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证发放登记表

 生

 育

 证

 发

 放

 登

 记

 表

 制表机关: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登记编号:

 丈夫姓名

  民族

  身份证号

  出生时间

 年

 月

  日 工作单位

  妻子姓名

  民族

  身份证号

  出生时间

 年

 月

  日 工作单位

  结婚时间

 年

 月

  日 签发结婚证机关

  所在 单位 或村(居) 委会 意见 男方单位:

 年

 月

 日

 (公章) 女方单位:

 年

 月

 日

  (公章) 妊娠 情况 登记

  年

 月

 日

 (村专干签章) 发证 机关 办证 登记

 备考

 说明:1.填表对象:①夫妻双方均系初婚未生育且没有收养子女; ②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或无存活子女且没有收养子女。

 2.拟生育一孩的夫妻本人填写基本情况后,将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的本《生育证发放登记表》、《结婚证》、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免冠近照 2 张,交女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计生专干,由专干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代领《生育证》后发给拟生育夫妻。

 3.登记编号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填写。前两位为发放登记年度,后在位按登记顺序从 001 开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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