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交通路政行业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综合管控检查记录表

 北京市交通路政行业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综合管控 检(抽)查记录表 项目或路线名称

 检查段落

 检查单位

 (部门:

 )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建设/养护管理单位

 施工/养护单位

 检 查 情 况 序号 检查项目 标准分 得分 扣分说明 一、施工工地六个 100% 1 施工现场周边采取围挡措施,门前及附近时清扫。门前两侧 100米三包。

 10

  2 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土堆按要求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

 10

  3 施工现场进行洒水降尘,土方开挖采用湿法作业。

 10

  4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场地进行硬化处理。

 10

  5 施工场地运输车辆进行清洗,不带泥上路。

 10

  6 施工现场渣土运输车辆按要求密闭运输。车辆 “三不进、两不出”。

 10

  二、 各类拆除施工湿法作业 7 实行湿法拆除、湿法运输作业。

 10

  三、路面铣刨施工、结构层养生、绿化工地不扬尘 8 路面铣刨施工采取抑尘措施。

 5

  9 结构层铺筑完成后应及时苫盖养生。

 5

  10 绿化工地施工前进行必要的铺垫,做到黄土不落地。

 5

 四、运输车辆管理 11 按要求办理建筑垃圾消纳许可证。

 5

  12 与建筑垃圾合法运输企业签订清运合同。

 5

  五、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 13 严禁使用冒黑烟机械,禁限区 4类机械排放达标。

 5

  14 使用符合标准的车用成品油。

 5

  六、在线监测系统 15 环保部门要求的施工工地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系统,保障到位。

 10

  七、公路扬尘治理 16 公路按相关标准、要求开展巡视工作及保洁工作。

 10

  17 及时清理路面遗撒。针对恶意倾倒现象,移送执法部门或提供信息。

 10

  八、空气重污染期间扬尘控制 18 施工工地对不同级别预警严格执行相关措施。公路保洁按要求加大清扫保洁频次 10

  检查项得分合计

 达标 □

 / 不达标 □ 检查项标准分合计

 检查得分

 (检查项得分合计/检查项标准分合计)x100 分 整改意见:

 检查人签字

 建设/养护管理单位签字

 监理单位签字

 施工/养护 单位签字

 检(抽)查记录表说明

  一、检查依据。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关于印发《2018 年北京市交通路政行业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综合管控方案》的通知(京交路建发〔2018〕200 号),和《北京市交通行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 10 月修订)》(京交路办发〔2017〕37 号))。

 二、适用范围及注意事项。

 1、本表适用于建设或养护运营单位检查和行业管理部门抽查。建设或养护运营单位检查时,建设或养护运营单位签字可空;行业管理部门抽查时,四方签字需齐全。

 2、本记录表应附相关检查照片(电子文件或打印为附件),反映检查人、被检查人和检查现场情况,及问题项目情况。

 3、以所检查项目的总得分情况作为检查结果的评定依据,即未检查项不纳入得分统计,详见填表说明。

 4、发现问题需填写整改意见。可立即整改的,被查单位 24 小时内提交检查单位书面整改完成情况并附照片。情节严重的采取惩处措施,或移交有关执法部门处理,完成整改后检查单位进行复检。

 三、填表说明。

 1、检查段落为标段、专项工程、地段桩号等信息。

 2、检查单位名称应在其后用括号标注部门名称。各参建单位名称可填写行业认可的简称。

 3、施工围挡检查还应遵循“围挡设置不得妨碍交通通行和施工安全”原则。

 4、检查项每发现问题 1 处(次)扣 1 分,直到扣完该检查项目标准分为止。

 5、未检查项在得分栏画“-”标注。

 6、检查得分=检查项得分合计/检查项标准分合计*100 分,保留到小数点后 1 位。达标标准为检查得分达到 85 分(含)以上,且所检查的各个项目得分不低于其标准分的 50%。

 打分范例:

 检查项 标准分 得分 2 10 8 5 10 4 4

 8 5 5 13 5 4 15 10 9 合计:

 40 30 检查得分 75.0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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