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顺和昌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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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编号: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项 目 名 称:

 生物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建 建 设 单 位(盖章):

  青岛顺和昌科技有限公司

  编 编 制 日 期:2020 年 年 8 月

 国 国 家 生 态 环 境 部 制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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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1、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

 2、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

 3、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4、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5、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7、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8、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

 9、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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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生物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青岛顺和昌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王伟 联系人 孙常志 通讯地址 青岛西海岸新区世纪大道、北海西路东 联系电话 13730986668 传真 / 邮政编码 266000 建设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世纪大道、北海西路东 立项审批部门 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20-370211-29-03-000076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537.86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537.86 总投资 (万元) 10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3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3%

 评价经费 (万元) 1 投产日期 2020 年 10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 、 项目基本情况 青岛顺和昌科技有限公司拟租赁青岛育博教育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厂房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世纪大道、北海西路东的闲置厂房用于生物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的生产。项目总投资 1000 万元,建筑面积 2537.86m 2 ,预计于 2020 年 10 月建成投产,投产后,企业将达到年产生物可降解塑料制品 3000 吨的生产规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 2017 年第 682 号令)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修改单(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2018 年 4 月 28 日实施)本项目属于“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7、塑料制品制造”中的“其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建设单位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2 、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租赁青岛育博教育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厂房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世纪大道、北

 2 海西路东的闲置厂房用于生物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的生产。项目项目西侧和北侧为青岛育博教育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南侧为空地,东侧为青岛育博安泰祥有限公司。项目厂区地理位置见附图一,周边环境概况见附图二。

 3 、 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1)产业政策分析 项目行业类别为 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2019 年本)》中鼓励类“生物可降解塑料及其系列产品开发、生产与应用”,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及《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禁止和限制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

 根据《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水功能区划的通知》(HDDR-2018-002001),本项目不位于地表水和地下水源地饮用水源区范围内,为允许建设项目。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青岛部分),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2)厂址选择与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世纪大道、北海西路东,租青岛育博教育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厂房闲置厂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 年)》可知,项目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详见附图五)。综上项目符合西海岸新区土地总体规划,周边无省级或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因此本项目选址是可行的。

 (3)相关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

 表 表 1 项目与相关环保政策相符性一览表 序号 相关文件 相关内容要求 本工程实际情况 符合性 1 青岛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 2013 -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

 (五)强化工业 污 染 综 合防治

 强 化 挥 发 性有 机 物(VOCs)

 污染控制 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 VOCs 排放重点行业和储运销综合整治方案执行泄漏检测与修复标准、VOCs 治理技术指南要求开展焚烧行业VOCs 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完善管控政策。委托技术单位开展餐饮油烟、干洗、汽修喷涂、装饰、装修等生活领域溶剂使用环节 VOCs 排放调查。

 项目采用环保型原料,同时加强对有机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收集效率和处理效率≥90%。

 符合 开展重点行业 VOCs 整治情况专项执法行动,加强第三方治理和检测机构技术服务能力、治理效果的监督检查和信息公开,根据评估结果,对企业提出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要求。

 按照规定,监督有关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涂

 3 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产品 VOCs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

 加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 VOCs 自动化监测工作,强化 VOCs 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 VOCs 环保监管能力。

 2 “三线一单”环环评[2016]150号文

 生 态 保 护 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

 符合 环 境 质 量 底线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 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项目结合自身项目特点,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符合 资 源 利 用 上线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资源消耗,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

 符合 环 境 准 入 负面清单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本项目布局和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符合 3

 《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鲁环发〔2017〕331 号

 一、重点行业 各市要开展 VOCs 排放调查工作,重点推进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油品储运销等交通源VOCs 污染防治,确定本地 VOCs 控制重点行业。

 项目为生物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

 符合 二、重点污染 针对芳香烃、烯烃、炔烃、醛类等活性强 本项目不涉及重点 符

 4 物 的 VOCs,根据国家组织开展的 O3 和PM2.5 源解析情况,确定 VOCs 重点控制因子。对于 O3 控制,重点控制的污染物主要为间/对-二甲苯、乙烯、丙烯、甲醛、甲苯、乙醛、1,3-丁二烯、1,2,4-三甲基苯、邻-二甲苯、苯乙烯等;对于 PM2.5 控制,重点控制的污染物主要为甲苯、正十二烷、间/对-二甲苯、苯乙烯、正十一烷、正癸烷、乙苯、邻-二甲苯、1,3-丁二烯、甲基环己烷、正壬烷等。同时,要强化苯乙烯、甲硫醇、甲硫醚等恶臭类 VOCs 的排放控制。

 污染物的产生,项目配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

 合 4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三、治理重点 重点地区 :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成渝、武汉及其周边、辽宁中部、陕西关中、长株潭等区域,涉及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 16 个省(市)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属于重点地区 符合

