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施工实施方案

  老挝首都万象至磨丁口岸高速公路

 首都万象至万荣段项目

 ( K80+500 ~ K96+700 )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施工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老挝万万高速第六工区项目部

 2019 9 年 年 3 3 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 1 二、编制依据及原则 ....................................... 1 2.1 编制依据.......................................................................................................... 1 2.2 编制原则.......................................................................................................... 1 2.3 适用范围.......................................................................................................... 2 三、环保、水保管理体系 ................................................................................... 2 四、环境保护措施 .................................................................................................. 4

 4.1 环保、水保目标.............................................................................................. 4 4.2 环境保护措施................................................................................................... 5 4.2.1 扬尘控制保护措施................................................................................. 5 4.2.1.1 防治目标....................................................................................... 5 4.2.1.2 施工开挖及爆破粉尘的消减与控制........................................... 5 4.2.1.3 混凝土拌合站粉尘消减与控制................................................... 6 4.2.1.4 交通粉尘的消减与控制............................................................... 6 4.2.1.5 燃油废气的消减与控制............................................................... 7 4.2.1.6 施工现场扬尘控制....................................................................... 7 4.2.1.7 施工人员及环境敏感对象保护措施........................................... 8 4.2.2 声环境保护措施..................................................................................... 8 4.2.2.1 防治目标....................................................................................... 8 4.2.2.2 噪声源控制................................................................................... 8 4.2.2.3 传声途径控制............................................................................... 9 4.2.2.4 施工人员和敏感对象保护......................................................... 10 4.2.3 水环境保护方案................................................................................... 10 4.2.4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0 4.2.4.1 施工期废弃物处理..................................................................... 10 4.2.4.1 弃土处理..................................................................................... 11 五、水土保持方案及措施 ................................................................................. 11 5.1 强化水保意识,健全管理机制.................................................................... 11 5.2 水土保持措施................................................................................................ 12 5.3 文物古迹保护措施........................................................................................ 13 5.4 野生动植物保护措施.................................................................................... 13

 一 、工程概况 固老挝首都万象至磨丁口岸高速公路首都万象至万荣段位于老挝万象市和万象省,是老挝首都万象至磨丁口岸高速公路中的一段,项目由南向北,连接万象、蓬洪、万荣。本项目是大湄公河次区域骨架公路网中科走廊中的一段;是亚洲公路网 AH12(Nateuy-乌多姆塞-巴蒙-琅勃拉邦-万象-塔纳琅-廊开-乌隆-孔敬-呵叻-Hinkong)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划中的昆曼国际通道中的一段;同时也是规划中的老挝北科交通网主干线。

 本合同段起讫里程为 K80+500~K96+700,线路全长 16.2 ㎞。

 二、编制依据及原则

 2.1 编制依据 本工程所涉及的地方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方面的政策和法规。

 国家适用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规范、规程、规定与验收标准等,具体名称如下:

 (1)《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

 (2)《环境保护法》(1989)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5)《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7)《大气污染防治法》 (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9)《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10)《水污染防治法》 (11)《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2)《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2.2 编制原则 认真贯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为原则,将施工引起的对环境

 的干扰、破坏降低到最低限度。

 贯彻“三同时”、“三个统一”、“一个达标”的原则:环保与水保工程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废水、废气统一排放、施工弃渣统一堆放、边坡保护和水土流失统一治理,噪声、粉尘和有毒气体达标,力争各项环境指标达到规范要求。

 2.3 适用范围 本方案及措施适用于老挝首都万象至万磨丁口岸高速公路首都万象至万荣段土建六工区的施工全过程中环保、水保工程。

 三、 环保、水保管理体系

 (1)环保、水保的组织管理机构 项目部管理机构将环境保护同施工安全与质量、进度等同对待,由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副经理具体负责相关措施的制定、实施、检查、改进、评估等工作,安全监察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根据本标工程特点,编制的环保、水保管理体系见图 1。

 (2)主要职责 ① 主管安全副经理:全面负责本标工程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指导生产及安全部门作好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② 技术负责人:指导安全部门编制切实可行的环保技术措施; ③ 安全科:参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编写环保、水保技术措施; ④ 工程科:由部科长、副科长及专职环保检查员组成检查监督小组,负责本单位各施工作业面的环境监督与检查; ⑤ 环保、水保考核小组:根据安全科编制的环境保护措施,对各施工作业队及班组的工作面进行环保方面的巡回检查。

