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论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辩证统一

  马克思恩格斯论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辩证统一

 [摘要]马克思恩格斯的价值理论以资本主义社会现实为理论参照。通过对古典自由主义个人本位价值观的批判和扬弃,马克思恩格斯确立了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辩证统一的价值理论。这一理论既充分肯定个人的主体性及其价值,又维护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统一与和谐。

  [关键词]个人价值;社会价值;马克思;恩格斯;古典自由主义

 [作者简介]陈华森,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副教授,博士,贵州贵阳550001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0)07-0054-03

 马克思主义是对古典自由主义批判和否定基础上的产物。马克思恩格斯的价值理论以古典自由主义指导下的资本主义社会现实为理论参照,深刻剖析了资本主义的社会分化和阶级对立,并力图揭示暗藏于这一社会现实之后的根本原因。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分析,这一根本原因即古典自由主义的价值基础――个人本位。马克思恩格斯是个人本位认识论和价值观的批判者。他们对个人与社会的认识是辩证的,既揭示了个人在创造历史中的主体性,又揭示了人的创造性的局限。在对个人与社会的价值选择上,他们也坚持了辩证的统一。马克思恩格斯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辩证统一论奠定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价值基础。

  

 一、对古典自由主义个人本位价值观的否定

 马克思恩格斯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辩证统一论是以自由资本主义社会现实为理论参照,并对之进行否定之后得出的结论。为了对这一价值取向提供理论论证,恩格斯考察了个人本位价值观的近代宗教起源,即路德和加尔文宗教改革以来确立的一个原则:一个人只有在他握有意志的完全自由去行动时,他才能对他的这些行为负完全的责任,而对于任何强迫人从事不道德行为的做法进行反抗。乃是道德上的义务。恩格斯认为,近代资本主义就是以这一价值观为基础而确立的,在这一生产关系中的个人能够享有支配其人身、行动和财产的自由。恩格斯也考察了个人本位价值观与原子论的关系。他指出,英国唯物主义的始祖培根经常引证的权威是“阿那克萨哥拉及其同素体,德谟利特及其原子”,与这种原子论观点相似,英国法关注自我权利,把个人自由、地方自治以及不受任何干涉(除了法庭干涉)的独立性的精华,保存了好几个世纪,并把它们移植到美洲和各殖民地。恩格斯认为,这种个人本位价值观对于建立一个合宜和秩序良好的社会来说是不利的,因为在西欧,由于个人权利的无限扩张,实行一种良好的制度异常困难,人们习惯上享有的东西,哪怕是放弃一点点也不容易,个人已经习惯于个人权利的无限性。这一价值观使人们认识不到相互让步的益处和重要性,其现实困境也因此凸显。

  马克思和恩格斯为此指出,淫乱的资产者违反婚姻制度,偷偷地与人私通;商人违反财产制度,用投机、倒闭等方式剥夺别人的财产;青年的资产者,到了能独立时候就脱离自己的家庭而独立,实际上是为了自己而取消家庭。在这里,婚姻和感情方面的自我放纵、商业方面的利己主义的唯利是图、对个人独立性的过分强调使个人远离家庭和群体,这些过分突出个体地位的倾向容易导致对他人的权利的忽视并与群体和公共生活相疏离。于是,由个人独立和个性张扬所导致的个人之间的原子状态因此而产生,其最终结果是个人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忽视以及人与人之间的普遍对立。恩格斯为此批评边沁的理论因为个人利益而忽视公共利益。认为他在克服二者的对立时是不够认真的,他使主语从属于谓语,使整体从属于部分,因此把一切都颠倒了。恩格斯指出,坚持个人本位使边沁虽然试图使普遍利益和单个利益统一,但后来,他只是片面地谈论赤裸裸的私人利益。为此,恩格斯批评边沁不是把代表全体利益的权利赋予了自由的、自觉的、有创造能力的人,而是赋予了粗野的、盲目的、陷于矛盾的人。由于个人价值本位而导致的无法消除的对立和矛盾的客观存在,恩格斯为此宣告。资本主义秩序是旧的基督教自然秩序的结束,在其驱使下,某些人自由的同时某些人却不自由,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之间严重对立。在对立的一端,无产阶级必须承担社会的一切重负,而不能享受社会的福利,它被排斥于社会之外,因而不得不同其他一切阶级发生最激烈的对立。

