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物管理制度

行政事物管理制度 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SJE/ZY/JL-14 为使公司行文和收文处理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经理办负责公司对外行文和公文的收发处理工作。

第二条 行文 (一)凡以公司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报告、请示、纪要、通知、函件等),由承办部室拟稿,经部室负责人初审后,送办公室核稿,经办公室核稿后送公司领导签发。重要文件需由公司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签发。联合行文必须同时送有关部室领导会签,方可发出。

(二)经公司领导签发的文稿交经理办统一登记、分类编号。由拟稿部室打印、校对、装订,上行文由经理办发送并催办,平行文和下行文由拟稿部室分发。经理办负责审批在公司内网上发布有关文件。

(三)行文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有关规定执行,行文流程按公司办公处理系统流程进行。

第三条 收文处理 (一)所有发至我公司的公文(含传真件公文和附有领导的批示或上级部门转我公司处理的公文),由经理办统一签收、登记、编号,送公司领导阅示或送有关部室办理。

(二)文件按办件、阅件进行分类。经理办负责人根据文件内容和规定的传阅范围,提出办文意见,送公司领导批示或交有关部室阅办。需要办理的公文,经请示公司领导后办理,经理办根据文件内容、领导批示予以催办。

(三)对急办件,经理办应立即将文件送交公司领导批阅。领导不在时,经理办应根据文件内容及时限要求,交相关业务科室或人员办理。事后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做好督办工作。

(四)一般公文通过公司内网办理和传阅。保密文件一律由办公室专人传送。

(五)凡外出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及材料原件须交办公室登记存档。

第四条 有关要求 (一)收发文件必须设立收发文件登记本,履行登记签收手续,收、退文件,要专人负责,其他人不得随意拆封,绝密件要二人随行。

(二)必须按规定范围组织阅读文件,并在办公室内进行,秘密文件当场阅后收回,不得擅自扩大阅读范围和带出公司阅办。

(三)借阅文件,必须经过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依时退还,秘密文件不准摘抄。

(四)秘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安全保密设施的保险柜、文件柜内,用后放柜加锁,关好门窗。

(五)复制秘密文件,必须经过请示批准,由文件保管人员复制后交使用者,复印件与原件同样管理。

第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经理办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SJE/ZY/XZ-01 为加强和规范对办公用品采购、发放、领用、回收等环节的管理,压缩开支,保障工作有序顺畅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办公用品领用:
(一)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领用办公用品申请,开具料单。

(二)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批。

(三)行政事务部部长审批。

(四)办公用品保管员发放物品。

第二条 办公用品采购:
(一)根据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管理员提出采购计划,报行政部。

(二)行政事务部部长审核计划,并批示。

(三)行政事务部按要求采购并验收入库。

第三条 办公用品管理注意事项:
(一)办公用品的领用、更换要依照办公用品使用期限,办公用品更换按要求处理,特殊情况要有书面报告。

(二)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各岗位办公用品发放的依据。

第四条 本办法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关于客、货车的管理规定 SJE/ZY/XZ-02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车辆的使用和维护管理,提高车辆完好率,降低油材料损耗,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公司车辆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本公司的车辆由所在单位领导主管,并负责指派专职司机驾驶和保管车辆。

(二)车辆应由专职司机驾驶,如由他人驾驶时,必须由主管或相关领导指派,并保证行车安全。

(三)各单位需要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写好出车单,经单位主管核准后方可出车。无“出车单”者,门卫不得放行。

(四)各单位节假日用车时,必须由主管领导指派,填写好出车单,由公司领导审批。

(五)凡是有车单位每月初与月底要填写好“行驶里程报表”上报生产管理部车管员进行登记汇总。

(六)客、货车库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计财部门用车提、送款超过10万元以上(保卫部根据公安局要求)必须由专人押送,每次总人数不少于4人,往返途中禁止带人,禁止随意停车。

(八)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要严格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若有违规罚款,应由司机负担。

(九)客、货车司机禁止私自贩运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若违反规定,调离原岗位,若触犯法律,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十)货车承运易燃、易爆、有毒货物时,必须提前向生产管理部申报,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十一)车辆驶回厂内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进行回厂后的安全检查,然后将车门锁好。

(十二)未经领导同意或批准,司机不准私自将机动车停在厂外过夜,一经发现将追究单位领导和司机责任。

第二条 车辆保养与修理的管理规定 (一)司机要按车辆使用说明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定时、定程更换三虑(空气虑芯、机油虑芯、汽油或柴油虑芯)。

(二)客、货车辆要按车辆使用说明实行定期、定程检查维护保养,要经常保持车容,做到内外清洁。

(三)客、货车修理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由本车司机填写修车明细申报单,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车管员审核认定、公司领导审批签字,然后报审计部询价,确认后方可修理。

(四)凡是通过审批维修的车辆,必须将更换下来的旧件交回原单位,车辆所在单位,然后由仓储部统一回收。

(五)各单位申报维修的车辆,必须派两人到指定维修站,负责检护指导(由车管员或单位领导负责安排相关人员到修车现场检护指导)。

第三条 司机职责与行为规范 (一)司机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司机必须坚守岗位,服从领导指挥、随时做好出车准备工作。