 图 图 1

 环保、水保管理体系图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建立与安全保证体系并行的环境保护保证体系,配备相应的环保设施和技术力量,与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联合协作,加强监督管理,主动接受地方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全面控制施工污染,减少污水、空气粉尘及噪声污染,防止水土流失,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制定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管理,使参战员工明确环保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参与环保工作,自觉遵守环保的各项规章制度。

 职工进场前组织进行岗前培训,认真学习《环境保护法》和项目部编制的有针对性的环保措施,强化环保意识,使大家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法规,结合设计文件和工程特点,及时申报有关环保设计,切实按批准的文件组织实施。

 定期进行环保检查,及时处理违章,主动联系环保机构,请示汇报环保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周围绿化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项目部工程科负责环保工作,与当地环保部门建立经常联系,针对工程特点,重点做好施工区清洁卫生的保持、外弃渣土的堆放、粉尘污染控制的环保措施,对下属施工作业队提出施工过程的环保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

  四 、环境保护措施

 4.1 环保、水保目标 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为做好本工区环保、水保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我部决策层、管理层人员将严格遵守国家和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按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从执法的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建立环保、水保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施工人员自觉执行环保、水保措施,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

 工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1)环保、水保目标 在本标工程施工中达到的环境保护目标是:在工程施工期间,将继续发扬在其它工程上保护环境的优良传统,严格执行“三个统一”(即废水、废气统一排放、施工弃渣统一堆放、边坡保护和水土流失统一治理)、“一个达标”(即:噪声、扬尘和有毒气体达标),施工期间力争年年获得环境保护等有关荣誉称号。

 (2)环保、水保的法律、法规 在本标工程施工中将严格遵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文件要求、国家和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严格按招投标文件要求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施工区的环保水保工作,保证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4.2 环境保护措施 4.2.1 扬尘控制 保护措施 由于施工区大气污染源较多且分散,无固定排放方式,难以采取集中末端处理,所以大气环境保护设计与工程施工总布置密切结合,从施工工艺、施工技术、施工设备及环境敏感区防护等方面减少粉尘、扬尘和废气等产生量,从而减少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4.2.1.1 防治目标 削减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污染物扩散,改善施工现场工作条件,保护施工生活区、环境敏感对象及外环境敏感区环境空气质量。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二级标准要求,TSP 控制目标为日均浓度小于 0.30mg/m3 。

 4.2.1.2 施工开挖及爆破粉尘的消减与控制 (1) 施工工艺要求 ① 尽量采用凿裂法施工,不仅生产效率高于钻爆法,而且节省费用、安全、产尘率低; ② 凿裂和钻孔尽量采用湿法作业,减少粉尘产生量; ③ 正确运用预裂爆破、光面爆破和缓冲爆破技术,以减少粉尘产生量; ④ 若采用带有捕尘罩的浅孔钻进行钻孔,禁止把岩粉作为炮孔的堵塞炮泥,以防止岩粉在炮堆的鼓包运动过程中被扬起;

 ⑤ 根据各爆破作业点的地质条件,分析计算次爆破规模、预期效果和需药量。

 (2) 施工设备 采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设备和机械,对于产尘量较大的施工设备和机械,需加装相适应的除尘设备,以减少粉尘产生量。

 (3) 降尘措施 ① 在开挖、爆破高度集中的闸坝区,非雨日每日洒水降尘,特别是在施爆前后,起到防止粉尘扬起和加速粉尘沉降的作用,以缩小粉尘影响时间和范围;

 4.2.1.3 混凝土拌合站粉尘消减与控制 (1) 施工工艺及技术要求 ① 砂石骨料加工过程中提倡湿法作业,保证骨料得到足够的润湿; ② 砂石料加工厂需采取封闭式生产,以减少粉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③ 水泥和外加剂采用封闭运输,保证运输容器良好的密闭状态,减少粉尘的泄漏;袋装水泥拆包过程中轻拆轻倒,或者采取自动拆包措施,以减少粉尘的产生量。

 (2) 降尘措施 对各砂石料加工厂、混凝土拌合站等附近场所及道路沿线非雨日辅以洒水降尘,可使粉尘影响的时间和范围得到缩减。

 (3) 施工布置 合理布置砂石料加工系统和混凝土拌合站各车间,将容易产生粉尘的车间尽量远离敏感目标的方向布置。

 4.2.1.4 交通粉尘的消减与控制 (1) 施工车辆扬尘控制 施工车辆在施工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粉尘和扬尘,若不加强防护,则会加重路面积灰,污染空气,减轻或避免施工车辆交通粉尘的污染采取以下措施:

