(5分)

 整顿软弱涣散基层 党组织(1 分)

 重点整顿建档立卡贫困村中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有台账、有成效(1分)。

 组织部 此项指标适用于市、县考核 发展壮大村级 集体经济 (3 分)

 1.做好省级、市级、县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建设,有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1 分); 2.每月至少召开 1 次联席会议(1分); 3.出台资金管理办法(0.5 分); 4.有产出、见效益(0.5 分)。

 组织部 注重发挥驻村 第一书记作用 (1 分)

 第一书记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建强基层党组织、推动精准扶贫、落实四项制度、办好惠民实事情况(1分)。

 组织部 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成效(5分)

 组织体系科学化 (1 分)

 1.树立城市区域化大党建理念,构建城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工作体系,深化街道“大党工委”、社区“大党委”建设,完善共驻共建机制(0.5分); 2.加强新兴领域党建,综合运用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园区(商圈)党工委、国有企业党建联席会等平台,扩大城市基层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0.5 分)。

 组织部 此项指标适用于城市区考核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单位 得分 队伍建设规范化 (1 分)

 1.建强干部队伍,加大从街道、机关选拔、下派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党建指导员力度(0.5 分); 2.建立各类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探索将辖区内各领域在管、流动、在职党员纳入有效管理的新办法(0.5分)。

 组织部 运行机制标准化 (1 分)

 1.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5个 1”工作机制有效运用(0.5 分); 2.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党建工作例会、居民民主评议“两委”干部等制度(0.5 分)。

 组织部 三 组织建设 (60 分)

 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成效(5分)

 作用发挥具体化 (1 分)

 1.通过推广应用“三社联动”等方式,不断提升社区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水平(0.5 分); 2.广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在商圈、楼宇、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引导党员亮身份、做贡献(0.5 分)。

 组织部 此项指标适用于城市区考核 工作保障制度化 (1 分)

 1.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工作报酬标准,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正职、副职、一般工作人员工作报酬标准参照 2016 年1 月 1 日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170%、160%、150%执行(0.5 分); 2.完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0.5 分)。

 组织部 党代表联络工作 (3 分)

 乡镇党代会年会制 (1 分)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的实施意见》,做好乡镇党代会年会的推广普及工作(1 分)。

 组织部 无乡镇的城市区不考核此项 党代表任期制 (1 分)

 创新党代表工作室建立模式,打造2—3 个示范型党代表工作室;建立关于党代表任期、权责、履职、保障方面的制度,开展党代表提案提议和意见建议的收集和办理工作(1 分)。

 组织部 无乡镇的城市区此项考核内容分值为1.5 分 “两代表一委员” 管理工作 (1 分)

 1.对换届后新当选的“两代表一委员”进行初任培训和履职培训(0.5分); 2.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工作,严格落实人大代表选举政协委员协商提名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确保不出现把控不严、风气不正、监督不力等突出问题(0.5 分)。

 组织部 无乡镇的城市区此项考核内容分值为1.5 分 党员日常 教育管理 (5 分)

 发展党员工作 (1.5 分)

 1.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0.5 分); 2.按照党员发展总要求,加强发展党员计划指导,确保发展党员总量调控目标落实到位(0.5 分); 3.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党员质量(0.5 分)。

 组织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单位 得分 三 组织建设 (60 分)

 党员日常 教育管理 (5 分)

 党员日常管理 (2 分)

 1.定期排查党员组织关系,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根据党员评议结果,处置不合格党员(0.5 分); 2.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服务管理(0.5分); 3.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完善党员信息库建设(0.5 分); 4.党费管理有专人负责,及时收缴党费,党费支出符合规定要求,党费账目清晰规范,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进行公开(0.5 分)。

 组织部

 党员教育培训 (1.5 分)

 1.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情况,对农村、社区、两新组织新发展党员和流动党员有效培训情况(1 分); 2.有效发挥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学用示范带动作用(0.5 分)。

 组织部

 干部工作 (16 分)

 干部选拔任用 (4 分)

 1.动议情况按要求与组织部沟通(1分); 2.民主推荐、干部考察组织认真、程序规范,相关材料完善,并按要求向组织部报备(1 分); 3.讨论决定程序规范、符合规定(1分); 4.任前公示、任职谈话情况(1 分)。