(三)司机应严格按出车单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行车,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乘车人擅自更改行车地点和路线,司机有权拒绝。

(四)未经领导同意,司机不得擅自出车,不得借出车之机脱离规定的行车路线办理私事。

(五)客、货车司机在接到出车单时,必须做到牌证齐全上路。

(六)司机出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不准带故障开车。

(七)小车司机每次因公外出接、送客人时所发生的就餐费用单独核销,每次就餐标准不准超过20元。

(八)客、货车司机因公外出时,所发生的过路费票据,将由用车人和用车单位领导,负责在过路费票据后面签名,并标明时间,要求一次一签。

(九)小车司机在接、送客人时(含公司领导干部),当乘车人提出抢时间赶路时,司机有权拒绝他人提出的违章要求。

(十)市内所发生的过路费票据含油材料票据,要求及时报销,最长时间不准超过15天。

(十一)凡是出省车辆,所发生的过路费票据含油材料票据,要求一次一报,不准过月报销。

(十二)客、货车司机因公外出时,严禁向客户、宾馆、饭店索取其它好处和物品,对涉及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依照员工行为规范进行处罚。

(十三)客、货车出库入库时要锁好门,库房和车的钥锁不准私自交给他人,确保车库安全。

(十四)封存车辆入库停放时,必须将全车电源切断或取下蓄电池。

第四条 小客车使用费的收取标准 (一)凡是市内及郊区用车,4小时内每次收取费用60元,每超2小时加收50元。

(二)去长春市内办事,每次收取费用300元。在外每过一夜加收200元,去长春机场接、送客人,每次收取费用200元。

(三)其它长途用车一切费用,由使用部门负责。

第五条 货车使用费的收取标准 (一)五吨货车每一个台班按8小时收取费用为320元,半个台班含(4小时内)收取费用160元,超过规定用车时间,每超1小时加收40元。

(二)两吨以下货车每一个台班按8小时收取费用160元,半个台班含(4小时内)收取费用80元,超过规定用车时间,每超1小时加收20元。

(三)叉车每一个台班按8小时收取费用为320元,半个台班含(4小时内)收取费用160元,超过规定用车时间,每超2小时加收80元。

(四)铲车每一个台班按8小时收取费用为1200元,半个台班含(4小时内)收取费用600元,超过规定用车时间,每超2小时加收300元。

第六条 小客车使用范围 (一)公司各有车单位,必须由主管单位领导填写出车单。

(二)公司领导用车由行政部统一调配,并负责接、送公司领导外出。

(三)客车负责接、送到公司办事的客户和上级相关人员及同行业用户的重要领导。

(四)客车负责接待外宾时车容要保持整洁。

(五)客车随时负责处理生产中的紧急问题。

第七条 货车与特种车的使用范围 (一)各种货车要服从生产管理部领导的统一调配和指挥。

(二)生产方面用车由用车单位领导提前一天,向生产管理部调度室申报。

(三)公司内临时用车由用车单位负责人提前半天,向生产管理部调度室或车队调度室要车。

(四)各单位申请外出200公里以远地区提、送货时,必须提前向生产管理部部长申报审批。

(五)货车出省提、送货时必须提前一天,向生产管理部提出申报,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全程费用可参考当时市场运价或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含司机旅差费和往返过桥费)由用车单位支付。

第八条 客、货车油材料考核办法 (一)客、货车(汽、柴油)考核标准按照车辆出厂所规定的百公里耗油指标进行核算,做为单车考核的参考基数。

(二)小型客车含面包和客货车,每百公里耗油10至12升的车辆补加4升,凡是符合补加4升油的车辆,均按照实际油料消耗考核。

(三)大型货车为10吨、5吨含吊车、铲车、叉车,每百公里耗油按车型的指标数另补加6升,做为单车实际油料消耗考核依据。

(四)客、货车的行驶里程数,由所在单位办负责审核登记,每月初与月底进行一次抄写里程数,每个月底将填写好的月份报表,上报到车管员进行统一汇总,作为单车考核依据。

(五)客、货车每次所发生的汽、柴油票据、材料票据、修理费票据,先由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审核签字,然后车管员审验签字、所有票据必须履行先签字后报销。

第九条 交通违章与事故处罚规定 (一)客、货车司机在执行任务时,因个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所发生的罚款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客、货车司机不按出车单路线行驶,私自改变行车路线或在异地私自办事绕路行驶时,一旦被公司领导发现后,将依照公司相关条例处罚。

(三)司机禁止喝酒开车,一旦发现喝酒开车,将停驾一个月,同时处于200元罚款,并追究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

(四)司机在工作中不服从单位领导指挥或不服从公司车管相关人员的管理或漫骂领导,每次罚款100元。

(五)机动车公出时发生交通事故或在异地肇事,将依照交通队裁决书或视同责任大小进行处罚。每发生一起交通责任事故,将追究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可视情节处罚。

(六)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2000元,扣当月工资10%,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扣当月工资20%,并停驾一个月。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扣当月工资30%,并停驾6个月或调离原岗位。

(七)对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给公司经济造成损失在2万元至5万元以上,将对肇事者罚款2000——5000元,停驾一年或调离原岗位。对单位罚款2000——5000元,对部门主管领导罚款200——500元。并在全公司内通报。

