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表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

 竣工验收监测表

 项目名称:XX 市北峰石膏工艺厂年产 2400 吨石膏工艺品

 建设项目(补办项目)

  委托单位:XX 市北峰石膏工艺厂

 XX 市丰泽区环境监测站 二 二 O 一四 年 四 月 月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XX 市北峰石膏工艺年产 2400 吨石膏工艺品建设项目(补办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XX 市北峰石膏工艺厂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补办√

  技改

  迁建(划√)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 2400 吨石膏工艺品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 2400 吨石膏工艺品 环评时间 2014.3.26 开工日期 1998.8 投入试生产 时间 1998.9 现场监测日期 2014 年 04 月 03 日、04 月 04 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XX 市丰泽区环境保护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总投资 500万元 环保投资 12 万元 比例 2.4%

  验收监测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3 号)

 2、《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环发[2000]38 号)2000.2.24 3、闽环保[2002]监 2 号《福建省环保局转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2002.1.22 4、XX 市北峰石膏工艺年产 2400 吨石膏工艺品建设项目(补办项目)竣工验收监测业务委托书(2014.3.31)(附件三)

 5、《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XX 市北峰石膏工艺年产 2400 吨石膏工艺品建设项目(补办项目)‟编号:

 泉丰政环[2014]审表 9 号(附件一)

 验收监测标准 标号、级别

 根据泉丰政环[2014]审表9号的要求:审批意见及现行相关标准,本次验收监测标准为:

 1、规模: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生产规模为年产2400吨石膏工艺品(粉笔等)。

 2、噪声:生产车间应采取有效的的综合消声、隔音措施。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 :昼间(6:00-22:00)≤60分贝;夜间(22:00-次日凌晨6:00)≤50分贝。

 3、生产车间应加强通风换气;固废物应分类收集、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清运。

 4、总量控制指标:废水允许年排放量≤0.081万吨。

 表二

 主要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附示意图)

 一、该项目配套的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 主要设备名称 环评数量 现状数量 1 搅拌机(20L)

 25 台 25 台 2 粉笔成型机 30 台 30 台 3 空压机 2 台 2 台 4 铁架 500 个 500 个 5 竹盘、木盘 1500 个 1500 个

 二、主要原辅材料及年用量: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预计用量(年)

 现状用量(年)

 1 白色粉笔 2468.42 吨 2468.42 吨 2 彩色粉笔 12 吨 12 吨 3 水 2820 吨 1571 吨 4 电(kwh)

 12 万 12 万 5 天然气(立方米)

 0.21 万 0.21 万

 三、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1)白色笔生产工艺流程

 粉尘、噪声 石膏粉

  搅拌

 浇注成型

  脱模

 晒干

 成品 水

  生产废料、噪声

 (2)彩色笔生产工艺流程

  有机废气、粉尘、噪声 石膏粉 无毒色浆

 搅拌

 浇注成型

  脱模

 晒干

 成品 水

  有机废气、生产废料、噪声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附示意图、标出噪声监测点位):

 XX 市北峰石膏工艺厂位于 XX 市丰泽区北峰工业区丰盛路 6 号,占地面积 3030.5m 2 ,总建筑面积 6521 m 2 。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年产 2400 吨石膏工艺品。

 该项目主要污染源:

 1、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住职工的生活废水,废水经三化厕排入市政管网。

 生活废水

 三化厕

 市政管网 2、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粉笔成型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

 3、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及生产废料。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工业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产废料包括边角料、废次品,收集后集中堆放,统一回收再生综合利用。

 表四 四-1 :噪声及工况监测结果

 噪声监测 点位布设 (示意图)及监测结果

 具体监测点位见表四-3 监测结果如下:

 单位 dB(A) 监测时间 2014.4.3 昼间 测点 编号 主要声源 测量值 背景值 实际值

 超标值

 执行标准 ▲1 搅拌机等 59.4 53.4 58.4 0 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 2 类区标准:昼间(6:00-22:00)≤60 分贝,夜间(22:00-次日凌晨 6:00)≤50 分贝 ▲2 59.7 53.9 58.7 0 ▲3 58.1 53.0 56.1 0 ▲4 58.7 53.1 57.7 0 备注:①该项目位于 XX 市丰泽区北峰工业区丰盛路 6 号,现场设 4 个噪声监测点位,▲1、2、▲3、▲4 测点位于厂界外 1m,高于地面 1.2 m。测量时段风速 1.2m/s,监测点位见监测位置图(见续表四-3)。