 组织部

 青年干部培养使用 (2 分)

 注重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年轻干部培养、管理、选拔使用工作,推进年轻干部常态化培养、合理化配备情况(2 分)。

 组织部

 干部监督管理 (5 分)

 1.选人用人监督: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严肃用人风气,执行“四项监督制度”(“一报告两评议”、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有关事项报告、离任检查),开展“三超两乱”跑官要官等专项治理情况,落实全程纪实办法情况(2分); 2.领导干部、领导班子监督: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领导干部违规兼职情况,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情况,对领导干部开展提醒函询诫勉的情况,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裸官”排查工作情况(2分); 3.12380 举报平台运行良好,认真受理并查处举报(1 分)。

 组织部

 三 组织建设 (60 分)

 干部工作 (16 分)

 干部教育培训 (3 分)

 1.制定并认真完成年度培训计划(0.5分); 2.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创新培训形式,拓展利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不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注重提高培训成效(1 分); 3.切实抓好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教育培训,为领导干部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奠定理论基础(0.5分)。

 组织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单位 得分 1.按照上级干部调训计划,严格选派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参加学习培训(0.5 分); 2.严格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0.5分)。

 市委党校

 干部档案管理 (2 分)

 1.配备专职管档人员,建立健全严格的干部档案管理、借阅、转递制度(1 分); 2.按照规定收集档案材料,并及时归档,做到档案内容分类准确,排列有序,目录清楚(1 分)。

 组织部

 人才工作 (10 分)

 人才管理体制 (2 分)

 1.坚持党管人才,定期召开县(市、区)委常委会、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等,专题研究人才工作,认真落实上级人才工作有关安排和部署(1 分); 2.健全人才工作领导机构,按要求配备专职人员和专项工作经费,有较为完善的人才工作制度和机制(1分)。

 市人才办

 人才引进机制 (3 分)

 1.突出创新创业导向,结合自身实际,实施重大引才工程(2 分); 2.注重平台建设,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引进高水平创新平台,并积极通过平台集聚人才资源(1分)。

 市人才办

 人才培养使用机制 (3 分)

 1.注重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优秀专家及各类拔尖人才培养选拔和表彰激励工作(1 分); 2.加强与高校、社会培训机构的合作,开展载体丰富、形式多样、内容实用的各类人才培训活动(1 分); 3.优化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在人才专项编制管理、深化人才分类评价等方面积极探索,有效推进(1 分)。

 市人才办

 三 组织建设 (60 分)

 人才工作 (10 分)

 人才服务机制 (2 分)

 1.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建立高层次人才交流平台,提高人才服务水平(1 分); 2.建立健全人才数据库,及时掌握人才动态;建立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提高优秀人才当选“两代表一委员”比例;加大各类优秀人才宣传力度,营造重才爱才浓厚氛围(1 分)。

 市人才办

 其他工作 (6 分)

 组工信访和舆情应对方面(2分)

 1.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应急工作机制,及时办理干部群众来信来访事项(1 分); 2.及时发现和稳妥处置涉组涉干舆情(0.5 分)

 3.按规定报送组工信访有关情况(0.5分)。

 组织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单位 得分 创新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建和组织工作(2 分)

 1.创新运用“党建服务平台”等新手段开展党建工作情况(1 分); 2.运用手机、互联网等手段开展“智慧党建”情况(0.5 分); 3.“大组工网”运行、管理、安全防范等情况(0.5 分)。

 组织部

 运用多种媒体开展党建和组织工作宣传 (2 分)

 1.党建网站更新维护情况,运用手机、微信平台等开展党建宣传情况(1分); 2.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开展党建宣传情况(含 XX 党建网、《XX 党建》、《XX 组工信息》、XX 党建手机报、“XX 组工”微信平台宣传情况)(1分)。

 组织部

 四 作风建设 (20 分)

 持续整治 “四风”问题 (7 分)

 积极整治存在问题 (4 分)

 1.紧盯隐形变异“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创新检查方式方法,及时发现新问题,不断采取新招数,坚决纠正隐形变异新问题(2 分); 2.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着力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把同中央和省委、市委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2分)。

 市纪委监委

 严肃问责曝光 (3 分)

 1.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认真建立线索处置台账,涉及“四风”问题线索做到件件有回复,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1 分); 2.整治懒政怠政,工作方案明确,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自查、线索处置、问责追责台账完备,通报典型案例(2分)。