第十条 奖励规定 (一)凡是连续三年无违章、无事故、服务质量优异和安全行车十万公里以上的司机,公司应授予安全行车优秀司机称号,并奖励500元。

(二)在抢险、救灾、急、难、危、重运输任务中,对安全行车表现突出的司机,公司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三)司机对所从事的车辆能做到精心维护,并降低油材料损耗,(按节油指标核算)为公司节省资金累计1000元,可奖励100元。

第十一条 公司客、货车使用流程图:
车管单位 确定使用范围 司机职责 用车手续 客、货按照出车单路线图 车库管理 填写出车单 检查考核 部门领导签字 司机出车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通勤费管理制度 SJE/ZY/XZ-03 为了加强公司通勤费、自行车磨损费和报销零本票费的管理,确保公司和职工的利益,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正式在岗职工,均享受每人每月20元通勤费待遇。

第二条 骑自行车的正式职工,以公司地址为中心根据员工居住地距公司距离远近,可享受自行车磨损费5元、10元、15元、20元,四个档次补贴。

(一)5元的发放标准:从郑州路以南至通潭路以北;
从新吉林市场以东至铁东公铁立交桥以西;
其他方向参照此方向里程核定。

(二)10元的发放标准:通潭路以南至吉林火车站以北;
铁东公铁立交桥以远,其他方向参照此方向里程核定。

(三)15元的发放标准:吉林火车站以南至解放大路以北,其他方向参照此方向里程核定。

(四)20元的发放标准:解放大路以远的路程,其他方向参照此方向里程核定。

第三条 距离通勤大客车规定站桩3站地(2公里)以上,或居住地未开通勤车乘公交车的职工,根据个人申请并携带房产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本单位领导审核,行政事务部核实并进行实地考察,相关领导批准,根据距离远近可报销零本票40元至80元。

第四条 乘坐通勤大客车的员工(每月以购买月票为准),不享受自行车磨损费待遇。

第五条 放假和休病、事假超过一个月的员工,不享受通勤费、自行车磨损费和报销零本票待遇。

第六条 单位住宅区分得住房的员工和骑自行车的员工均不享受报销零本票待遇。

第七条 各单位必须于每月10日前将通勤费报行政事务部;
逾期将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

第八条 本规定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制度下达之日起开始执行。

塑胶网球场、篮球场管理制度 SJE/ZY/XZ-04 塑胶网球场、篮球场是公司训练、比赛和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的场所,实施封闭式管理。为加强场地管理,确保场地正常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塑胶网球场、篮球场设立专职管理员,负责对场内的管理和清扫工作,按照塑胶球场管理规定定期进行冲洗和保护。

第二条 塑胶网球场、篮球场正常上班期间不开放,如有客人或关系单位使用应提前向球场馆管理人员联系,并服从主管部的统一安排。

第三条 凡需要使用场地进行比赛的有关单位,提前与球场管理人员联系,并服从主管部的同一安排。

第四条 进入场地内的人员都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网球场是训练、比赛、娱乐专用场所,下班时间对内开放; (二)进入网球场须服装整洁,严禁穿足球鞋、皮鞋进入场地; (三)严禁在场内吸烟、吐痰、吃口香糖及带核食物和乱扔杂物; (四)严禁翻越护网,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爱护场内设施; (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上述规定如有违反将驱逐出场; 第五条 本规定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制度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通勤大客车管理制度 SJE/ZY/XZ-05 为解决公司员工上下班乘车难问题,目前公司租用三台通勤车,为接送贰佰多名员工上下提供方便,特制定此本制度。

第一条 具体行车路线为:
1、临江门方向:早自临江门发车经柴草市、解放大路、市一中、桃源路、岔路乡、吉林大街、造纸厂、南北楼、松江桥、徐洲西路、金丝王、加油站至本公司,下班从公司发车按相反顺序运行。

2、铁东方向:早从龙东小区、化一中、铁东会议中心、密哈站小区、水部、东方一区、象园不区、火电小区、十六中学、二商店、化公医院、郑州路、汉阳街至本公,下班从公司发车按相反顺序运行。

3、解放大路方向:附属医院、医学院、昌邑分局、延安街、鸿博、二医院哈达弯大桥、东方家园、飞龙座、化工医院、八货运至本公司。

第二条 乘车规则:
1、要求乘车员工,写出书面申请,标明具体居住地点,部门领导签字后(审批原则是先老后青、先正式后临时),随户口本复印件和房证复印件一同交到行政事务部,进行审批。

2、通过审批同意乘车后,交一张一寸照片,办理乘车月票。

3、乘车员工要文明乘车,在规定的站点上、下车,保持车内卫生。

第三条 接送时间:
上班:保证上班7:50分到公司门前。下班:17:10分从公司门前发车。

第四条 车长设置:我公司每台通勤车设车长一名,车长要认真履行职责,态度和蔼服务于通勤员工,及时制止车内吸烟现象,主动分流车门口的拥挤情况,按规定的站桩停车要确保停车开门、关门安全,负责出售通勤车月票和零票(月票每张20元、零票每张1元)。

