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交通设施无障碍化服务评估项目招标文件

  杭州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杭州市交通设施无障碍化服务评估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电子化招投标)

 :

 招标编号:

 CTZB- - 2020100517

 招

 标

 人:

 杭州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 二 O O 二 二 O O 年十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

 3 3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 ........

 7 7 前

  附

  表

 ................................ ..............................

 7 7

 一、总

  则

 ................................ ............................

 11

 二、招标文件

 ................................ .........................

 11

 三、投标文件

 ................................ .........................

 13

 四、投标

 ................................ .............................

 16

 五、开

  标

 ................................ ............................

 16

 六、评

  标

 ................................ ............................

 18

 七、合同签订及其他

 ................................ ...................

 27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 .......

 30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 ................

 30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 .........

 40 资格文件

 ................................ ..............................

 41 报价文件

 ................................ ..............................

 46 商务技术文件

 ................................ ..........................

 54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杭州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杭州市交通设施无障碍化服务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xn://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 15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2020100517 项目名称:杭州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杭州市交通设施无障碍化服务评估项目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杭州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杭州市交通设施无障碍化服务评估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浙江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无障碍设计规范》,对 2020 年度市管长途汽车站场、铁路站点、机场、客运码头、城市公交、轨道交通、出租汽车、公交汽车、地铁列车、长途大巴、水上巴士等交通建筑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及无障碍信息交流的排查和整改后复查,结合市残联负面问题清单,按交通场所、问题类别进行分类汇总统计,提交问题清单成果文件,评估服务能力,并参考国内外无障碍设计指南、导则、经验,提出整改要求或合理化建议。

 备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完成调查摸底报告,2021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评估报告。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xz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xzccgp.gov.cn)公布为准; (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xn://zfcg.czt.zj.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售价(元):0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20 日 15: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xz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0 年 11 月 20 日 15: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xz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1 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2.1.2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杭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中标合同申请贷款,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左右(不同银行略有差异)。具体可登录 xn://220.191.208.230/login.do 办理业务。

 2.2 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xn://zfcg.czt.zj.gov.cn/)。

 2.3 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招标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2.4 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

 2)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

 xn://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3)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xn://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xns://xz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

 5)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5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xns://xz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

 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

 xn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河北路 106 号交通大楼 项目联系人:王丽丽

 项目联系方式:0571-85116695

  质疑联系人:章城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111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 42 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 17、18 楼

 传真:4008-266-163 转 08156

  项目联系人:陆佳

  项目联系方式:0571-87634685

 质疑联系人: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3129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杭州市财政局

 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 152 号杭州市财税大楼

  传真:0571-87715261

  联系人 :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715261

 杭州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30 日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前

 附

 表

 条款 内容规定

 1 1

 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杭州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杭州市交通设施无障碍化服务评估项目。

 二、采购内容:根据浙江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无障碍设计规范》,对 2020年度市管长途汽车站场、铁路站点、机场、客运码头、城市公交、轨道交通、出租汽车、公交汽车、地铁列车、长途大巴、水上巴士等交通建筑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及无障碍信息交流的排查和整改后复查,结合市残联负面问题清单,按交通场所、问题类别进行分类汇总统计,提交问题清单成果文件,评估服务能力,并参考国内外无障碍设计指南、导则、经验,提出整改要求或合理化建议。

 三、项目实施地点:杭州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及其指定地点。

 四、主要功能和性能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五、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完成调查摸底报告,2021 年 5 月31 日前完成评估报告。

 六、 采购预算:人民币 120.00 万元。

 2 2

 合同名称

 《杭州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杭州市交通设施无障碍化服务评估合同》 3 3

 投标 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

 4 4

 投标保证金数额:无。

 5 5

 招标服务费:收到中标通知书 5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按中标金额的 1.2%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最低 6000 元)。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银行账号:7331 6101 8260 0126 385。

 6 6

 投标文件的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7 7

 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8 8

 投标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

  条款 内容规定

 9 9

 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1 10 0

 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EMS 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 42 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 1301 室陆佳收)。

 1 11 1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 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 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1 12 2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30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

  条款 内容规定

 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13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20 日,15 时 30 分。

 14

 投标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xz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15

 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1 16 6

 带“▲”条款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1 17 7

 1、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强行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按预算金额的 2%赔偿对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

 2、中标后,投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应按预算金额的 2%对采购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应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

