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复工复学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护航复工复学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县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确保疫情防控和学校复工复学特殊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县安委会“护航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方案和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理念,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四大会战”攻坚行动,持续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零容忍”,严肃追责,确保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确保攻坚行动期间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社会影响事故。

    一、行动时间     自即日起至4月15日结束     二、工作范围和重点
(一)全面排摸、搞清家底。

  各地各校要在去年底、今年初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再组织一次专项行动“回头看”。一是检查是否按照上次专项治理台账要求,统一登记造册,统一计量单位,统一签字手续;
二是摸清学校危化品保管情况,完善危化品“XX管理”制度,做好危化品保管工作,对混放、混装、标签不明等保管不当的现象,要立即整改到位;
三是全面排摸“三防”建设情况,加强对危化品存储条件的检查,强化安全防护,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是再次全面排查过期和废弃危化品数量及处置情况;
五是对学校周边及房屋设施、消防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明确风险责任,强化风险管控;
六是有校车或学生接送车的学校,要规范校车使用,严格审批,坚决淘汰不合格不合规驾乘车辆,严格司乘人员管理。

  (二)认真核查、重点监管。

  在学校全面自查的基础上,乡镇(街道)教育管理办公室要对辖区学校自查情况逐个进行认真核查,一是详细核查有危化品实验室学校危化品品种和数量是否和建立的台账一致;
二是仔细核查辖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是否符合保管和“三防”建设要求;
三是重点核查废弃危化品处置情况;
四是全面检查校园房屋建筑、校园设施、消防设施设备情况;
乡镇(街道)教育管理办公室要发挥 “一校一档”和动态核查机制作用,明确监管责任主体。

  (三)聚焦问题、严格检查。

  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办公室要按照安全职责规定,组织力量对各学校开展安全检查。

  一是学校是否存在使用违法建筑、危房等开展教学活动、住人等;

  二是危房、建筑施工场地是否有围挡、明确的告示;

  三是是否存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

  四是是否存在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不完整不好用;

  五是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

  六是是否存在使用违法建筑储存危化品;

  七是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违规储存和违规使用危化品;

  八是是否组织员工安全培训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九是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演练等;

  十是是否存在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

  十一是否存在制度预案老旧、更新不及时、操作性不强现象;

  十二是是否存在校车、学生接送车使用、管理部规范现象。

  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建立隐患清单、跟踪销号、闭环管理。建立重大问题隐患抄告制度,对发现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问题隐患及时抄告相关职能单位,接受抄告的单位要及时处置。

    (四)加大整治力度,严格落实“十五个一律”措施。

  即对疏散通道不足2个或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存在占用、堵塞、封闭以及其他妨碍人员疏散情形且当场不能整改的,一律停用整顿;

  违章搭建厂棚占用间距,影响消防安全及火灾扑救的,一律停用规范整顿;

  违规使用违法建筑、危房住人、开展教学活动的,一律停用整顿;

  危房、在建建筑施工场地没有围挡、明确告示的,一律规范整顿;

  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依法限期拆除;

  学校围墙、护栏高度不符合要求的,一律立即整改;

  未指定专人负责危化品管理或未制定危化品使用安全操作规程的,一律停用整顿;

  易燃易爆场所未按标准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电气不防爆,设备设施未按要求进行静电接地的,一律停用整顿;

  易燃易爆危化品使用环节采用不易导除静电的塑料管道、塑料容器等设施,燃气装置未设置防熄火或点火失败情况下快速切断燃气紧急切断阀的,一律停止使用;

  储存区域未采用防火隔墙或防火门进行有效分隔的,储存、经营场所内违规住人的,一律依法限期整改;

  未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危化品储存场地或危化品超量存放、禁忌物质混放混存,危化品存放场地和使用场所未张贴安全周知卡的,一律依法限期整改;

  未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或配备的器材设施不完好的,一律依法限期整改;

  教职工不掌握岗位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四懂三会”的,一律依法限期整改;

  学生接送车未取得审批,未按规定路线行驶,违规接送学生、驾驶的一律停用整改。

  对拒不整改的,一律采取吊销证照、停产整顿、取缔关闭等执法措施。同时要坚决采取停建、停电、停供、扣押等强制执法措施,确保有效整治。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对触犯刑律的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做到从严查处、从重处罚。

  (五)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狠抓教育、落实责任。复学前,各地各校要通过网络直播等形式对所有教职工开展一次防疫知识培训,同时对全体教职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查漏补缺,重点加强对新入职员上岗前及节后复工安全基础知识和消防安全“四懂三会”培训,督促学校严格落实危化品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重要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依法配备安管员,明确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一、工作措施
(一)落实五项工作内容。一是组织专题部署。各地各校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迅速组织一次专题工作部署,切实将工作要求分解落实到位。二是深度分析研判。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深度梳理分析,研判本地本校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建立风险清单,落实管控措施。三是强化安全宣传。面向广大生广大师生和家长,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防欺凌、防溺水等知识为主要内容,运用网络、黑板报、告知书等载体,开展集中安全生产宣传,提高全体师生及家长的安全知识水平和技能。四是全面提醒告知。对本行业管辖范围内学校(单位)、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摸,建立完善底数,通过线上线下各种方式,完成全覆盖安全生产提醒告知。五是重点监督检查。对本行业管辖范围内学校(单位)、培训机构进行分类梳理,明确重点监管对象,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县教育局、乡镇(街道)教办两级对重点监管对象实现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各校(单位)、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全覆盖走访巡查。

  (二)建立工作机制。一是明查暗访机制。攻坚行动期间,市、县安委办定期对各地各相关部门进行明查暗访。县教育局也将组织暗访组深入基层、下沉一线,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原则上各检查组织明查暗访时间不少于10天。明查暗访将运用“四不两直”方式一插到底,并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参与,提高暗访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二是信息报送机制。各地各校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在攻坚行动中要加强事故信息、紧急信息和工作信息的报送,事故信息实行零报告制度,紧急信息随时报送,工作信息日报送。三是风险研判机制。县安委办专班每天汇总分析全县攻坚行动工作情况,梳理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重大风险隐患,及时向全县预警通报。县教育局也将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和预警。四是工作督办机制。县教育局将依据制度规定,对攻坚行动中存在问题较多、工作进展缓慢等问题的学校(单位),通过提醒函、警示告知书、督办单等方式,强化工作推动和落实。五是舆情管控机制。各地各校要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联系联动,密切关注攻坚行动期间网上安全生产舆情,正确引导,及时妥善处置热点问题。

    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清醒认识当前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统筹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控两项工作,梳理识别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有针对性地采取管控措施。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抓部署、抓落实,组织力量迅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兢兢业业的落实,切实消除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

  (二)抓好动员部署。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四大会战“回头看”工作及“护航复工复学安全生产行动”的重要意义,克服疲倦、懈怠、厌烦心理,保持良好势头,确保力量不减、干劲不松、作风不散。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计划),细化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办公室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会同学校(单位)、培训机构全面排查、整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各学校(单位)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将排查整治工作逐项、逐片分解,确保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各地各校工作档案及联络员名单请于3月25日下班前报送县教育局。各乡镇(街道)教办工作动态信息和专项行动日报表请于当日14:00前报送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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