安全正点,为公司员工提供方便是公司的宗旨。迎造安全、正点、和谐的乘车环境。

第五条 出车单位所提供的车辆要保证叁台大客车卫生清洁、车况良好;
保证冬季大客车安装取暖设施并做好提前预热,按我公司规定的行车路线安全、及时准确地接送临江门、解放大路和铁东三个方向的通勤员工,由于接送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所造成的通勤员工伤害(亡),一切后果均由出车方承担。

第六条 如有不出车的现象,公司按日扣款500元/台;
无故私自调整车辆、途中调换车辆每次罚款100元;
在接、送通勤时迟到每次罚款100元/台;
私自改变行车路线、中途加油或干其它事情均罚款100元/次;
不按规定站桩停车罚款100元/次;
由于供车方原因造成公司员工所发生的乘车费用均由供车方承担;
如供车方私自不履行协议甲方扣除部分租金。

第七条 本规定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制度下达之日起开始执行。

房屋土地建筑物管理制度 SJE/ZY/XZ-06 为了加强对房屋、土地、建筑物的维修,加固改建和扩建等管理工作,提出可靠的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区内、医院等全部生产用及非生产用房屋和建筑物均由公司行政事务部进行管理。

第二条 所有房屋土地建筑物,必须建帐、登记立档,统一管理。

第三条 要经常检查房屋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如有危房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马上维修,维修完毕由有关部门鉴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 不得擅自在建筑物上扒洞增设门窗,或私自拆除间壁墙改变原建筑,如必须扒洞时,要经公司行政事务部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五条 春秋两季,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人员对所有房屋进行详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根据检查记录整理,提出维修方案,纳入年度大修、中修计划实施。

第六条 发现的危险建筑,要会同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写出处理方案,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及时处理。

第七条 对公司区、住宅区所有土地,要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进行管理,在没有取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不能私自将土地出租出卖。如必须出租出卖时,要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出租出卖手续。

第八条 对公司区住宅区所闲置的房屋,要及时盘活,出租或出售。

第九条 本制度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绿化卫生管理制度 SJE/ZY/XZ-07 为塑造企业形象、美化公司园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园区的绿化卫生管理工作,由行政事务部负责。各部门、分厂要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好本分担区的绿化及花草栽种任务。

第二条 各部门对分担区的绿化区域,要认真管理,草坪中的杂草应及时拔掉,不得超过50-150mm高度,保持草坪整洁,每年春季要将树丛草坪的杂草树叶清理干净。

第三条 园区摆放花盆,统一由行政事务部管理,要按季节及时更换,按时浇水。任何个人不许随意挪用,对偷挪和损坏花卉者,按价赔偿,并处以罚款。

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清理本分担区的卫生杂物杂草工作。

第五条 按规定摆放室内物品,定期打扫室内卫生。擦拭玻璃,保持窗明几净。

第六条 做好办公室卫生分担区的卫生清扫和玻璃擦拭工作,根据上级要求搞好灭鼠、灭蝇工作。对做的差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和处罚。

第七条 本制度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行政备品、设施管理制度 SJE/ZY/XZ-08 为了更好加强对行政备品及设施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一切行政备品,如:办公桌椅、电脑桌、卷柜等,统一由行政事务部建帐管理,落实责任、统一标签,发放和调配。

第二条 办公用品桌椅一律责任到人,统一编号,登记造册。

第三条 调出人员的一切行政备品,由行政事务部统一收回或重新调配,各单位不得擅自处理。

第四条 各部门需要行政备品,必须做出申请计划,由行政事务部根据全公司情况综合报表,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调配和领取。凡不经行政事务部同意,各部门私自购买的行政备品,一律不予报销。

第五条 行政备品、设施出售,必须填写物资出售申请单,经行政事务部主管人员同意,有关部门审批。

第六条 行政备品、设施出售的价格,按物品新旧程度进行报价,出售物品价格,由行政事务部和审计部共同协商进行核算,定价后方可出售。

第七条 行政备品、设施报废,必须是失去维修和使用价值的废品,由部门办事员填写报废申报单,说明原因,由行政事务部人员进行审核。经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报废。

第八条 本制度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行政收费管理制度 SJE/ZY/XZ-09 为了更好地收取各项费用,顺利完成收缴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公司住宅区及居住厂区的外户。

第二条 行政事务部负责全公司各种费用的收缴和扣缴工作。包括:
(一)公司转供单位自来水费;

(二)公司住宅职工和外户冬季供热费,以及转供单位供热费;

(三)转供单位电费;

(四)公司住宅职工和外户房屋维修金;

(五)公司住宅职工和外户房租费。

第三条 电费由抄表员每月初到住户查验表数的同时,按单位填写用量统计报表,并转入微机下达扣款通知单,由基层单位工资员从个人工资中扣缴。在我公司宅区居住的外户和下岗职工,各种费用由收费员根据微机下达的指数上门收缴。