 监测工况 及必要的 原材料 监测结果

 XX 市北峰石膏工艺年产 2400 吨石膏工艺品建设项目(补办项目),位于XX 市丰泽区北峰工业区丰盛路 6 号。

 根据 XX 市北峰石膏工艺厂提供的工况证明(附件二):验收监测期间的营运情况为:公司正常生产时间为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中午和夜间不生产,全年工作 315 天。监测时段为 2014 年 4 月 3 日和 4 月 4日两天,监测时段内公司有粉笔织造机 26 台,搅拌机 22 台,空压机 1 台等在使用中,该公司现有员工 43 人,其中 18 人住厂。以上情况达该公司设计负荷的 80%以上。

 表四-2 :噪声及工况监测结果

 噪声监测 点位布设 (示意图)及监测结果

 具体监测点位见续表四-3 监测结果如下:

 单位 dB(A) 监测时间 2014.4.4 昼间 测点 编号 主要声源 测量值 背景值 实际值

 超标值

 执行标准 ▲1 搅拌机等 58.6 52.8 57.6 0 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 2 类区标准:昼间(6:00-22:00)≤60 分贝,夜间(22:00-次日凌晨 6:00)≤50 分贝 ▲2 59.1 53.1 58.1 0 ▲3 58.9 53.0 57.9 0 ▲4 59.0 52.9 58.0 0 备注:该项目位于 XX 市丰泽区北峰工业区丰盛路 6 号,现场设 4 个噪声监测点位,▲1、2、▲3、▲4 测点位于厂界外 1m,高于地面 1.2 m。测量时段风速 1.2m/s,监测点位见监测位置图(见续表四-3)。

 监测工况 及必要的 原材料 监测结果

 XX 市北峰石膏工艺年产 2400 吨石膏工艺品建设项目(补办项目),位于XX 市丰泽区北峰工业区丰盛路 6 号。

 根据 XX 市北峰石膏工艺厂提供的工况证明(附件二):验收监测期间的营运情况为:公司正常生产时间为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中午和夜间不生产,全年工作 315 天。监测时段为 2014 年 4 月 3 日和 4 月 4日两天,监测时段内公司有粉笔织造机 26 台,搅拌机 22 台,空压机 1 台等在使用中,该公司现有员工 43 人,其中 18 人住厂。以上情况达该公司设计负荷的 80%以上。

 续表四 四-3

 该项目周围环境示意图及噪声监测点位图

 N N

 注:

 ▲1234 为噪声监测点 本项目 省第五建筑公司工具厂房 其他厂房 其他厂房 泉州中机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利泰五金 ▲1

 ▲2

 ▲3

 ▲4

 丰盛路

 表 五 :环保检查结果 废水处理情况:

 根据企业提供材料(附件四),项目生产用水占总用水量的 68%,项目生活用水占总用水量的 32%,生产用水不产生外排废水,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项目年用水量约为 1571 吨,其中生活用水约 503 吨,废水年排放量约为 453 吨。废水排入市政管网。

 噪声排放情况:

 工业噪声经厂房隔声和自然衰减后向厂界外排放。

 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及生产废料。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工业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产废料包括边角料、废次品,收集后集中堆放,统一回收再生综合利用。

 绿化、生态恢复措施及恢复情况:

  环保管理制度及人员责任分工:

 监测手段及人员配置:

 可委托有资质环境监测部门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不定期监测。

 应急计划:无

 存在的问题:无

 其他:

 项目对环保要求的落实情况见附表: 项目竣工“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一览表。

 表 六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验收监测结论: XX 市北峰石膏工艺年产 2400 吨石膏工艺品建设项目(补办项目)已投入正常使用。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XX 市北峰石膏工艺年产 2400 吨石膏工艺品建设项目(补办项目)‟编号:泉丰政环[2014]审表 9 号的有关要求,XX 市北峰石膏工艺厂于 2014 年 3 月 27 日委托本站对“XX 市北峰石膏工艺年产 2400吨石膏工艺品建设项目(补办项目)”工程进行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本站于 2014 年 4 月 3 日、2014 年 4 月 4 日组织实施监测,结论如下:

