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宣传中侵权的预防及应对_如何应对侵权

  [关键词]医疗宣传; 侵权; 预防与应对   [中图分类号] R169.4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5-0515(2010)-9-179-01   
  在激烈的医疗市场竞争中,为了能更好的凸显医院的技术水平和优质服务,使医院在医疗市场中占有一定优势,医疗宣传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随着医疗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宣传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如何有效预防医疗宣传中的侵权及应对措施成为医院管理者关注的焦点。
  1 医疗宣传中侵权的形式
  医疗宣传中的侵权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广告、软广告(以新闻形式出现的广告)、新闻宣传等活动中对当事人名誉权、隐私权造成的侵害。
  1.1 医疗宣传中的侵害名誉权
  医疗宣传中侵害名誉权的方式主要有失实和侮辱[1]。
  失实就是把事实搞错了。侮辱就是侮弄羞辱别人,使对方人格或名誉受到损害。如果是失实,后果相对地容易挽回,比如说更正、赔礼道歉,采取一些其它的挽回影响的措施。但是如果是侮弄羞辱,使对方人格或名誉受到损害,其后果就相对难以挽回。
  1.2 医疗宣传中的侵害隐私权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只有很好的掌握这些法规,才能在日常工作中有效的规避风险。2009年7月本市一家医院在医疗宣传中,将一位乙肝患者的病情披露出去了,结果这位患者将媒体和医院告到了法院。控诉未经本人同意,将其多年未曾公开的病情披露,使其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并且带来心灵的创伤。
  2 医疗宣传中侵权应当承担的责任
  2.1 法律责任[2]
  2.1.1刑事法律责任。在医疗宣传侵权中很少遇到。
  2.1.2 民事法律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就是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而赔偿损失又包括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它是一种补偿性方式。医疗宣传侵权中,最主要的责任承担方式就是承担民事责任。
  2.1.3 行政法律责任。这一法律责任在医疗宣传侵权中,也是常见的一种责任形式。如果有了法律责任,承担责任的主体又是谁呢?可以说大部分的情况下,承担责任的主体是医疗单位。因为医疗宣传者多数情况下都是在完成医疗单位交给的工作任务。
  2.2 纪律责任
  这一责任多是由医疗宣传单位给予宣传人员的,也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医疗宣传单位和医疗宣传人员的;还可能有新闻单位给予新闻从业人员的和新闻主管部门给予新闻单位和新闻从业人员的。这一责任也是一种制裁性、强制性的责任。
  2.3 道义责任
   医疗机构为了宣传自己,将患者的一些事情宣传出去,是非诚信的行为,肯定就会削弱医疗宣传的影响力。别人或者社会就会说,医院也是不讲诚信的。这就是医疗机构的道义责任。
  3 医疗宣传侵权的预防
  对于医疗宣传可能产生的侵权,还是要将预防放在首位,预防的办法主要是医疗机构要充分做到尊重人权、切实自律,确保医疗宣传的真实性,尊重患者意见,防患未然,将医疗宣传中的广告和新闻严格分开。
  3.1 尊重人权,切实自律
  尊重人权,就是要充分地尊重他人的权利,切实加强自我约束,也就是说要自律。自律的水平是一个人,也是一个行业的良知和判断力的一个重要标志。它非常充分的反映这个人和这个行业的文明水平。我们都承认,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市场和法制是不可分开的一对概念。在整个医疗行业尊重人权的意识还很淡薄,法制观念较差。现在强调依法治院,法律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游戏规则,如果不遵循共同的游戏规则,就会被驱逐出这个游戏场。
  3.2 确保医疗宣传的真实性