 重点行业:重点推进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油品储运销等交通源 VOCs 污染防治,实施一批重点工程 项目为生物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 符合

 重点污染物:加强活性强的 VOCs 排放控制,主要为芳香烃、烯烃、炔烃、醛类等 本项目对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排放量较小。

 符合

 四、(一)加大 产 业 结 构调整力度 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本项目废气收集效率≥90%,处理效率≥90% 符合

 四、(二)加快 实 施 工 业源VOCs污染防治 加强源头控制。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要采取车间环境负压改造、安装高效集气装置等措施,有机废气收集率达到70%以上。对转运、储存等,要采取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

 项目使用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效率可以达到 90%以上。

 符合

 四、(五)建立健全 VOCs管理体系 企业应规范内部环保管理制度,制定 VOCs 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方案,相关台账记录至少保存 3 年以上。

 企业设专人负责厂区环保设施设备管理运营维护,制定监测计划,形成完整台账记录,做好数据管理 符合

 (5)《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管理规定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管理规定》,项目符合“排气筒高度大于等于 45 米或者当量内径大于等于 1 米的,或者排气筒 VOCS 排放速率(包括等效排气筒等效排放速率)大于 0.5 千克/小时或者排气量大于 10000 立方

 5 米/小时的固定排放源”以上条件的,排污单位应当纳入本行政区域内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本项目排气筒高度为 15 米,内径为 0.6m,排气量不大于 10000m 3 /h,VOCs排放速率为 0.03kg/h,因此本项目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根据生态环境部门要求,适时安装在线监测设施。

 4 、 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修订,2018 年 12 月 29 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修订,2018 年 10 月 26 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 (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2017 年 10 月 1 日); (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修改单(生态环境部令,2018 年4 月 28 日)。

 5 、 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建筑面积 2537.86m 2 ,工程组成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具体见下表。

 表 表 2 项目工程组成情况一览表 工程名称 建筑名称 设计能力 主体 工程 加工车间 1F,建筑面积 2537.86m 2 。主要布置生产设备。

 公用 工程 给水 用水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 供电 30 万 kWh/a,来自市政电网 环保 工程 废气防治措施 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两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混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2排放 废水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青岛胶南中科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处理。

 噪声防治措施 厂房隔声、减振底座 固废防治措施 除尘器收尘、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 、 产品方案 本项目产品方案见下表

 表 表 3 本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1 生物可降解塑料制品 t/a 3000

 6 7 、 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1)原辅材料: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 4 表 表 4 本项目原辅材料一览表 PVC 颗粒:无定形结构的白色粉末,支化度较小,相对密度 1.4 左右,80~85℃开始软化,130℃变为粘弹态,160~180℃开始转变为粘流态,热分解温度约为 250℃左右,在实际应用中必须加入稳定剂以提高对热和光的稳定性。

 PA 颗粒:尼龙塑料颗粒,即为聚酰胺树脂,密度 1.15g/cm 3 ,具有优良的力学性能。尼龙的机械强度高,韧性好,自润性、耐摩擦性好,具有优良的耐热性。如尼龙 46 等高结晶性尼龙的热变形温度很高,可在 150℃下长期使用。尼龙的体积电阻很高,耐击穿电压高,是优良的电气、电器绝缘材料。

 PP 颗粒:聚丙烯为无毒、无臭、无味的高结晶的聚合物,密度 0.90~0.91g/cm 3 ,是目前所有塑料中最轻的品种之一。它对水特别稳定,在水中的吸水率仅为 0.01%,分子量约 8 万~15 万。成型性好,但因收缩率大(为 1%~2.5%),厚壁制品易凹陷,对一些尺寸精度较高零件,很难达到要求,制品表面光泽好,易于着色。PP 具有良好的耐热性,熔点在 164~170℃,制品能在 100℃以上温度进行消毒灭菌。在不受外力的作用下,150℃也不变形。脆化为-35℃,在低于-35℃会发生脆化,耐热性不如 PE,分解温度>300℃。

 PE 颗粒:是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在工业上,也包括乙烯与少量 α-烯烃的共聚物。聚乙烯无臭,无毒,手感似蜡,具有优良的耐低温性能,化学稳定性好,能耐大多数酸碱的侵蚀(不耐具有氧化性质的酸)。常温下不溶于一般溶剂,吸水性小,电绝缘性优良。