 市纪委监委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单位 得分 四 作风建设 (20 分)

 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 (9 分)

 开展监督检查 (7 分)

 1.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节前警示提醒,节中集中检查,节后核实问责,措施得力,工作台账完备(2 分); 2.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收送节礼、滥发福利补贴、大操大办婚丧事宜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综合考量查处问题数、处理人数、处理人员级别等情况,最高得满分,其它县市区按比例得分)(3分); 3.落实通报制度,继续坚持 2016 年1 月 1 日以后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不论职务高低,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定期公布本地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据(2 分)。

 市纪委监委

 开展专项治理 (2 分)

 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委全会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治理工作,有方案,有台账,有成效(2 分)。

 市纪委监委

 从严加强 制度建设 (4 分)

 修订完善作风建设 相关制度 (2 分)

 1.开展改进工作作风制度建设“回头看”,要求职能部门修订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把现有成熟做法固化为制度规定(1 分); 2.结合实际,对本地反映突出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规范,健全完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1 分)。

 市纪委监委

 开展检查促进 制度落实 (2 分)

 1.开展日常检查,推动制度落实,扎紧制度笼子(1 分); 2.要求职能部门针对性开展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1 分)。

 市纪委监委

 五 反腐倡廉建设 (35 分)

 严明纪律规矩 (16 分)

 严肃政治纪律 (1 分)

 严肃查处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团团伙伙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1 分)。

 市纪委监委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单位 得分 开展巩固示范创建成果,深化“两个责任”落实工作 (5 分)

 1.深化“两个责任”落实,按照市委部署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0.5 分); 2.建立、并督促下级党组织结合实际建立权责对等、分类有序、简明易行的主体责任清单体系(0.5 分); 3.实行主体责任落实纪实制度,并按照规定向市委、市纪委监委报告相关情况(1 分); 4.对下级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督导,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查整改、严肃问责(1 分); 5.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问题突出等问责力度,灵活运用多种问责方式,促进责任主体履职尽责、主动担责。加强通报曝光,对失职失责的典型问题紧盯不放,充分发挥问责案件的震慑、警示、教育功效(2 分)。

 市纪委监委

 加强权力运行监督 (1 分)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尤其是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1分)。

 市纪委监委

 严肃换届纪律 (1 分)

 对换届期间纪律开展专项检查并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1 分)。

 市纪委监委

 五 反腐倡廉建设 (35 分)

 严明纪律规矩 (16 分)

 积极开展党风党纪 教育(5 分)

 1.抓好节日期间警示教育,开展“清风 XX、廉洁双节”警示教育活动(1分); 2.编发警示教育材料、制作警示教育影像资料,全年不少于 3 期(1 分); 3.利用好上级下发的警示教育材料,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讨论,绷紧思想防线(1 分); 4.利用警示夜校平台加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1 分); 5.组织党员干部到监狱、廉政文化馆、廉政文化示范点等参观接受教育(1 分)。

 市纪委监委

 持续开展家风建设 (3 分)

 1.利用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洁家风建设活动(1 分); 2.抓好廉洁家风建设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家庭会制度常态化,要有登记、有内容、有检查,通过当面提醒、电话、短信等方式不间断提醒,督促家风建设(1 分); 3.传统媒体、自媒体加大家风宣传力度,形成声势,抓好“廉洁家访”、“弘扬廉洁家风,迎接十九大”书画展,廉洁寄语等活动(0.5 分); 4.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0.5 分)。

 市纪委监委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单位 得分 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5分)

 减少腐败存量 (1 分)

 1.严格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解四类方式处置问题线索,清理暂存线索(0.5 分); 2.实践“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0.5 分)。

 市纪委监委

 遏制腐败增量 (1 分)

 严明纪律审查,突出抓好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这个重点(1 分)。

 市纪委监委

 开展天网行动 (1 分)

 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配合做好追逃工作(1 分)。

 市纪委监委

 五 反腐倡廉建设 (35 分)

 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5分)

 严格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 (1 分)

 1.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按照规定上报线索处置方式(0.5 分); 2.认真落实“一为主两报告”制度,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执纪审查工作情况(0.5 分)。

 市纪委监委

 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实行挂牌督办制度 (1 分)