第四条 由收费员收缴的各种费用,必须当时对用户开出收款收据,而且必须款据相符,不许弄虚作假。

第五条 抄表员在抄表过程中,发现电表损坏不走字或不准的情况要及时向行政事务部领导汇报。

第六条 抄表员和收费员要准确掌握全公司住宅用户的房屋转卖、转租和人员变动情况、以便及时清缴各种费用。

第七条 负责编制月各种费用收缴明细表。

第八条 对拖欠各种费用的用户,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给相关领导。

第九条 本制度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给排水设施维修管理制度 SJE/ZY/XZ-10 为顺利完成全公司厂区和家属区的房产维修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公司厂宅及厂区。

第二条 行政事务部负责编制年度房屋维修大、中修计划,并按计划落实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第三条 施工合同签订后,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施工质量对施工单位进行鉴别,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四条 工程完工后,要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中不许弄虚作假。

第五条 住户进行室内装修,需改变原设计结构时,事前必须向房产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送变更图纸,经房产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房产部门有权责令其停工,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住户负责。

第六条 厂宅一楼住户改用营业用房时,必须将申请和变更图纸一并上报房产部门,经房产部门同意,并交足各种费用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 住户维修房屋和给排水设施,事前到房产部门申报,并按规定向财务部交维修材料费,持交款收据到房产部门开维修任务通知单,到行政事务部待修。

第八条 没有房产部门维修通知单,行政事务部无权私自对住户房屋和给排水设施进行维修。

第九条 行政事务部要按房产部门下达通知单的内容进行维修,超出维修内容的项目,需要重新到房产部门登记,到财务部交款后方可施工。

第十条 施工结束后,用户需在施工任务单上,签字并返回房产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闭路电视及电话管理制度 SJE/ZY/XZ-11 为了保障公司闭路电视、电话的正常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厂区及住宅。

第二条 维护人员经常检查、维护室外线路,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第三条 电话管理及维修人员,遵守通信纪律、不窃听、严守保密制度。

第四条 发现事故、障碍应及时上报,做到当日故障当日处理。

第五条 定期编制材料维修计划报物资计划部,如临时领用材料,需经批准。

第六条 闭路电视的安装或拆除,经出书面申请,由行政事务部主管领导签字,交款后方可安装或拆除。

第七条 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安装闭路电视,否则进行严肃处理。一经发现罚款200元,一并交齐闭路电视费。

第八条 本制度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水暖维修管理制度 SJE/ZY/XZ-12 为了增强服务意识,快速便捷的搞好维修工作,妥善处理维修中的问题,有效保证生产、生活,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范围 (一)公司所管辖的家属区住宅、单位厂区车间,办公室的给水、排水、供热系统。

(二)保修期结束的新建扩建工程中的水暖系统。

(三)交足供热费、维修费及相关费用的外来住户和商业网点。

第二条 具体办法 (一)由行政事务部管理,负责维修。

(二)每年12月10日前由行政事务部编制计划,12月20日前报送财务部。

(三)依据公司的综合计划,编制月份计划,列入公司月份生产经营计划。

(四)行政事务部根据月份计划编制材料需求计划(包括小修材料),到物资计划部批准。

(五)家属区、生产区、室外系统小修须经行政事务部同意,行政事务部派人了解维修内容后维修,生产车间水暖小修由生产部安排。住户下水有偿维修,更换管件每次收费20元;
更换大便器收费50元,管件自备,工厂提供水泥沙子。

(六)突发性事故先抢修,后报行政事务部确认,要及时处理跑、冒、漏问题,防止浪费现象。

(七)因私自改动采暖、给水、排水设施,造成损失,影响运行时,按价赔偿外,暖气系统按10元/ m²(建筑面积),供水系统按200元/处,停水费100元/次;
排水系统按200元/口收取改造费,并根据情节罚款50-2000元。

(八)在维修时用户应积极配合,及时搬走影响施工的物品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共用部分的修理和改造,及时拆除影响维修的装潢。如受阻时计算实际影响天数,按60元/天标准赔偿损失,而且罚款50-500元。

(九)在室外管线、闸门井上不得搭建棚厦(一经发现强行拆除),不得往排水井里倾倒垃圾、脏物,不得私自开关闸门,如发现罚款50-500元。

(十)维修结束时由行政事务部与用户参加验收。

(十一)维修人员要提高维修技能,精心维修,热情服务,文明施工。

第三条 本制度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独身宿舍管理制度 SJE/ZY/XZ-13 第一条 凡住公司独身宿舍的员工,必须由本人申请,单位领导签字,主管部门批准后,持财务部开据的150元押金收据,办理手续方可住宿。

第二条 住宿员工必须遵守独身宿舍的制度,严禁在室内打架斗殴、大声喧哗、吵闹,保持室内肃静。

第三条 住宿员工要自觉维护秩序,严禁非住宿人员留宿,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床位。

第四条 宿舍各房间的钥匙由宿舍管理员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准自配钥匙。

第五条 对宿舍的-切设施不得随意搬动、拆毁、运出公司外借用等。如有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并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六条 住宿员工不准私自接灯,不准私自乱动照明设备,不准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等设备做饭。违者按公司规定罚款没收用具,后果由本人负责。

第七条 独身宿舍内要保持清洁、卫生。走廊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房间内物品摆放整齐、统一,不得将家具或非住宿必需品搬入室内。室内外不许乱扔赃物,乱泼脏水。