  总之,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分析,古典自由主义个人本位价值观指导下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是建立在以社会中的大多数人――广大无产阶级的发展为代价的基础上,它使大多数人的个性被扭曲,使大多数人的价值得不到实现。

  

 二、对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辩证统一论的证明

 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的解剖,马克思恩格斯察觉到,个人本位价值观支配下的资本主义社会并没有像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论证的那样,个人在对其私利追逐的过程中,自发导致他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恰恰相反的是,它妨碍了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马克思恩格斯据此论证了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辩证统一关系:个人价值与他人价值、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双向统一。

  为了改变资本主义社会中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对立、某些人个性消失的社会现实,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必须使个人利益符合全人类的利益。因为正是二者的对立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的战争状态和社会的非人性化。也正是由于这一对立和疏离状态的存在,才会产生反社会的思想和行为。马克思恩格斯因此指出,既然人的性格是由环境造成的,那就必须使环境成为合乎人性的环境。既然人天生就是社会的生物,那他就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发展自己的真正的天性,而对于他的天性的力量的判断,也不应当以单个个人的力量为准绳,而应当以整个社会的力量为准绳。正因为如此,他们认为,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孟德维尔的恶德说实质上是对现代社会的批判,其理论中的恶德是一种没有被正确理解的利益,因为它割裂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正常联系。

  为了对个人与社会的辩证统一关系提供论证。恩格斯考察了人类合作的起源。他指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被异化的合作关系并非人类原初状态,而是人类历史的近代结果。例如,在氏族内部,个人利益和氏族整体利益是一体的,个人在其感情、思想和行动上无条件服从氏族整体意志。然而,随着人类文明的进一步发展,共同体的权力被那种在我们看来简直是一种堕落,一种离开古代氏族社会的纯朴道德高峰的堕落的势力打破。于是,最卑下的利益――庸俗的贪欲、狂暴的情欲、卑劣的物欲、对公共财产的自私自利的掠夺――揭开了新的、文明的阶级社会;最卑鄙的手段――偷窃、暴力、欺诈、背信――毁坏了古老的没有阶级的氏族制度,把它引向崩溃。由于打破的合作与统一关系才奠定了古典自由主义个人本位价值观的基础。于是在经济领域中,在斯密式的“私人利益”和曼德维尔式的“私人的恶德”的驱使下,个人与社会的紧密关系解体。

  为了揭示这一无法解决的矛盾,重构个人与社会关系的价值基础,恩格斯引证摩尔根对文明时代 的评断并预示未来社会的美好前景:总有一天,人类的理智一定会强健到能够支配财富,一定会规定国家对它所保护的财产的关系,以及所有者的权利的范围。社会的利益绝对地高于个人的利益,必须使这两者处于一种公正而和谐的关系之中。只要进步仍将是未来的规律,像它对于过去那样,那么单纯追求财富就不是人类最终的命运了。到那时,社会的瓦解,即将成为以财富为唯一的最终目的的那个历程的终结,管理上的民主,社会中的博爱,权利的平等,普及的教育,将揭开社会的下一个更高的阶段,经验、理智和科学正在不断向这个阶段努力。这将是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级形式上的复活。在此,恩格斯力图扬弃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深刻矛盾及其个人价值本位的历史不可持续性,而他所期待的未来社会则消除了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对立,实现了二者的统一。