 ① 在施工场地通向场内道路或对外交通道路出口处设置简易洗车槽,出去的施工车辆必须通过洗车槽的清洗方能上路,避免施工车辆把泥土带出施工现场; ② 凡远距离运送土石方、石灰和粉煤灰等材料的运货车,都应用蓬布或塑料布覆盖,或用编织袋分装,或采取密封措施,避免在运输过程中扬尘或运输材

 料泄漏对大气环境的污染。近距离运输时,严禁超高运输,避免超高部分在运输途中抛洒和扬尘。

 (2) 路面灰尘控制 ① 专人负责临时施工道路的养护、维修和清扫,非雨日洒水降尘,以保持道路清洁、运行状态良好; ② 结合水保措施,在场内施工道路两侧栽植降尘树木,以减少道路扬尘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③ 限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和载运量。

 4.2.1.5 燃油废气的消减与控制 施工机械和车辆燃油产生的废气将对环境空气产生一定的污染,燃油废气的消减与控制措施主要如下:

 (1)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工程车辆及施工机械,淘汰老、旧车辆及施工机械,使用符合燃油标号的油料; (2) 推广环保新技术,更新控制排放物装置,使用新型节油净化器和燃油增效剂,达到净化空气作用的同时又节省了燃油; (3) 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始终保持发动机处于良好的状况,降低尾气中有害成分的浓度。

 4.2.1.6 施工现场扬尘控制 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如下:

 (1) 作业区路面经常洒水,以保持路面一定的湿度,减少车辆和机械设备通行时产生的扬尘; (2) 各工作面喷水或装除尘器等,降低作业点的粉尘; (3) 工程回填土和废弃物应堆放到指定的场地堆放,场地周围设置围挡,防止雨水冲刷、大风扬尘而造成污染; (4) 临时土石方或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堆放场地采取加盖措施或表面淋水措施,减少有风日扬尘的产生量; (5) 施工道路两侧开挖的土石方及时清理,保持路面清洁。

 (6)人口密集区砂石料、土石方、建筑垃圾铲、运、装卸以及建筑物拆除等一般应采用淋水降尘,倾倒的生活垃圾或易飞扬垃圾应及时覆盖,施工现场砂石料的堆放一般采取覆盖或表面适当淋水降尘。

 (7)现场道路采用焦碴、级配砂石等路面,尽量避免土质路面行车,有条件的可利用永久性道路,并指定专人定期洒水清扫,防止道路扬尘。

  (8)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装载砂石料或土石方等,最高点不得超过槽帮上缘 50cm,两侧低于槽帮上缘 10~20cm。为控制车轮产生扬尘,现场车辆出入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备,易飞扬材料运输采用淋水和篷布覆盖等措施控制扬尘。车辆行驶避免猛拐、急刹车,防止抛洒,自卸车卸料后注意关好车门。

  (9)裸露地表在可能时,应尽量硬化或临时绿化,也可淋水降尘。工程竣工后,取土场、开挖面和废弃的砂、石、土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必须植树种草,防止水土流失。

 4.2.1.7 施工人员及环境敏感对象保护措施 (1) 对于受大气污染影响较严重的施工作业面的施工人员,采取加强个人防护的措施对施工人员加以保护,如佩戴防尘口罩或头盔等; (2) 施工生活区在施工总布置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的地形条件及常年气象条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尽量考虑将施工生活区布置在有大气污染的上风向处,以减轻大气污染对施工人员的影响;

 4.2.2 声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我部施工期噪声污染源数量较多且分散的特点,声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从噪声源控制、传播途径控制和敏感对象保护等多方面着手,最大限度地降低或减免施工噪声影响。

 4.2.2.1 防治目标 施工噪声多为瞬时性影响,由于声波能量在时间上不具有累积性,故声环境保护以保证敏感点满足区域声环境质量要求为控制目标。

 工程所在的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即昼间 60dB,夜间 50dB;施工期对外公路及场内施工道路两侧(45±5m)范围内声环境满足 4 类标准(昼间 70dB,夜间 55dB);施工区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昼、夜噪声控制标准分别为 75dB(A)和 55dB(A)。

 4.2.2.2 噪声源控制 (1) 交通噪声控制

 ① 在沿河公路沿线有村庄、生活营区的敏感区段设立限速禁鸣标志,减少夜间施工车流量; ② 选用低噪的载重汽车和运输车辆,以降低噪声; ③ 加强车辆的维修与养护,保持机械润滑,以减少车辆行驶过程中的运行噪声。