第八条 外来探亲访友的同志,必须到独身宿舍管理员处登记,方可进入房间,不准私自留宿,违者罚款50元,宿舍发生一切问题由留宿者负全责。必须住宿的,由独身管理员安排住宿,并按公司规定执行。

第九条 独身宿舍严禁家属占用,违者按公司规定处罚,并强行搬出。

第十条 独身员工因事不能住宿要向独身管理员请假,超过一周要与主管领导请示,私自搬出独身宿舍超过二周以上,原则上不能回到独身宿舍住宿。

第十一条 独身宿舍在晚10:00锁大门,如由特殊原因需要与独身管理员联系,否则一律不允许开门。

第十二条 电视及娱乐设施周一至周五白天不开放,晚上5:30-10:00开放,周六、周日早8:00-晚10点开放。

第十三条 成立独身管理委员会,协助独身管理员管理好独身员工,并监督独身管理员工作。

第十四条 不许在独身宿舍内过量饮酒,不许工作时间回宿舍赌博,违者按公司规定严肃处理,严重的交保卫部处理。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大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SJE/ZY/XZ-14 开办大学生公寓,是公司提升员工素质,改善企业职工知识结构,招纳现代科技人才,走科技发展之路的重要举措。特制定大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第一条 公寓管理机构 (一)大学生公寓由公司行政事务部领导,行政办公室管理。

(二)大学生公寓配制两名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如:卫生普查、楼道厕所及公共活动室清扫及各种设备的管理与养护工作。

(三)大学生宿舍的维修工作由行政处主持,相关单位负责。

第二条 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开展好各项服务业务,热情为公寓住宿职工服务。

(二)对管理室内卫生及住宿职工住宿进行规范化管理。

(三)清洁、清扫楼道、活动室、洗手间、楼道的卫生。

(四)爱护、保护并使用好室内公益设备、设施及公益文化活动等各类设备、设施。

(五)负责日常的安全防火及治安防范等管理工作。

(六)对于损坏的公益设备,门、窗、管线,及时上报上级部门或联系有关责任部门并予以修善,确保恢复正常使用与运行。

(七)解决住宿职工间的日常发生的矛盾与问题,较大的问题如实向上级汇报。

(八)做好住宿职工管理工作,住宿房间床位人员编制文件存档或上墙,规范管理。

(九)配合公司各管理部门,对住宿职工进行全面督查管理。

(十)自觉并有责任接受上级各部门对管理人员的考核、评估。

第三条 管理员日常工作要求 (一)按时进行交接班,认真填写公寓日常管理日志,对班内发生的事情、事件进行认真记录,重大事件要详细记载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过程。

(二)按时完成好走廊、楼道、楼梯、洗手间、公益活动室、大门口院内等卫生清洁、清扫工作。

(三)管理好公益设施,电器设备有盘点与使用工作。如:电视、洗衣机、热水器、水池各种开关,清扫等。

(四)定期对室内的公共设备物品进行检查,填写好记录。

(五)爱护并保存使用好消防灭火设备及电力电控设备。

(六)督查违章,违纪职工与现象。如:点电炉子,室内起火做饭,电器设备取暖,乱接电源线破坏电源设备等。

(七)对于日常发生的各类违纪事件与问题,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

(八)管理人员在岗工作期间,不得脱岗串岗,如发生事故,值班人员不在岗位,将根据事件发生问题大小,直接与间接经济损失,对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九)管理人员在岗期间要随时接受公司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与考评。

(十)对于公共产物的损坏,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根据情况对管理人员追究责任或批评。

第四条 卫生公约 凡在大学生公寓住宿职工,要遵守大学生公寓卫生公约。职工所居住的宿舍卫生自理。

(一)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个人物品管理有序,禁止乱堆乱放。

(二)禁止在楼道,公共活动场所乱放个人杂物。

(三)按指定的垃圾点(桶、箱)倾倒垃圾。

(四)不准往走廊或窗外泼脏水或乱扔果皮,塑料袋,饭盒等污染物。

(五)保持公共场所、走廊、楼梯、卫生间、洗漱间(池)公共卫生。

(六)讲卫生,讲文明,大小便后要对设施中进行清洁,保持好公共卫生。

(七)居室内外墙壁不得胡乱张贴、涂写各种广告,杂乱字画等物。

(八)走廊、楼道、水池、厕所内等地不得乱倒剩余食物。

第五条 爱护公共设施公约 住宿职工要象爱护自己眼睛一样来爱护公共财物,无论是配发的床、柜、椅、电器还是辅助性的活动器材,水、电还是公共场所设施都应加以爱护和文明使用。

(一)不允许私自拆解公共设施。

(二)不准在墙上,柜,桌,椅、门、窗上刻画涂抹。

(三)不准乱接电源,点电炉子或随意拉断电闸。

(四)不准野蛮使用配发的电器、洗衣机等设备。

(五)没有火情,不得挪动配发的消防器材、消防用具,及宿舍楼内的电源控制开关。

(六)对文化活动,健身等室内外公共设备要爱护并合理使用。

第六条 三防要求 住宿职工要注重三防。即:防火、防意外伤害、防盗窃,住宿职工要提高三防意识,接受三防教育。

(一)防火灾:不准私自点电炉子或使用电流较大的电器。管理好电褥子,电水壶等各种容易引发火灾的电器。外出或就寝前要对所使用的电器、火源、电源进行安全检查,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火灾事故。不准在宿舍内燃放鞭炮或乱扔烟头火种。了解掌握防火、救火的办法,熟知灭火设备存放地点。