  真实性是医疗宣传的生命。所以,我们一定要重视将医疗宣传与创作分开。因为现在医疗宣传拔高、虚夸现象时有发生。而虚假的医疗宣传又很容易导致医疗宣传侵权。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虚假医疗宣传提高警惕。
  3.3 尊重患者意见,防患未然
  任何宣传首先要征求当事人的意见,让当事人对这一医疗宣传有决定权和控制权。所以在披露隐私的问题上,征求当事人同意,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行为原则。如果是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必须涉及的话,一定要作好宣传技术处理,让观众,读者无法对号入座。另外考虑在宣传前是否让患者签署是否同意宣传,怎样宣传以及宣传的范围和内容的协议。杜绝不必要的纠纷发生。
  3.4 将医疗宣传中的广告和新闻严格分开
  实践中,医疗机构在新闻媒体上往往以新闻的形式进行广告宣传,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软广告”,大量的“软广告”给医疗宣传的侵权提供了温床,这样做很容易对相对人产生侵权。所以应当将医疗宣传中的广告和新闻严格区分开来。
  4 医疗宣传侵权纠纷的应对措施
  医疗宣传侵权纠纷一旦发生,医疗机构应当及早听取专家意见和倾听患者陈述,对案件事实及时更正和答辩。如果真有过错,要立即真诚道歉,努力寻求和解,对必然要通过诉讼解决的医疗宣传纠纷,一定要通过正规的法律机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案件的正常处理。
  4.1 及时听取专家意见
  及时听取医疗和法律专家意见,是处理大多数纠纷的都需要涉及的,医疗宣传侵权纠纷当然也不例外。
  医疗宣传侵权纠纷一旦发生,立即听取专家意见,可以对医疗宣传是否侵权,侵权程度如何,以及是否应当赔偿,怎样赔偿产生一个大致的印象,从而为及时正确处理医疗宣传侵权纠纷打下基础。
  4.2 倾听患者陈述
  在实践中,当事人认为医疗宣传侵犯其权益后,往往是先与医疗机构进行交涉,在这种情况下,医疗机构应当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积极主动进行协商,如果确实没有侵权,就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从而减小纠纷处理成本,且不可一意孤行,将争议扩大。
  4.3 及时更正和答辩
  更正和答辩是一个比较实际的挽回不良影响的措施。更正涉及到两个层面,一个是对自己有问题的医疗宣传进行纠正;另一个是对当事人的主张和认识上的错误给予纠正。答辩就是对医疗宣传中的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公开地说明或者提出异议,也就是说反批评的权利。
  这个问题在医疗机构不是太受重视,但是它对于预防和缓解医疗宣传侵权纠纷,化解医患矛盾有非常重要的实用价值。
  4.4 真诚道歉
  是不是要道歉?要看医疗宣传是不是错了,是不是真的侵权了。如果真的是错了的话,那就应当尽快道歉。因为道歉有可能会挽回影响,这也是对当事人权利的一种尊重。如果道歉一定要真诚。只有真诚的道歉,才能取得当事人和社会对医疗机构的谅解和尊重。如果没有错,当然也就谈不上道歉。
  4.5 努力寻求和解
  寻求和解的前提不是什么时候都要和解,而是发生纠纷,真的错了,就应当寻求和解,想办法采取一些措施挽回不利的影响。这就是寻求和解的意义。
  如果一个必打无疑的官司可以做到不打了,使当事人撤诉了,那应该说是一个最好的结局。因为,对医疗机构必败无疑的官司不打了,这就降低了双方及法院对纠纷的处理成本。
  4.6 找准对口专家
  对医疗宣传侵权事件,如果双方争议较大,真的必须要通过诉讼来处理的话,一定要聘请有专业经验的律师。在实践中,很多优秀的法律人给一方代理案件时,同时充当了另一方的“法律顾问”,为案件正确、及时的处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当然在医疗侵权纠纷中也不例外,但是一定要注意诉讼原理中的“双方代理禁止”制度。
  参考文献
  [1] 万启智,闵凡路,俞睿民,吴特珍.新法编排汉语词典 [M].新华出版社出版, 1985,2:994.
  [2] 刘家兴.民事法学[M]. 法律出版社出版,1999,5: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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