 (2) 爆破噪声控制 ① 增加炮眼数量同时减少单孔炸药量,减少预裂或光面爆破导爆索的用量; ② 采用先进的爆破技术,如采用微差爆破技术,降低爆破噪声; ③ 现在洞室开挖较深,爆破产生的噪声对洞外影响较小 (3) 施工机械噪声控制 ① 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如对振动较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或减振垫,砂石料筛分系统采用橡胶筛网、塑料钢板、涂阻尼材料,可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② 运用吸声、消声和隔声等技术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使用中的一些高噪声的施工和加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要合理布局其位置,以降低噪声,如砂石加工厂需合理布置破碎机和筛分楼,使其远离周围民房,同时在施工工艺上进行优化,如采取封闭式和湿式加工法,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源强; ③ 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施工机械的运行噪声。

 (4) 其他声源控制 其他噪声源包括通风机、空压机站和自备发电机等声源,其控制措施如下:选用性能好、噪声低的设备,在位置布置上尽可能选择布置在远离施工生活区和当地居民点的位置上,利用有隔声屏障作用的原始地形条件来降低噪声。

 4.2.2.3 传声途径控制 (1)空压机、砂石系统所在位置尽可能用多孔性吸声材料建立隔声屏障、隔声罩或隔声间等,阻碍噪声向远处传播,减轻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我部施工在位置附近无村庄并且生活营区距施工区较远,根据噪声影响预测,我部各队的施工作业活动噪声影响轻微,可不设置隔声装置。

 (2) 为进一步减轻交通噪声对施工人员可能造成的影响,在生活营区附近的沿河公路栽植乔灌草植物,以限制交通噪声向周围传播。

 4.2.2.4 施工人员和敏感对象保护 (1) 混凝土拌合系统、砂石料场、混凝土浇筑振捣作业点和钢筋加工场、发电机组附近及基础开挖爆破等强噪声源作业面的施工人员和流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佩戴防声头盔、耳罩或耳塞等。

 (2) 对于受交通噪声影响的公路沿线的敏感对象,采取栽植高大树木和车辆通过时限速禁鸣等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对声环境敏感对象的影响。

 4.2.3 水环境保护方案 1、施工及生活废水的排放遵循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施工、生活污水严禁排入农田和水源。各种施工废油、废液集中储积,集中处理,严禁乱流乱淌,防止污染水源,破坏环境。

  2、不得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碴、生活垃圾,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涵渠、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存贮固体废弃物。废弃物中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避免雨水冲刷后对地表、地下水造成污染。

  3、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临时食堂及机械车辆设备冲洗所产生的污水经隔油池处理排放。定期清掏隔油池内油和杂物。

  4、砂石料冲洗、砖石砌体及混凝土圬工养护、拌合站及混凝土运输设施冲洗、水磨石、电石、冷却、基础及基坑积水、地基降水、钻爆喷淋等产生的污水,须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并经净化处理,符合要求后排放。沉淀水用于洒水降尘或进一步处理后回收利用。

  5、钻孔护壁泥浆,按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场所、方式弃置,或在工地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处理。

  6、施工现场的临时厕所采取水冲式,并有防蝇、灭蛆措施。

  7、及时清理、清扫施工现场,尤其是洒落的扬尘。保持场地清洁,避免不洁物质与大气降水接触,污染水体。

 4.2.4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建筑垃圾的特点,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人工挑选后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可按工程弃渣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即运至弃碴场堆放。利用施工车辆,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清运临时生产生活设施产生的建筑垃圾。

 4.2.4.1 施工期 废弃物 处理

 本工程在钢筋加工场地、预制混凝土构件场地、房屋建筑场地等发生多处固体废弃物。各类加工场地完工后,对各类废弃物分类堆放,及时清理,以燃烧、填埋、弃运、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方式分别处理。

  施工垃圾在完工后及时清扫,按指定地点弃置或掩埋。废弃的砂、石、土必须运至规定的专门存放地堆放,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

  有害固体废物的堆放、处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4.2.4.1 弃土处理

 1、取、弃土场生态保护措施工程施工前,首先就弃土场向当地环保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在取得许可证后再开始弃土。

 2、弃土严格按地方环保规定办理,施工过程中保护弃土四周的植被,工程竣工后对弃土场进行平整、覆盖粘土层,喷播植草,并植树,以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