(二)防意外伤害:住宿职工面对住宿环境进行安全性的了解,熟知易发生伤害源。在宿舍楼内的活动要稳重,不要因跑跳等造成伤害他人或被他人伤害(如楼上楼下乱扔杂物等)。

根据季节,了解宿舍内楼道内的雪、冰、水等情况,在使用电器时要注意防范电击等。如发现宿舍内外房屋险情或隐患,断开险情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以清除隐患危机。

(三)防盗窃:住宿职工要加强自我管理的能力,个人的钱财物要妥善保管好。切实管理好本室的钥匙,修善并关好门窗(本室的钥匙应上交一把,以备室内管理用)。

上班或公出时要将门窗,物品收藏好,电器等物品要保管好。

住宿职工一般情况下不要把外人领进公寓内,如有特殊(亲友来访)要进行出入登记。

第七条 住宿纪律要求 (一)凡在大学生住宿的员工必须持有大学生毕业证书复印件,每月交管理费20元每季上交一次,管理员有权清除大学生公寓后果自负。

(二)宿舍是全体住宿职工之家,要遵守公司各项安全及纪律规定。宿舍内走廊上不得大声喧哗,打闹,干扰或影响其它职工正常休息,特别是大声播放音乐等,会严重影响倒班、夜班职工的休息。

(三)走廊公共活动室,安全通道上,不得凉晒衣物,衣物凉晒应到公共凉晒点。

(四)住宿人员不得打架,斗欧,发生矛盾应到公司有关部门进行解决。

(五)住宿职工不得将公共财物占为已有。

(六)住宿人员在出公司后应按要求时间返回。

(七)住宿人员要严格按公司职工条例约束管理自己,按时就寝,按时就餐。

(八)住宿人员不得不经他人同意就动用他人的物品,发生问题后果自负。(注:一切违反公司劳动与管理条例,都将按公司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九)男宿人员或女宿人员不得未经对方同意到他人宿舍,外来人员不经登记或本人带领不得进入宿舍。

(十)男宿或女宿人员不得在对方宿舍过夜或长时夜谈,要按住宿要求时间离开对方宿舍,如有发生,按违反规定处理。

大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是全体住宿职工利益的保证,希管理部门、人员及全体住宿职工认真按要求执行。

第八条 本制度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食堂管理制度 SJE/ZY/XZ-15 为强化食堂卫生及日常工作的管理,约束食堂员工的卫生行为及日常行为举止,督导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为广大员工提供一个值得信赖的餐饮环境对食堂进行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食堂隶属于行政事务部管理,食堂日常工作与人员安排与分配直接由行政事务部统一安排负责。

第二条 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经营工作,贯彻执行公司领导、行政事务部领导的指示精神。

(二)负责做好食堂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员工优质服务意识。

(三)努力为公司员工提供一流的餐饮服务,争当一线员工的好后勤。

(四)加强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采购优质产品,保证员工吃饱吃好。

(五)强化食堂制度建设,改善员工就餐环境,保证员工的的饮食安全。

(六)负责员工日常工作的考核,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保证食堂的经营工作顺利进行。

(七)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

第三条 个人卫生 每名员工在岗期间必须达到以下个人卫生标准。

(一)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二)必须坚持勤洗澡,不许留长指甲,不许化浓妆,长发必须盘在帽子里,鞋不许有污渍,上厕所要洗手。

(三)上岗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服要勤洗、勤换,保持始终干净。

(四)做好值日的卫生清理、打扫工作。

(五)热情服务,文明用语。

(六)卖饭、菜时必须戴手套、口罩。

(七)不许说脏话和不利于团结的话。

(八)平时穿戴也要整洁、利索。

(九)平时要注意仪表,售饭、菜时要注意姿态。

(十)做好管理员安排的临时卫生清理打扫工作。

第四条 餐饮卫生 餐饮卫生关系到就餐员工的健康,一个卫生良好的食堂是对员工的负责,对社会负责。

(一)杜绝劣质米、面、油进入食堂。

(二)杜绝劣质肉、蛋、禽类、豆类食品进入食堂。

(三)杜绝劣质蔬菜产品进入食堂。

(四)妥善保管所有购进的食用食品。

(五)做好防鼠灭蝇工作。

(六)领料到后厨的原料要及时处理,尽快使用,保持新鲜。

(七)合理安排配料,尽量避免浪费。

(八)冰箱、冰柜要保持洁净,生、熟不得混放。

(九)生、熟食品散放必须加盖或加罩。

(十)装油、盐、酱、醋器皿必须物见本色。

(十一)灶台上物品必须摆放整齐,勤擦拭,去油渍。

(十二)排烟罩、排风扇要勤擦洗,不许掉油渍。

(十三)和面机、压面机、炸锅、饼锅等要每天擦拭,必须保持物见本色。

(十四)蒸饭车要按操作规程开启、关闭及时添水和放水,保持内外部清洁。

(十五)蒸饭托盘要洁净,不许落地,用后要摆放整齐。

(十六)所有器皿一律不许有污渍。

(十七)用餐托盘、碗筷、小碟必须洗擦干净,必须消毒。

(十八)员工用餐后桌面要及时清理,保持桌面洁净。

(十九)保证就餐员工有开水喝。

第五条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反映的是食堂的精神面貌,如何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是每一位食堂员工的责任。

