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森林防火工作意见

 市政办森林防火工作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开发区管委会:

  我市是重点山区县市,森林覆盖率高,森林防火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为大力实施森林景观化的大生态发展战略,努力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全面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控制能力,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若干意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人为本、科学防火、依法治火,最大限度地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不断提高我市森林防火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坚持领导负责、责任追究;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整体推进、注重实效。

  二、强化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建设

 (三)落实防火责任。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防火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地要及时启动防火应急预案,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扑救。森林防火期前,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要明确成员单位的联系责任区域,加强对联系区域森林防火工作的指导,切实履行自身职责,深入林区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协助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各地要及时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村、组、造林主体,签订责任状,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

  (四)健全指挥体系。建立市森林防火指挥体系和办事机构。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定期组织巡查,指导各地抓好防火机构建设。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实专兼职力量,加强森林防火日常管理。各地要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疏导,加快建立高效精干、信息畅通、反应快速、保障有力的组织指挥体系。

  三、着力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

  (五)加强专业消防力量。按照“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推进专业森林消防队标准化建设,落实机构编制、专项经费和基本装备。市森林专业消防队要加强日常演练,提高扑火实战能力,随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市人武部要安排落实 200 名基干民兵作为应

 急扑救力量,武警、消防要随时做好出警扑火准备。

  (六)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半专业的应急扑火队伍,扑火队员至少在 15 人以上。各村委会要成立不少于 10 人的义务扑火小分队,各村民组要确定 1-2 名信息员开展林火监测,努力使森林火灾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青龙湾森林公园、板桥自然保护区、石柱、夏霖和恩龙旅游区要切实做好自身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

  (七)提高防火保障能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储备必要的森林防火物资,配备 2-4 台专业灭火机。500 亩以上造林大户必须配备 1 台以上的灭火机,添置各类扑火工具。各地要定期组织扑火专业培训和演练,开展扑火安全教育,提高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能力。各级扑火队伍要做好灭火机具和通讯设备的检修、维护,确保发生森林火灾能够拉得响、用得上。

  四、积极做好森林防火各项预防工作

  (八)突出防火宣传。各地要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用火知识,强化依法用火责任,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进入防火期前,要及时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制作森林防火宣传标牌,刷新森林防火标语;

 要通过发送手机短信提示、张贴发放一封信、上好学生一堂课等多种形式,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发布火险预报,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全民参与、群防群治。

  (九)加强火源监管。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严格控制野外生产、生活性用火,所有造林炼山必须按程序报批。各地要组织巡查巡护,开展野外火源检查,加强进山人员的烟火管制,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实行死看死守,强化对儿童、智障等高危人群的监管,落实监护人员的责任,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十)健全工作制度。各地要认真完善森林防火扑救应急预案,加快扑火信息指挥平台建设,认真执行领导带班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防火期内,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发现火情后及时组织处置和报告,所有火情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火情归口管理,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十一)明确部门职责。林业部门要将森林防火作为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对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指导,做好森林防火日常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经费保障;气象部门要做好火险等级的预报预测,在重点时段高火险天气要做好人工降雨工作,降低火险等级;武警、公安、预备役部队要积极参加森林火灾扑

 救;其他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好森林防火工作,真正建立起“政府全面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积极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

  五、加大森林防火工作的投入

  (十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经费等公共财政支出纳入财政预算。从现代林业专项资金中切块安排,按照每亩林地 0.5元的标准,落实森林防火经费,用于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应急保障等,并随着财力的增长,逐步提高对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的投入。

  (十三)完善防火工作机制。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积极探索森林防火有偿防控和救助模式,争取将森林火灾保险纳入国家政策性保险范围,加快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森林防火社会化投入机制,努力惠及林农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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