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3“清四乱”专项行动总结

两当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总结 根据省、市河长制工作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全面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主动作为、真抓实干,明确整治要求,敢于动真碰硬,根据排查问题全力整治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张庆文为组长,以政府副县长汪小波、 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尚步才,县水务局局长吕小文为副组长,水务、环保、农业、住建、发改、工信、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及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清四乱”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河长办统筹协调推动“清四乱”行动工作。二是印发实施方案,确立行动目标。印发了《两当县河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两河办发【2019】2号和《关于开展红崖河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两河办发〔2019〕8号,印发了《关于开展红崖河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关于成立红崖河河道“清四乱”工作组的通知》,明确了行动目标、工作任务、职责分工、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协作机制,保证专项活动顺利进行。从开展“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以来,我局与两当县检察院、环境保护部门、自然资源局积极沟通协调,积极座谈,协同推进对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通过河长巡河、定期检查、联合执法等活动,加强河道管理。专项行动开展后,由我局和县检察院联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水务局局长和县检察院领导共同担任,副组长由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和县河长办相关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河长办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及各乡镇级河长办负责人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由县河长办和县检察院承担具体联络沟通工作。各乡镇级河长办成立联络组织,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县河长办、县检察院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实现信息互通互联,定期交流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专项行动。制定联席会议制度,面对面沟通协调。采用召开联席会的方式,以增加面对面沟通协调、释法说理环节。采用公开宣告的形式向相关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书,有效提升检察建议工作的刚性。

(二)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工作宣传 针对整改任务重、进展工作难的突出问题,制定方案统一部署。由水务局局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吕小文负责河道巡查总指挥进行统一领导,水务局副局长、水政监察大队队长负责“清四乱”专项行动及具体河道整治工作的实施,抽调我局相关站所骨干人员分工协作、轮班值守,以日为周期对于河道整治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并制成河道巡查人员表以及河道现场巡查工作记录。自2月以来我县指导检查“清四乱”30余次,通过明察暗访、抽查和重点检查等方式,确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效果。加强宣传力度,联合各个乡镇通过微信、微博方式发布清四乱公告15期,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在重点河段制作宣传牌4个,为全县“清四乱”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全面摸排清理,突出整治重点 截至目前,我县对境内所有江、河、湖、库管理保护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问题都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对摸底发现的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县、乡、村三级摸排问题共35处,已全部整治到位。

二、经验做法 我县以努力营造一个“水清、岸美、生态好”的水域环境为目标,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明确重点,主动对接县乡联动加强清四乱工作。一是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全面建立县、镇、村河长工作制度,各级河长定期巡河,发现“四乱”问题及时进行清理;
同时加大村民爱河、护河的宣传教育,让大家都自觉维护河流生态。二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实施河长管理保护的同时,使联合执法成为常态,适时针对河道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由河长牵头,组织水务、环保、国土、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针对河道“四乱”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依法制止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滥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推动河长制工作更上新台阶。三是建立河道管理长效管理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水利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专项活动成效显著
我局自“清四乱”行动开展以来,与县检察院联合开展“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取得显著成效,我县查处“四乱”问题共35个,已全部整改完成,销号率达到100%。共拆除砂台10处、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0.96公里、整改拆除违法建筑4500平方米、清理垃圾6.5立方米、清理砂石料2.156万方,平整整治河道15.5公里。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排查不够全面。我县进行问题排查时对“四乱”问题有所遗漏,没有做到“全方位,无死角”的排查,排查问题不够全面,不够彻底。二是监管力度不够大。整改工作效果显著,我县已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但监管强度仍需加强,才能做到整改效果不反弹。三是河长制工作人员不足。因我县河长制办公室未落实河长制办公室专职人员编制,目前工作人员由我局水政执法人员兼职,因此工作推动力度不够。

(二)下一步打算 下阶段,我县将在继续推进河湖“四乱”整治的同时,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回头看”工作,巩固整治成效,并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清四乱”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助力美丽河湖建设。

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完善巡查制度。下一步我们将以河长制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乡、村河长和河道监督员的积极作用,完善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设立举报电话,为依法保护河道,加强河道监管,保障河道生态安全保驾护航。

二是加强河道管理,维护生态安全。严格执行河道巡查制度,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现场填写巡查记录、在河道巡查和水事违法查处过程中本着批评教育和行政执法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水行政执法程序,依法严谨办理,保障水行政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水利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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