 3、作好施工弃土的处理措施,严格按照业主批准的弃土规划场地,合理有序的堆放和利用弃土,严禁随意堆放,避免出现影响河道行洪能力、下游居民的生活等问题。

  五 、水土保持方案及措施

 5.1 强化水保意识 ,健全管理机制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地方政府有关法规、条例。保护生态,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实行“三同时”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水土保持的教育和管理,严格按设计施工,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严禁随意取土、弃渣以及对非施工用地范围的地表植被造成破坏。

 项目经理部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标段工程范围水土保持的日常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与施工队,施工队与作业班组逐级制定水土保持责任制,签订责任状,提高全员水土保持意识,避免或减少水土流失和对环境的破坏。

 对于本标段征地拆迁范围内的野生植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向有关部门申报,并根据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采取措施,以

 便更合理的保护植物资源。永久用地范围内裸露地表用植被覆盖。临时用地范围的耕地采取措施复耕,其余裸露地表植草或种植树木绿化。弃渣场按设计实施工程防护,堆放整齐,边坡稳定平整,坡脚片石码砌。不得向江河和设计的专用弃渣场以外的河渠倾倒,以防因挤占河道或其他排洪、排水设施,造成洪水、泥石流等灾害发生。取土场尽量利用荒山或荒地,对裸露部分采取喷播草籽、坡脚防护等措施。

 5.2 水土保持措施 (1)水土流失防止范围 本标段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是施工建设区和工程弃渣。

 (2)水土保持措施 本标段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由预防措施和治理措施组成。

 ① 预防措施 本标工程规模大,施工期长,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开挖量大,弃渣量较多,必须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控制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

 a、合理调配土石方 优化挖填程序,主体工程开挖产生的弃土石渣要先用于施工企业场地的回填,合理利用弃渣,尽量减少地面扰动,避免大量开挖回填和弃渣乱堆滥弃。

 b、规范施工 规范施工过程中开挖、回填、碾压和护坡措施;减少疏松地面的裸露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天;弃土、弃渣的堆放,要先建挡渣墙及排水设施,后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弃渣,弃渣堆放完后及时整理并布置植物措施;对开挖边坡、回填边坡的防护工程,达到设计稳定边坡后迅速修建防护工程,同时做好坡面、坡脚排水系统。

 c、加强管理,建立相应的管护制度。

 ② 治理措施 a、本标段水土流失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与临时措施。其中,工程措施包括挡渣墙、护坡、排水工程和土地整治等;植物措施包括种树、种草等;临时措施主要是临时排水设施和临时种草护坡等。

 b、工程开挖弃渣运至专门指定的渣场,并进行有序、选择性的堆放,靠近

 弃渣场边线附近堆渣坡面采用较大块石堆筑。渣场坡面设排水沟,堆渣坡脚采取砌石保护,弃渣区顶部表面形成排水横坡,以防止开挖弃料侵占到渣场范围外或下塌流入河道引起环境污染。同时,在符合工程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工程弃渣。

 c、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在工程利用或占用的范围内发生土壤冲蚀以及对土地河床或河岸的冲刷,并防止由于工程施工而造成的开挖料或冲蚀物质在任何河流和冲沟内淤积,造成堵塞酿成人为性泥石流和水土流失。

 d、合理设计开挖措施,尽可能采取保护措施保护施工内外的树木及植衩,对新开挖的裸露的工作面及时采取防护措施,以免引起滑坡造成水土流失而破坏树木植被。

 5.3 文物古迹保护措施 在文物管理部门到达现场处理过程中,积极配合并提供帮助。

 (1)加强施工人员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保护文物的意识。

 (2)在工程现场发掘的所有文物、建筑结构以及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其他文物、化石、钱币等均为国家财产。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现场,防止施工人员及其他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

 一旦发现上述物品,在移动之前立即把发现的情况通知监理人和当地文物主管部门,并按该部门的指示处理。

 5.4 野生动植物保护措施 (1)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保护动植物资源,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管理,严禁破坏施工区外的植被。施工区内发现珍稀保护动植物及时报告环境监理工程师,配合发包人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严禁伤害珍稀动植物。

 (2)施工期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加强火源管理,杜绝森林火灾。

 (3)制定相应制度,禁止施工人员非法猎捕、购买珍稀保护动物和鱼类及其制品。

 (4)教育施工人员,禁止捕食蛙类、蛇类、鸟类、兽类,以减轻施工对陆生动物的影响。

 (5)集中供应生活能源,施工人员及家属禁止砍伐当地植被。

 (6)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规定时间内,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消除施工区和生活区及其附近施工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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