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

 XX 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

 根据《XX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进一步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X 政发〔2013〕XX 号)、《XX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开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的若干指导意见》(X 政办函〔2014〕XX 号)和《XX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0 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X 财金〔2020〕XX 号)等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推动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平稳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抓住当前国家振兴乡村、推进“三农”发展战略机遇,着力构建我县农业风险保障机制,全面提高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和风险意识,稳定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产业得保护、农民得实惠、保险得发展的共赢目标,推动我县农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农业保险条例》规定,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应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方针,坚持支农惠农、因地制宜、风险可控、多方共赢、操作简便、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按照《XX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0 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X 财金〔2020〕XX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20 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目标任务为水稻种植 5 万亩、糖料蔗 50 万亩、能繁母猪 1.7 万头、育肥猪11 万头、公益林 177 万亩、商品林 5 万亩、柑橘 3 万亩、龙眼 1.1 万亩、葡萄 0.3 万亩、火龙果 0.1 万亩、肉牛 4 万头、青梅 2.17 万亩、皇鸽 17.4 万只。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承保机构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采取措施,广泛动员农民和农业企业根据自身需求积极参加投保,确保完成今年计划任务。

 四、承保内容 (一)保险种类

 根据《XX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0 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X 财金〔2020〕XX 号)精神,今年我县开展的险种有中央险种、自治区险种、市县险种三种类,具体为:

 1.中央财政补贴险种:水稻、糖料蔗、能繁母猪、育肥猪、肉牛、公益林、商品林。

 2.自治区目录补贴险种:柑橘、龙眼、葡萄、火龙果。

 3.市县自行开展险种:市县险种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开展,我县自行选择新增青梅、皇鸽2个地方特色险种。

 (二)保险金额 糖料蔗 800 元/亩、水稻 600 元/亩、能繁母猪 1500 元/头、育肥猪 1200 元/头、肉牛 8000 元/头、公益林 500 元/亩、商品林 1000 元/亩、柑橘 1000 元/亩、龙眼 1200 元/亩、葡萄 1200 元/亩、火龙果 1200 元/亩、青梅 1200 元/亩、肉鸽 10 元/只、种鸽 50 元/只。

 (三)保险费 糖料蔗 20 元/亩、水稻 20 元/亩、能繁母猪 75 元/头、育肥猪 60 元/头、肉牛 400 元/头、公益林 1 元/亩、商品林 4

 元/亩、柑橘 60 元/亩、龙眼 60 元/亩、葡萄 60 元/亩、火龙果 60 元/亩、青梅 60 元/亩、肉鸽 0.5 元/只、种鸽 2.5元/只。

 (四)保险费分担比例 1. 种植业。水稻保险保费投保户承担 20%,中央财政补贴40%,自治区财政补贴 40%;糖料蔗保险保费投保户承担 20%,中央财政补贴 40%,自治区财政补贴30%,县财政补贴 10%。

 2.。

 养殖业。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费投保农户承担 20%,中央财政补贴 50%,自治区财政补贴 20%,县财政补贴 10%;肉牛保险保费投保户承担保费 30%,中央财政补贴 30%,自治区财政补贴 35%,县财政补贴 5%;皇鸽保险保费投保户承担 50%,自治区财政补贴 30%,县财政补贴 20%。

 3. 森林。公益林保险保费由财政全额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补贴 50%,自治区财政补贴 40%,县财政补贴 10%。商品林保险保费由农户承担 20%,中央财政补贴 30%,自治区财政补贴 40%,县财政补贴 10%。

 4. 水果种植。柑橘、龙眼、葡萄、火龙果保险保费投保户承担 40%,自治区财政补贴 50%,县财政补贴 10%;青梅保险保费投保户承担 50%,自治区财政补贴 30%,县财政补贴 20%。

 5.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X 财金〔2016〕XX 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XX 监管局 XX 自治区财政厅 X 银保监发〔2019〕XX 号文件精神,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前及脱贫后的两年内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予以免交保费,免交的保费由自治区财政厅承担,贫困户人员名单由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扶贫办盖章确认。

 (五)保费补贴结算 1.根据《XX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X 财金〔2014〕XX 号)有关规定,保费补贴资金实行“按实补贴、季度结算、年度清算”的结算方式。

 2.保费补贴结算审批方式:由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种植业(除公益林、商品林)、养殖业的承保情况进行审核,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负责对公益林、商品林的承保情况进行审核,报县财政局、县人民政府审批。

 (六)保险期限 保险的期限一般为 1 年,水稻种植保险期限为 1 造,育肥猪实行按批次投保和年度投保相结合方式投保,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载明日期为准。

