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管理自查报告

党费管理自查报告 县委组织部:
根据7月16日通知要求,局机关支部及时党费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了《党费收缴制度》,明确了《党章》中的党费对党员管理的要求、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
党员税后收入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0000元(含)的按1.5%,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

二、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收缴党费,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我局机关支部现有正式党员8名。

(其中女党员2名,1名党员9月转来组织关系),税后月收入都在3000元以下,按0.5%的比例我局支部全年应交党费1028.02元,实交1434.5元,党费每季度以现金交款单方式全额上缴县组织部指定的党费专用帐户, 三、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

四、全年党费的收缴情况每年12月份以表格形式在公开栏内逐项张榜公示。

篇二:关于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关于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市委组织部: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字〔20**〕号)要求,我局对上xx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工作局党委对党费收缴工作高度重视,将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为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我们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对党员进行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市委组织部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党员对缴纳党费的思想认识,通过组织召开党支部会议、党员会等时机进行思想教育,使每位党员深刻认识到按期缴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对党性的检验,进一步增强了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党费收缴严格按标准执行 (一)我局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为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党费交纳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工资基数和比例计算和收缴,每逢调资或工资改革,局属各党支部都能依据规定,认真核准党员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并将新增的工资及时纳入收缴基数,调整党费收缴额度。全体党员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

(二)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制作党费管理账簿,合理规划账簿内容,使党费账目有序、明晰。注重党费收缴痕迹管理,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交缴党费的所有票据按xx存档备查。

(三)我局党委坚持定期组织党费收缴与管理自查工作,核对账目,查看票据、记录,总结有益经验,发现不足及时纠正。

三、党费管理严格按规范要求开展一是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局属各党支部指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收缴党费,有力地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办好交接手续,转交材料,保证党费管理人员先培训,后上岗。

二是局政工科严格按要求开展党费收缴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党费收缴,及时将党费存入党费专用账户,并将存款凭证及时送交市委组织部,相关票据统一整理存档。

三是按照党费使用的有关规定,我局党费的使用严格按规定主要用于党组织建设、订阅党报和慰问困难党员。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我局严格标准,按时完成党费收缴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党员和党支部未能按时、主动上缴党费,还存在催缴的现象;
个别党员有托别人垫付党费的现象。究其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是个别党支部对党费收缴工作不够重视,对党员的教育力度不够大,致使一些党员思想认识不高,组织观念淡化,造成个别党支部收缴党费不够及时、主动;
二是党员流动性较大,特别是在于离岗、病休党员和借调到其他单位的党员同志的联系上需要一定的时间,给收缴党费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三是部分党员对党费使用制度存在疑问直接影响了缴纳党费的积极性。针对上述问题,局党委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并不断深化党费缴纳制度,将党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主题词:党建党费报告20**年5月29日印发共印份

推荐访问:党费使用管理自查报告 《党费收缴管理规定》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自检自查报告 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经济局关于党费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发展党员和党费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党籍、党费管理制度 党籍党费管理制度 企业党费收缴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