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程序5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1、递交入党申请书

 申请人

  2、备案建册

  党支部和党委

 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对于入党申请人,党支部要进行初步审查,对于申请人的理想信念等问题要认真审核,通过审核后建立登记卡,并报主管党委备案。各主管党委要建立《入党申请人员名册》。

 3、推 优

 团委、党支部、团支部

  4、党课培训

  党支部和党委 1、各支部对于培养教育有一定时间(一般至少半年以上)的入党申请人进行考察,做好推优工作计划;

 2、在党支部、团委的指导下,团支部按照《学院发展党员实施办法》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入党

 党支部、团委审核 对于审核通过的入党积极分子,党委组织集中培训,培训严格按照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实施方案要求。集中培训一般时间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的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

 颁发结业证书。

 5、征求意见

 党支部

 6、公 示

  党支部 对于党课结业的入党申请人可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按照三三制原则)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拟公示人选,并以统一样式《关于拟确定XXX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进行张榜公示。

 7、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和党委

  8、培养教育

  党支部 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主管党委审核后无异议的,发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定期培训及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进行培养和教育。

 9、定期考察

 党支部及培养联系人

 10、确定发展对象

  党支部

 培养联系人每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和向党支部汇报,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 党支部

 12、公 示

 党 委

 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发展对象入党前须先进行公示,公示以统一样式《关于拟吸收X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一般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主管党委要派组织委员(不设组织委员的为副书记)或组织员调查核实。

 13、预 审

 党 委

  14、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和介绍人

 主管党委要对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审合格的,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党支部

 16、填写决议上报党委

  党支部

 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表决,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的方式,形成是否同意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方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议签署意见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17、与发展对象谈话

 党 委

  18、召开党委会审批

  党 委

 党委要指派组织委员(不设组织委员的为副书记)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等有关材料进行核实,同时,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作进一步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主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

 19、填写审批意见

 党 委

  20、与预备党员谈话

  党支部

 主管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加盖党委公章,书记签名或盖章,并及时填写《接收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通知书》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党支部应及时进行宣布并通知本人,与本人谈话,向其说明入党时间、预备期限、编入的党小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交纳党费的规定等,同时针对其存在的缺点,指明努力方向,并分配一定任务。

 

 21、继续教育考察

 党支部

 22、入党宣誓

 党 委

 要指定专人(一般为介绍人)为培养联系人,对其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根据预备党员本人及培养联系人的汇报情况,党支部对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察。

 

 

 主管党委要统一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23、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

  24、征求意见

  党支部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申请报告要真实,且应在预备期满前交给党组织。

 

 对于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党支部要充分听取党小组和党内外群众意见。

 25、公 示

  党委

  26、召开支部大会表决

  党支部

 召开支委会讨论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初步意见,并对拟转正公示。

 27、审 批

  党支部和党委

 

  28、归 档

  党 委

 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中,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查签署意见后,连同有关材料一并上报主管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应在3个月内召开党委会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教育培训记录、公示材料、思想汇报、自传及综合情况调查表等材料上交主管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程序

 1、召开支部大会

 党支部

 

  2、宣读发展名单

  组织委员

 ①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

 ②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方能开会;

 ③入党申请人及入党介绍人必须到会。

  ①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宣读支委会确定的发展对象名单;

 ②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3、发展对象汇报

 发展对象

 

 4、发表意见

  介绍人

 ①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中自己填写的部分;

 ②根据需要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第一及第二介绍人依次介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

 ②发表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意见。

 5、向全体党员汇报

 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

 

  6、讨 论

  党 员 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代表支委会汇报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和确定发展的意见。

 

 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发展

 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②入党介绍人、支部委员及发展对象,对党员提出的问题认真解答;

 ③发展对象谈对大家所提意见的认识及今后的决心。

 

 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

 

  8、闭 会

  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

 ①提议党员进行表决;

 ②按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作出决议。

 

 注:

 1、正式党员才有表决权;

 2、如同时讨论两名以上的人入党,则应逐个进行表决;

 3、支部大会表决时,申请人不必退场。

 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程序

 1、预备党员汇报

 

  2、培养联系人介绍

 

 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主要优缺点、今后努力方向,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培养联系人介绍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情况,并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3、支部委员会汇报

 

 4、全体党员讨论

 

 支部委员会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主要表现和教育考察情况,并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主要是针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优点,指出缺点,提出希望,并表示是否同意转正的意见。

 5、支部大会表决

 

  6、作出支部大会决议

 

 与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或举手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支部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决议的主要内容是: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对预备党员的意见,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

 

 7、预备党员表态

 

  8、填写支部大会决议

 

 根据到会党员的评议,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表示自己的决心。

  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中的有关栏目,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查签署意见后,连同有关材料一并上报主管党(工)委审批。

 预备党员表决内容:介绍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召开支部大会,简要说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支部大会对申请人的意见(最后说明是否具备预备党员的标准),缺点要写明确,不能以希望代替缺点。要写明支部应到、实到、缺席的党员人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和表决结果。

 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表决内容包括:

 一是支部大会召开的时间等;二是支部大会对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的基本评价。要写明他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认识是否明确,政治态度、思想觉悟、理想信念如何,以及工作、学习、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按照党员标准衡量还有哪些缺点毛病等;认为他是否具备了共产党员条件,是否按期转正。三是支部大会以何种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情况结果。要写明支部党员数和会议实到党员数,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数等。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党员数。对延长预备期的,还应写明延长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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