 1、XX 市北峰石膏工艺年产 2400 吨石膏工艺品建设项目(补办项目)XX 市北峰石膏工艺厂位于 XX 市丰泽区北峰工业区丰盛路 6 号,占地面积 3030.5m 2 ,总建筑面积 6521 m 2 。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年产 2400 吨石膏工艺品。

 2、项目昼间工业企业噪声为 56.1dB -58.7dB,所监测噪声监测能控制在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 2 类区昼间标准范围内,即昼间≤60 分贝。项目午间和夜间不生产。

 3、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及生产废料。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工业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产废料包括边角料、废次品,收集后集中堆放,统一回收再生综合利用。

 4、根据企业提供的用水情况说明,项目生产用水占总用水量的 68%,项目生活用水占总用水量的 32%,生产用水不产生外排废水,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项目年用水量约为 1571 吨,其中生活用水约 503 吨,废水年排放量约为 453 吨。废水排放控制在环评批复所核定的总量范围,即废水排放量≤0.081 万吨/年。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 ,对公司提出如下建议:

 1、搞好周边环境绿化。

 2、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编号;

 验收类别:验收报告 ;验收表√ ;登记卡

 审批经办人:

 建设项目名称 XX 市北峰石膏工艺年产 2400 吨石膏工艺品建设项目(补办项目)

 建设地点 XX 市丰泽区北峰工业区丰盛路 6 号 建设单位 XX 市北峰石膏工艺厂 邮编 362000 电话

 行业类别

 项目性质 补办 计划生产规模 年产 2400 吨石膏工艺品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2009.7 实际生产规模 年产 2400 吨石膏工艺品 投入试运行日期 2009.7 报告书(表)、登记表审批部门 XX 市丰泽区环境保护局 文号 泉丰政环[2014]审表 9 号 时间 2014.3.26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文号

 时间

 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XX 市丰泽区环境保护局 文号

 时间

 报告书(表)编制 单位 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资总概算 500 万元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环保投资总概算 12 万元 比例 2.4%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实际总投资 500 万元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XX 市丰泽区环境监测站 环保投资 12 万元 比例 2.4% 废水治理 废气治理 噪声治理 固废治理 绿化及生态 其它 2 万元 2 万元 5 万元 2 万元 —— —— 污

  染

  物

  控

  制

  指

  标 控制 项目

 新建 部分 产生 量(2) 新建 以新 带老 削减 量(4)

 实际 排放 浓度 (10) 允许 排放 浓度 (11) 原有 部分 排放 排放 允许 区域 处理 排放 处理 增减 总量 排放 削减 前浓 量(1) 削减 量(5) (6) 量(7) 量(8) 度(9)

 量(3)

 废水

 0.045 0.081

  化学需氧量

 氨氮

 固废

 单位:废气量:×104 标米 3 ;固废、废水:万吨/年;其他项目为吨/年;废水浓度:毫克/升;废气浓度:毫克/立方米。

 注:此表由监测站或调查单位填写,附在报告书(表) 或调查报告最后一页。此表最后一格为该项目的特征污染物。其中:(5)=(2)-(3)-(4):(6)=(2)-(3)+(1)-(4)。废气总量以日运行 6 小时,年工作 360 日计算。

 项目“环评”及 泉丰政环[2014] 审表 9 号 号

 审查意见落实情况一览表

 项目“环评”意见及环保部门对“环评”的批复

 主要环保设施监测结果(或落实情况)

 存在问题

 1、规模 占地面积 3030.5m 2 ,总建筑面积 6521 m 2 。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年产 2400 吨石膏工艺品。

 占地面积 3030.5m 2 ,总建筑面积 6521 m 2 。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年产 2400 吨石膏工艺品。

  2、噪声 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区标准限值,即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项目昼间工业企业噪声为 56.1dB -58.7dB,所监测噪声监测能控制在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 2 类区昼间标准范围内,即昼间≤60 分贝。项目午间和夜间不生产。

 3、固体废物 生产车间应加强通风换气;固废物应分类收集、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清运。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及生产废料。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工业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产废料包括边角料、废次品,收集后集中堆放,统一回收再生综合利用。

 。

 4、废水 废水允许年排放量≤0.081万吨。

 根据企业提供的用水情况说明,项目生产用水占总用水量的 68%,项目生活用水占总用水量的 32%,生产用水不产生外排废水,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项目年用水量约为1571吨,其中生活用水约 503 吨,废水年排放量约为 453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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