 3、存在下列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

 (1)中标或者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2)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1 18 8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19

 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xn :// xz ccgp- - zhejiang.gov.cn/ 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20

 1、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

  条款 内容规定

 2、满足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的规定的中小企业可享受优惠扶持。

 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

 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

 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2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xz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xzccgp.gov.cn); (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 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一、总

 则

 (一)项目说明

 1、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 1 项所述。

 2、采购单位杭州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为本项目的采购人(合同中的甲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财政局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愿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为投标人,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人为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

 3、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4、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

 定义

 1 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2 2 、内容

 围绕着打造杭州市西湖景区公共交通优先示范区的目标,利用大数据技术全面深入分析西湖景区出行特征及交通运行现状,从保护景区生态、改善假日拥堵、提升游客体验的角度出发,提出景区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举措,制定实施计划。

 (四)投标费用

 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税、费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若有必要,招标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四)投标报价

 1、报价 有关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人应根据《开标一览表》填写相关内容。《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

 2、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3、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4、投标人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5、其他注意事项: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上报监管部门。

  6、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本企业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

  企业提供的服务的企业。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单位。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人的 资格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资格条件审查材料:

 【即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

 (1)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2)2019 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情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 (7)投标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 (8)投标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诺函; 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有一项不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投标人的 报价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响应函; (2)开标一览表; (3)报价明细清单; (4)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投标人的 商务技术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情况介绍,提供 2016 年来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合同复印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相关资质文件及获奖情况(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应提供针对项目的完整服务解决方案; (6)项目组人员介绍、职责分配、以往经验等; (7)质量和服务承诺; (8)商务技术偏离表; (9)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

 投标文件中所需的各 种证书、证件、证明资料如是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有效公章。

 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 。

 (三)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所列的日期内有效。

 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投标文件编制

 5 51 .1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xz zcy gov.cn )”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 加密投标文件。

 5 52 .2 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 本 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

 5 53 .3 本文件《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中有 提供格式的,投标 供应商须参 照格式 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 ,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5.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

 5.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5.6 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

 投标文件的签章

 6 6 .1 《 投标文件 》的签章:

 见 《前附表》;

 6 6 .2 《 投标文件 》应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6 6. .3 3 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 《供应商项目采购- - 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七)

 投标文件的形式

 7 71 .1 投标文件的形式:

 见《前附表》; 7 7 .2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7 7 .3 “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 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

  (八)

 投标文件的份数

 8 81 .1 投标文件的份数:

 见《前附表》 。

 四、投标

 (一)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 1 .1 “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见《前附表》。

 (二)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2 2 .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

 见《前附表》。

 (三)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3 31 .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 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3 32 .2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

 (四)

 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1 4.1 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 投标备选(替代)方案 ,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

 五、开

 标

 (一)

 开标 形式

 1.1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二)

 开标准备

 2 21 .1 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2 22 .2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投标供应商 如不 参加 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三)

 开标 流程(两阶段)

 1 3.1 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投标人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 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2 3.2 开标大会第二阶段

 (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大会第二阶段会议。首先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

 (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通过发送邮件形式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3)评审结束后,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

 4 41 .1 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4 42 .2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

 4 43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

 六、评

 标

 (一)

 评审工作的组织

 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2.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包括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

 (三)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1 3.1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四)

 评审原则

 4.1 评审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审慎、择优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4.2 评审工作将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事先已列明的内容进行(如方案讲解、演示等)。

 (五)

 评审意见的争议处理

 5.1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六)

 评委纪律

 6.1 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供应商接触,不得出现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七)评 审流程及内容

 本项目具体的评审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流程及内容如下:

 7 7 .1 评审前准备

 7.1.1 由评审专家推选评审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小组组长。

 7.1.2 由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所有评委成员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办法、评审标准,以及其他与评审有关的内容。

 7 72 .2 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符合性审查

 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实质性要求。

 7.2.1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

 7 7 .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7.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 30 分钟。

 7.3.2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 7 .4 投标文件的错误修正

 7 7 .4.1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与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内报价开标记录内金额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7.4.2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八)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8 8. .1 1 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 下列情形之一的,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 :

 (1 1 )

 投标文件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2 2 )

 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或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

 (3 3 )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 4 )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5 5 )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审查范围的除外);

 (6 6 )投标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

 (7 7 )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 8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行为的;

 (9 9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未能在响应 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 10 0 )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

