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检验科 主任职责
一、科主任是科室负责制的行为人,是本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在院长/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并完成本科的临床检验、教学、科研、继续医学教育及行政管理工作。
二、制定本科室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期总结汇报,达到医院的目标和标准。
三、按医院要求,参加或组织院内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并接受临时指令性任务。
四、在工作中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思想,负责本科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和国家发布的有关民法、刑法及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教育。
五、贯彻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必要时可组织制定具有本科特点、符合本学科发展规律的规章制度。
六、抓好科室质量管理工作,按照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不定期检查科内人员的工作质量,努力开展各项实验室质控工作。
七、制定不同层次人员的再教育计划,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调动、任免、晋升、奖惩意见。
八、组织本科室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运用新技术,开展科学研究。积极督促本科室人员申报各级各类基金课题,并协调医疗工作与科研工作之间的关系。
九、确定本科人员的轮岗和值班。
十、管理并合理使用医院指定部门保管和适用的各种设备和器械,避免造成不应发生的损失。
十一、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
十二、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十三、科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在科主任长期外出时,经院长或主管副院长同意,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十四、应具备的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工作资历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临床实验室工作满 3 年。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临床实验室工作满 6 年。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临床实验室工作满 10 年。
(二)工作能力 熟悉临床实验室常规检验及常规管理工作,有较强的组织与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