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烟草专卖局文件
晋烟专[2013]14号
山西省烟草专卖局
关于开展雪茄烟市场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市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稽查支队:
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雪茄烟市场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晋剑六号”清理整顿卷烟市场专项行动,省局定于2013年9月份至2013年12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雪茄烟市场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清理无证经营雪茄烟零售户,打击经营走私、假冒雪茄烟行为,深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良好的雪茄烟市场秩序。
二、工作任务
(一)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引导零售户和消费者主动抵制走私、假冒雪茄烟。
(二)治理雪茄烟无证经营行为,严查违法违规经营的零售户。
(三)查办雪茄烟案件,打击经营走私、假冒雪茄烟行为。
(四)充分发挥与公安、工商、海关等部门建立起来的长效协作机制,齐抓共管、密切配合,联合打击雪茄烟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3年9月10日—9月2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
各市局要广泛动员专卖管理人员,对辖区雪茄烟市场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晋剑六号”清理整顿卷烟市场专项行动,深入细致地制订出具体的实施方案(9月20日前报省局)。
(二)第二阶段(2013年9月21日—12月15日)为集中治理阶段。
各市局要组织落实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做好雪茄烟市场治理工作,并做好雪茄烟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的统计,省局将对各市局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三)第三阶段(2013年12月16日—12月31日)为总结验收阶段。
各市局要对辖区专项行动效果进行总结验收,对治理不力的单位或部门提出批评并限期整改,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要建立起一套长效治理机制,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
四、组织机构
根据开展雪茄烟市场治理专项行动的内容与要求,省局成立雪茄烟市场治理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 长:杜毓志
副组长:郝民儒
各市局分管专卖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省局专卖监督管理处人员组成,负责全省雪茄烟市场治理专项行动的协调组织和具体落实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市局要及时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分解工作职责,对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都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落实责任,切实解决雪茄烟市场中长期存在的问题。
(二)调研市场状况,制订可行方案。
各市局要认真做好本辖区雪茄烟市场的调查摸底工作,认真排查重点商圈和经营场所,全面掌握违法违规经营雪茄烟的零售户信息和案件线索,分析和追查非法流入的雪茄烟来源,掌握真实的市场状况,研究制订有效的方案措施。
(三)确定重点地区,解决突出问题。
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地区是各地市的城区及经济较发达的县城。各市局要加大对重点地区的市场监管力度,集中时间和精力,着力解决辖区内无证经营雪茄烟和销售假冒、走私雪茄烟等突出问题,争取查办一批大要案件,净化雪茄烟市场环境。
(四)严控运输环节,严防非法流入
与周边省有交界的各市、县级局要结合“晋剑六号”专项行动部署,进一步加强对进入我省各交通要道的监控,特别注意对贩运走私、假冒雪茄烟货运流通环节的监管,严查走私、假冒雪茄烟利用公路、铁路、邮政托运、民航快运、客货车夹带等多种运输渠道进行运输中转和分销,严防走私、假冒雪茄烟流入我
省,严厉打击贩运走私、假冒雪茄烟的违法行为。
(五)强化部门协作,建立长效机制
各市局要通过开展雪茄烟市场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密切与工商、海关、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完善联合办案、案件移送等制度,提高工作效率。要研究总结雪茄烟无证经营治理和源头打击的有效措施,逐步建立雪茄烟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各市局专卖部门对雪茄烟市场治理专项行动各阶段成果进行汇总,填写雪茄烟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统计表,并于12月17日将雪茄烟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统计表上报省局专卖监督管理处,联系人:田斌,QQ:50101260,电话:0351-6563187.
附件:雪茄烟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统计表
山西省烟草专卖局
2013年9月11日
(可公开)
抄报:国家烟草专卖局
抄送:省局(公司)领导
山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办公室 2013年9月11日印发
8
附件:
雪茄烟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统计表
烟草专卖局
项 目
单位
第一阶段(9月份)
第二阶段(10月份)
第三阶段
(11月份)
第四阶段(12月份)
合计
查获案件(含有雪茄烟案件)
合 计
起
查获雪茄烟
非渠道
支
价 值
元
走 私
支
价 值
元
假 冒
支
标 值
元
联合办案情况(含有雪茄烟的案件)
公 安
起
工 商
起
海 关
起
公 路
起
副局长: 专卖科长: 填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