 (七)保险理赔 为切实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保险理赔管理要求和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赔付,并在理赔行政村屯公开理赔标准和赔偿数额,公示时间不少于7 天。赔付清单确定后,10 日内将保险赔款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不得以现金方式发放赔款,杜绝截留、侵占、挪用农业保险赔款行为发生。

 (八)投保方式 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农户自愿投保,可以由农民、企业自行投保,也可以由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层村级组织等单位组织农民集中投保。集中投保的,保险经办机构要订立保险合同,制定投保清单,经被保险人签字确认后,将承保情况在行政村、屯予以张榜公示。

 (九)承保机构及承保范围

 1. 承保机构。根据《XX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的若干意见》(X 财金〔2014〕XX 号)规定,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原则上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XX 支公司、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 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XX 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XX 支公司 4 家机构承办。按保险公司在各乡(镇)建设服务网点情况、实际服务能力及任务完成情况,划分承办乡镇业务范围。

 2. 承保范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XX 支公司承办 XX 镇、XX 乡、XX 乡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XX 支公司承办 XX 乡、XX 乡、XX乡、XX 乡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XX 支公司承办 XX 镇、XX 乡、XX 镇、XX 乡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XX 支公司承办 XX 乡、XX 镇、XX 镇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公益林险种具体任务由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分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责任。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农民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强化组织协调,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府推动、部门配合、保险公司经

 营、农民积极参与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明确各级责任,细化分工,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引导农民积极参保。承保机构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做到应保尽保,不能选择性承保。

 (二)注重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承保机构之间要加强沟通,认真履行职责,协作配合。注重对工作经验及典型案例的总结,对农业保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将信息报送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报送的相关资料要按时报送。

 (三)加大宣传培训,做到家喻户晓。各承保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开展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为农民讲解农业保险知识,宣传参保形式、赔偿标准、责任范围等相关内容,将理赔流程在村务公开栏公开,让群众明明白白参保,清清楚楚理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村级组织要针对农业保险的特点和农民群众的需求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保险意识,提高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努力扩大保险覆盖面。

 (四)强化监督考核,提高规范管理。各相关机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对经办机构服务质量

 进行跟踪考核,对宣传不到位、基层服务网点建设滞后、承保进度不理想、业务管理不规范、理赔不及时、服务不到位、出现群众投诉的经办机构,要责令限期整改或取消经办资格。

 附件:1.2020 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各险种保险金额、单位保费、保费分担比例表

  2.2020 年 XX 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计划任务表

 附件 1

 2020 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各险种保险金额、 单位保费、保费分担比例表 单位:

 元

 险种 保险金额 单位保费 保费分担比例 中央财政 自治区财政 县财政 农户承担 一、中央险种

  (一)种植业

  水稻 600 20 40% 40%

 20% 糖料蔗 800 20 40% 30% 10% 20% (二)养殖业

  能繁殖母猪 1500 75 50% 20% 10% 20% 育肥猪 1200 60 50% 20% 10% 20% 肉牛 8000 400 30% 35% 5% 30% (三)森林

  公益林 500 1 50% 40% 10%

 商品林 100 4 30% 40% 10% 20%

 0 二、自治区险种

  柑橘 1000 60

 50% 10% 40% 葡萄 1200 60

 50% 10% 40% 龙眼 1200 60

 50% 10% 40% 火龙果 1200 60

 50% 10% 40% 三、市县险种

  青梅 1200 60

 30% 20% 50% 种鸽 50 2.5

 30% 20% 50% 肉鸽 2.5 0.5

 30% 20% 50%

 附件 2 2020 年 XX 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计划任务表 单位:万亩、万头、万元 险 承办范围 承办机构 水稻 糖料蔗 商品林 公益林 能繁母猪 育肥猪 肉牛 柑橘 龙眼 葡萄 火龙果 青梅 皇鸽

  投保任务 投保 任务 投保 任务 投保 任务 投保任务 投保 任务 投保任务 投保任务 投保任务 投保任务 投保 任务 投保任务 投保任务

 种

 人民财产保险公司 1.18 22.45 0.22 36.55 0.77 5.91 0.9 0.74 0.33 0.02

 太平洋保险公司 1.3 6.6 2.28 48.32 0.26 1.32 1.04 0.23 0.22 0.12 0.06 1.87 3 北部湾保险公司 1.64 16.05 1.34 50.41 0.5 3.08 1.04 1.22 0.42 0.02 0.01 0.22 9 人寿财产保险公司 0.88 4.9 1.16 41.72 0.17 0.69 1.02 0.81 0.13 0.14 0.03 0.08 5.4 合计 5 50 5 17 1. 11 4 3 1. 0. 0. 2. 1

 7 7 1 3 1 17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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