 1.实行问题线索统一登记制度(0.5分); 2.实行问题线索督办制度(0.5 分)。

 市纪委监委

 开展“四查四促”和“信访举报百日会战”专项行动(8 分)

 开展“四查四促”专项行动查处和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 分)

 1.查涉农资金,促脱贫攻坚(1 分); 2.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1 分); 3.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1 分); 4.查村务(社务)公开,促知情监督(1 分)。

 按照市纪委监委监察局关于开展“四查四促”专项行动大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方案进行考评。

 市纪委监委

 信访举报“百日会战”(4 分)

 1.2019 年问题线索大起底工作(1分); 2.建立领导包案制度,抓好工作落实(1 分); 3.交办问题线索处置、查处反馈(1分); 4.及时总结经验、报送材料(1 分)。

 市纪委监委

 创新巡察 方式 (6 分)

 建立常规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的制度 (3 分)

 1.年度内开展巡察不少于 3 轮(1分); 2.每轮巡察按规定程序开展,相关资料齐全(1 分); 3.巡察相关的工作制度健全、规范(1 分)。

 市委巡察办

 认真整改,确保实效(3 分)

 1.建立健全巡察工作整改机制,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1 分); 2.按“列账、对账、转账、销账”的要求,做到整改台账规范,措施得力,扎实有效(1 分); 3.认真办理市委巡察办移交、转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事项(1 分)。

 市委巡察办

 六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完善落实主体责任制度体系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清单(1 分)

 制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完善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机制(1分)。

 市委办公室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单位 得分 (10 分)

 (4 分)

 党委常委会成员 职责清单(1分)

 明确党委常委会成员职责清单,抓好工作落实(1 分)。

 市委办公室

 加强党内法规工作 意见(2 分)

 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县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2分)。

 市委办公室

 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4 分)

 县(市、区)纪委派驻机构改革(2 分)

 根据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按照时间节点积极稳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工作(2 分)。

 市纪委监委

 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开展 政治巡察(1.5分)

 1.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找被巡察单位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方面的问题,并在巡察报告中充分体现,切实发挥巡察的“尖兵”、“利剑”作用(1 分); 2.纪委、组织、财政、审计、政法等机关和部门对巡察工作支持配合有力,对巡察移交的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按期反馈(0.5 分)。

 市委巡察办

 完善纪委书记、副书记选拔程序(0.5分)

 建立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工作程序,建立后备人选库(0.5 分)。

 市纪委监委

 深化党的组织建设制度改革(2 分)

 建立鼓励担当、允许失误、宽容失败的 制度方面(1分)

 探索建立鼓励担当、允许失误、宽容失败的制度办法,将“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落实到具体人、具体事、具体情形、具体制度上,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情况(1 分)。

 组织部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 能下有关制度方面 (1 分)

 建立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情况(1 分)。

 组织部

 七 提高从严管党治党水平 (25 分)

 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 (5 分)

 党委重视、研究部署 党建工作 (3 分)

 1.党委常委会每年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决定党建工作重要事项(1 分); 2.认真学习、带头贯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党委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副书记分管党的建设工作情况(0.5 分); 3.在本地重要会议上反复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有会议记录、主要领导讲话等文字资料(0.5 分); 4.建立党建工作定期督导机制,定期对党建工作进行督导(1 分)。

 市委办公室

 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建设 及作用发挥 (2 分)

 1.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1 分); 2.每年至少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1 次,年初制定有党建领导小组工作要点,党建办协调督促抓好工作落实(1 分)。

 市委党建办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单位 得分 落实主体 责任 (10 分)

 落实主体责任清单 (4 分)

 1.每年至少向市委专题报告 1 次抓党建工作情况(1 分); 2.县(市、区)党(工)委书记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每年至少主持召开 2 次常委会会议或书记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1 分);每年至少开展 1 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1 分); 3.班子成员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等,每年对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1 分)。

 市委办公室

 七 提高从严管党治党水平 (25 分)

 落实主体 责任 (10 分)

 党委重视加强 党校工作 (4 分)

 1.县(市、区)党(工)委把党校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安排、每年专题研究党校工作(1 分); 2.县(市、区)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到本级党校讲 1次课,每年领导干部讲课总课时,占本级党校主体班次总课时的比例不低于 20%(1 分); 3.重视县级党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学经费保障,推进县级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工作(1 分); 4.积极推进党校新型智库建设,提高资政献策服务水平(1 分)。