  在《论权威》中,恩格斯在否定个人完全自治的个人本位观的同时也论证了个人与社会的辩证统一关系:说权威原则完全是罪恶的,或者说自治原则完全是良善的都是荒谬的。权威与自治是相关的,它们的领域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是不同的。另外,恩格斯把自由视为个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一致,因为个人并不是只以自己的法则而孤立自治的单位,而是一社会存在,因此,他的解放只有建立在大众的基础上。同样地,社会也只有在个人自由的基础上才能自由。马克思早在论述青年的职业选择问题时就论证了个人与社会的辩证关系。他指出,青年选择职业时应使人类的幸福和个人自身的完美相结合。因为个人与社会之间并非敌对的、对立与相互冲突的、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消失为代价的关系。相反,人们只有在为其同时代人的完美和他们的幸福而工作时,才能使其自身完美。正因为如此,历史承认那些为共同目标劳动因而自己变得高尚的人是伟大人物;经验赞美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宗教本身也教诲我们,人人敬仰的理想人物,就曾为人类牺牲了,自己。

  马克思恩格斯论证个人与社会价值辩证统一的宗旨是,保证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得到全面的发展,这种关系的完美状态被马克思称作共产主义社会。它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在个人与社会的这种统一关系中,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完全自由地发展和发挥他的全部才能和力量,并且不会因此而危及这个社会的基本条件。在这种关系中,个人在追求其自身利益和幸福的同时,把个人幸福和他人幸福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不是单方面的为了他人或整体的“无我”的利他主义,也不是单方面的利己主义,而是利己与利他、自爱与爱人的统一。

  

 三、马克思恩格斯的个人价值观

 必须特别指出的是,在马克思恩格斯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辩证统一论中,个人的主体性及其价值得到了充分和明确的论证。

  例如,马克思恩格斯在论述个人的历史创造性及其价值时指出,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考察,社会历史活动中的个人不像在自然界那样受不自觉的盲目力量支配,恰恰相反的是,他们都是有意识的追求着某种目的的人,因此,社会历史中的任何事件都是人的有自觉意图和预期目的的活动成果。历史因此不是把人当作达到其目的的工具而利用的某种特殊人格,它只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由于人是历史创造主体,人离开狭义的动物越远,就越有意识地创造自己的历史,历史的结果与人所预定的目的也就越加符合。

  另外,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马克思明确反对极权主义的同时所彰显的也是个人价值。他批评当时法国行政机关经常和绝对控制着大量的利益和人;在这里,国家管制、控制、指挥、监视和监护着市民社会一从它那些最重大的生活表现起,直到最微小的生活表现止,从它的最一般的生存形式起,直到个人的生活止。在这种强权体制下,市民社会和舆论的影响和力量荡然无存,它使得现实的社会机体极无自动性、极其软弱、极不固定,这种可怕的、中央集权的寄生机体无处不在,无所不知,并且极其敏捷和灵活地俨如密网一般缠住法国社会全身并阻塞其一切毛孔。马克思在这里所揭示的是社会中不自由的个人的存在,他要力图构建一种超越现行体制的新型社会共同体,在其中,个人拥有其用于个人发展的必须,同时也拥有其私生活。对此,恩格斯在论述共产主义社会时即明确表示,共产主义社会的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是个人生活的必要领域,只有当它要破坏新的社会制度时,也即个人对其价值的张扬威胁到社会整体的存在时,才有必要对之实施干预。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构想中,共产主义社会是一个财产共有、货币消失,实行计划的社会。按照他们的理论设计,社会计划不只是由某个人或某些人制定的片面的计划,而是建立在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参与基础上的自愿计划。马克思为此批判建立在个人本位基础上的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着潜在危险,因为在这一社会的理智总是事后才起作用的秩序下,可能并且必然会不断发生巨大的紊乱。它会导致社会的离散化和社会经济危机,最终导致个人价值得不到实现。

  从以上分析可知,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视野中,个人价值是社会价值的基础但并非道德至高点,二者的和谐与统一才是一个良善社会的充分条件。

  

 [责任编辑:荷 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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