(一)大厅要保持洁净,天棚、墙壁不许有灰尘。

(二)地面要保持干净每天要擦拭两遍。

(三)门厅玻璃夏季要两天擦一遍,不许有污渍和灰尘。

(四)售饭台要整洁,售饭前后工作人员必须擦拭、清理。

(五)操作间地面每天都要打扫、冲洗,每周用碱水彻底擦拭一遍,不许有污渍和卫生死角。

(六)操作间墙壁每周要清理一遍,重点部位要每天擦拭,不许有污渍。

(七)操作间天棚每月要打扫一遍。

(八)班组负责的玻璃夏季每半月擦拭一遍。

(九)前后院卫生周打扫一遍,积雪要随时清理。

(十)仓库要保持清洁、干爽、通风和安全。

(十一)更衣室和厕所要由专人负责打扫,保持清洁干净。

(十二)及时清理煤灰,烧火洞不许留有其它物品。

(十三)及时清运垃圾,防止滋生蚊虫。

第六条 本制度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SJE/ZY/XZ-16 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公司车辆驾驶人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安全行车规定 (一)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二)自觉服从部(分厂)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三)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四)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

(六)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

(七)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

(八)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九)禁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十)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第二条 安全行车标准(“六无”)
(一)车况完好,无磕碰刮擦和丢损;

(二)遵纪守法,无违章纪录和违法违纪现象;

(三)服从调度,无误时误事现象;

(四)文明服务,无用车投诉;

(五)服从管理,无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六)安全服务,无大小责任事故。

第三条 交通违章与事故处罚规定 (一)客、货车司机在执行任务时,因个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所发生的罚款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客、货车司机不按出车单路线行驶,私自改变行车路线或在异地私自办事绕路行驶时,一旦被公司领导发现后,将依照公司相关条例处罚。

(三)司机禁止喝酒开车,一旦发现喝酒开车,将停驾一个月,同时处于200元罚款,并追究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

(四)司机在工作中不服从单位领导指挥或不服从公司车管相关人员的管理或漫骂领导,每次罚款100元。

(五)机动车公出时发生交通事故或在异地肇事,将依照交通队裁决书或视同责任大小进行处罚。每发生一起交通责任事故,将追究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可视情节处罚。

(六)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2000元,扣当月工资10%,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扣当月工资20%,并停驾一个月。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扣当月工资30%,并停驾6个月或调离原岗位。

(七)对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给公司经济造成损失在2万元至5万元以上,将对肇事者罚款2000—5000元,停驾一年或调离原岗位。对单位罚款2000—5000元,对部门主管领导罚款200—500元。并在全公司内通报。

第四条 奖励规定 (一)凡是连续三年无违章、无事故、服务质量优异和安全行车十万公里以上的司机,公司应授予安全行车优秀司机称号,并奖励500元。

(二)在抢险、救灾、急、难、危、重运输任务中,对安全行车表现突出的司机,公司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三)司机对所从事的车辆能做到精心维护,并降低油材料损耗(按节油指标核算)为公司节省资金累计1000元,可奖励100元。

第五条 本制度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顾客产品在企业内部联络及协调管理制度 SJE/ZY/GK-01 为了严格执行买卖合同和技术协议,制作符合顾客要求的产品。加强合同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各营销部、技术部、计检部、仓储部。

第二条 内容: (一)确认顾客与我公司有合作意向后,营销部门要向技术开发部下达通知,做技术准备。

(二)合同签订后,由营销部门负责将产品买卖合同(原件)、相关协议(原件)和顾客意见(原件)等资料归档,将复印件转生产管理部、财务部、技术部和物资部,财务部下达排产通知。

(三)各营销部门负责管理客户档案、买卖合同(原件)、技术协议(原件)、顾客反馈意见、技术交流文件、用户服务记录、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报告、售后服务记录台帐、各种厂内转接通知。

第三条 生产管理部负责产前计划编制、生产作业计划编制、生产的组织和调度,确保按时交货。

第四条 技术部对在设计、制造过程中反映出来的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部分,要通过顾客服务部与客户取得联系,征得客户同意后方能做出更改。

第五条 计检部负责产品制造全过程的检测和试验,确保产品符合合同条款和检验大纲要求,及时处理产品质量问题。

第六条 各营销部门要站在顾客立场上,本着为顾客负责,为公司产品质量负责的态度,协调计检人员严把质量关,做到不符合顾客要求的产品不出厂。

第七条 仓储部负责成品设备的包装和发货,确保包装质量和货运安全。

第八条 本制度由顾客服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推荐访问:行政事物流程实践报告 行政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对某些事物或工 新事物取代旧事物 新事物和旧事物 说明事物要抓住事物的特征 外企行政管理制度 教会行政管理制度 行政宿舍管理制度 行政规范管理制度 行政值班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