 市委党校 此项考核内容适用于县、市及吉利区 1.区党委高度重视干部在党校教育培训,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 1 次干部参加党校教育培训工作(2 分); 2.积极与市委党校协调联系,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2 分)。

 市委党校 此项考核内容适用于其他区 强化党内监督 (2 分)

 1.本地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情况(1 分); 2.严格监督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成员职责范围内的监督职责的落实,有效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1分)。

 市纪委监委

 健全党建工作述职机制(2分)

 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 (2 分)

 1.现场评议情况(1 分); 2.组织下级党组织书记述职情况(0.5分); 3.台账建立及建立下级党组织书记台账情况(0.5 分)。

 组织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单位 得分 七 提高从严管党治党水平 (25 分)

 统筹做好党的统战、群团和党管武装工作 (8 分)

 党委重视加强 统战工作 (3 分)

 1.统战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领导班子工作考核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及宣传工作计划(1 分); 2.党委领导要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政策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1 分); 3.按照《中共 XX 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精神,做好党外干部、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安排、使用(1 分)。

 市委统战部

 党委重视加强 群团工作 (2 分)

 及时调研、指导、研究群团工作(1分)。

 市委办公室

 加强群团领导班子配备,不断推进群团工作(1 分)。

 组织部

 党委重视加强 武装工作 (3 分)

 1.重视党管武装工作,及时召开武装工作会议和常委议军会议,研究解决党管武装重大问题成效明显,武装工作经费按规定拨付(1 分); 2.认真落实双重领导、双向兼职、军事日、第一书记述职、现场办公、武装例会、任职谈话、履职评议、住营办公等党管武装基本制度(1 分); 3.积极指导做好后备力量组织整顿、抓好年度兵员征集、加强专武干部选配教育管理和武装部规范化建设(0.5分); 4.注重双拥共建工作,组织悬挂烈(军)属光荣牌、转业干部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入学、涉军维权和退役士兵安置等工作完成出色(0.5 分)。

 军分区

  附件 1 市直单位党建工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单位 得分 一 重大专项 (15 分)

 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 (15 分)

 强化组织领导 抓好责任落实 (2 分)

 1.加强组织领导,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列入党建责任制情况(0.5 分); 2.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意见,作出具体安排情况(1 分); 3.指导各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0.5 分)。

 市委组织部

 组织日常学习 强化思想教育 (4 分)

 1.系统学习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规范性文件、解释答复等党内法规情况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情况(1 分); 2.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有关精神情况(1 分); 3.党员领导同志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开展学习情况(0.5 分); 4.组织党员干部到红色教育基地接受现场直观学习和场景教学,增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思想性和感染力情况(0.5 分); 5.针对行业特点和部分党员特殊情况,通过送学上门等方式,增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覆盖面、灵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1 分)。

 市委组织部

 围绕四个合格 发挥表率作用 (3 分)

 1.引导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安排部署情况;(1分); 2.开展“四个合格”标准优秀党员载体活动推进开展情况(1分)

 3.“四个合格”先进典型选树情况(1 分)。

 市委组织部

 一 重大专项 (15 分)

 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 (15 分)

 落实基本制度 查找解决问题 (3 分)

 1.“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落实情况,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党性体检”情况(1 分); 2.党组(党委)查找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反腐倡廉建设、抓基层打基础工作等方面问题情况;党支部查找解决日常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团结服务党员群众等方面问题情况(1分); 3.针对查找问题,建立整改台市委组织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单位 得分 账、推进整改情况(1 分);。

 开展“五查五促” 凝聚发展合力 (3 分)

 1.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与“五查五促”有机融合,做到共同推进,一体谋划布局、一体组织实施情况(0.5 分); 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情况(0.5 分); 3.建立“五查五促”工作台帐,将查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情况、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改善民生防范风险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进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落实情况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2分)。

 市委组织部

 二 思想建设 (20 分)

 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工作 (3 分)

 集中学习 (2 分)

 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提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方案和措施(1 分)。

 市委宣传部

 主题宣传 (1 分)

 结合本单位“学讲话、读党报、为中原添彩”等活动,积极向媒体推荐展示本单位、本行业、本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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