  2 8.2 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 下列情形之一的,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 :

 (1 1 )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或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

 (2 2 )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 3 )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或者投标报价涵盖的内容不符合招 标文件要求的;

 (4 4 )《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且拒不接受修正的;

 (5 5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唱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后价格不一致的;

 (6 6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7 7 )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8 8 )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审查范围的除外);

 (9 9 )投标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

 ( 10 )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 11 1 )评审委员会 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或者无效响应处理;

 (1 12 2 )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

 (九)

 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评分

 9.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审细则详见评标办法。

 9.2 对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汇总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畸高、畸低(其总评分偏

  离平均分 30%以上的)情形的,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当场改正或书面说明理由,拒不改正又不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十)

 修改评审结果

 101 .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102 .2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十一)

 供应商排序及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规定确定供应商排名并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111 .1 评标委员会根据 各投标供应商的 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与报价得分之和)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名排序。特殊情形按以下原则处理:

 (1)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原则确定排名; (2)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资信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 (3)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和技术资信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记名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名。

 112 .2 根据最终得分排序,通过书面评审报告的形式,向采购人推荐 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 第一 中标(成交)

 候选人,推荐 排名第 二 的投标供应商为 第二 中标(成交)候选人 。

 (十二)

 起草、签署评审报告

 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起草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十三)评标办法

 1 1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商务、技术 90 分,价格分 10 分。

 2 2 、商务、技术评标细则(90 分)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0-65 分)

  评分项目

 分值

 评标标准及说明

 技术(65分)

 15 对项目理解 投标人对项目目标、任务的理解,符合招标要求,共 5 分。

 重点、难点的分析到位、符合实际,共 5 分。

 投标人对杭州现状长途汽车站场、铁路站点、机场、客运码头、城市公交、轨道交通等交通建筑、场所以及出租汽车、公交汽车、地铁列车、长途大巴、水上巴士等交通运输工具的进行专项排查工作,并对杭州交通无障碍服务能力评估的理解,符合招标要求,共 5 分。

 20 排查方法及内容的科学性 投标人对近年杭州长途汽车站场、铁路站点、机场、客运码头、城市公交、轨道交通数量及客流量有开展过调查,详细掌握相关资料,共 5 分。

 投标人对近年杭州长途汽车站场、铁路站点、机场、客运码头、城市公交、轨道交通等交通建筑、场所提出的专项排查,提出的方法及内容科学合理,共 5 分。

 投标人对近年出租汽车、公交汽车、地铁列车、长途大巴、水上巴士等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及客流量有开展过调查,详细掌握相关资料,共 5 分。

 投标人对杭州现状出租汽车、公交汽车、地铁列车、长途大巴、水上巴士等交通运输工具的进行专项排查,提出的方法及内容科学可行,共 5 分。

  20 评估服务方案 1、投标人对杭州无障碍环境现状进行分析; 2、对长途汽车站场、铁路站点、机场、客运码头、城市公交、轨道交通等交通建筑、场所无障碍服务能力进行分析及提出服务指标; 3、对出租汽车、公交汽车、地铁列车、长途大巴、水上巴士等交通运输工具的无障碍服务能力进行分析及提出服务指标; 4、提出合理化建议。

 每项内容 5 分,共 20 分。

 5 工作计划 项目整体工作阶段及任务划分、进度控制是否合理、关键时间节点把握科学准确,共 5 分。

 5 质量保障和服务承诺 质量保证体系完备周全,并具有针对性应对措施。有专职人员驻点长期维持后续服务保障,应对措施是否科学,与采购人日常配合能高效落实,共 5分。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0-25 分) 评分项目

 分值

 评标标准及说明

 商务(25 分)

 5 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公共交通评估项目,每个得 1 分,该项最高得分为 5 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商务技术文件,否则不得分。

 6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 3 分【须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或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证明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技术文件,否则不得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主持过公共交通评估项目,1 项得 1 分,最高得 3 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主持的研究成果书面报告、项目人员名单扉页或采购人(或采购人管部门)业绩履约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商务

  技术文件,否则不得分。

 7 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得少于 7 人,需有公路与城市道路、交通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等相近专业背景得 3 分,专业齐备,配置合理。

 项目组其他团队成员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人员不少于4人得4分,少于 4 人不得分。【须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或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证明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商务技术文件,否则不得分】。

 4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具有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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