 ABS 颗粒:丙烯腈、丁二烯和苯乙烯的三元共聚物,A 代表丙烯腈,B 代表丁二烯,S 代表苯乙烯。密度为 1.05~1.18g/cm 3 。ABS 具有优良的综合物理和机械性能,极好的低温抗冲击性能、尺寸稳定性、电性能、耐磨性、抗化学药品性、染色性、成品加工和机械加工较好。ABS 树脂耐水、无机盐、碱和酸类,不溶于大部分醇类和烃类溶剂,序号 物料名称 单位 用量 1 PVC t/a

 250 2 PE t/a 250 3 PP t/a 500 4 PS t/a

 350 5 ABS t/a

 700 6 PA t/a

 250 7 钛白粉 t/a

 350 8 碳酸钙 t/a

 350 9 颜料 t/a

 60

 7 而容易溶于醛、酮、和某些氯代烃中。ABS 树脂热变形温度低可燃,耐候性较差。熔融温度在 217~237℃,热分解温度在 250℃以上。

 PC 颗粒:学名是聚碳酸酯,是分子链中含有碳酸酯基的高分子聚合物,根据酯基的结构可分为脂肪族、芳香族、脂肪族-芳香族等多种类型。由于聚碳酸酯结构上的特殊性,现已成为五大工程塑料中增长速度最快的通用工程塑料。具有冲击强度高,尺寸稳定性好,无色透明,着色性好,电绝缘性、耐腐蚀性、耐磨性好,但自润滑性差,有应力开裂倾向,高温易水解,与其它树脂相溶性差等特点。主要设备: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 5。

 表 表 5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混料机 台 6 2 电子秤 台 8 4 双螺杆挤出机 台 8 5 冷却水槽 台 1 6 冷却水塔 台 1 7 切粒机 台 8 9 振动筛 台 8 10 注塑机 台 2 11 色差仪 条 2 12 缝包机 台 5 13 叉车 台 3 15 粉碎机 台 1 8 、 公用工程 (1)

 给排水 a)给水:

 项目营运期用水主要是循环冷却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循环冷却用水量为 10t/a,职工生活用水量为 300t/a,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项目全年总用水量为 310t/a。

 b)排水:

 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项目排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 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 240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青岛胶南中科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处理。

 (2)

 供电:本项目总用电量为 30 万 kWh/a,来自市政电网。

 (3)职工住宿、就餐:本项目无住宿,不设食堂。

 9 、 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 项目职工定员 20 人,工作为单班制,每班 8 小时,全年工作 300 天。

 8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无

 9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 地质、地貌 青岛西海岸新区地质构造上属于鲁东地质次一级改造单元,其断裂构造线主要为东北向。出露地表的岩石有变质岩、岩浆岩和沉积岩,风河支流下游为松散岩层。

 青岛西海岸新区属于临沭断裂带内的沭东沿海低山丘陵区,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全市共分为裸岩地、低山丘陵地、沿河平地和沿海低地 4 个地貌类型。全市最高处为北部的小珠山,海拔 724m。

 2. 气候、气象特征 青岛西海岸新区地处北温带季风区域内,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气候,空气湿润,雨量充沛,温度适中,四季分明,有明显的海洋气候特点,具有春寒、夏凉、秋爽、冬暖的气候特征,是天然的避暑胜地。多年平均气温 12.7℃,极端高气温 38.9℃,极端低气温-16.4℃。全年 8 月份最热,平均气温 25.1℃;1 月份最冷,平均气温-1.2℃。年平均降雨量 775.6mm,年降水量最多为 1353.2,mm,最少仅 407mm。年平均风速为 4.9-5.3m/s,以东南风为主导风向。

 3. 水文条件 青岛西海岸新区属东南沿海水系,均为季节性河流。水资源总量为 2.5211 亿 m 3(重复量 0.5673 亿 m 3 ),其中地表水资源总量为 1.6879 亿 m 3 ,地下水资源总量为1.4055 亿 m 3 。有风河支流、白马河、吉利河等几大水系,其中流域面积大于 100 平方公里的河流有风河支流、横河、吉利河、白马河、甜水河、洋河、漕汶河和风河支流。这些河流均为季风区雨源型河流,位于山区,自成流域体系,源短流急,除风河支流外均单独入海,汛期河水暴涨暴落,汛后基本断流。

 4. 植被、生物多样性 青岛西海岸新区地处山东半岛西南隅,胶州湾畔,属温带落叶阔叶林区,雨量充沛、四季分明,适合多种动植物生长。动、植物为我国华北地区农业生态系统的常见种类,山丘植被为常绿针叶林、落叶阔叶林;平原为草甸植被。野生动物有野兔、蛇、麻雀、喜鹊等。无珍稀、濒危物种存在。

 5. 项目区域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情况 该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世纪大道、北海西路东,项目所在区域内道路、供电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完善。

 10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 、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根据《2019 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19 年青岛市区环境空气中 PM2.5、PM10、SO 2 、NO 2 、O 3 浓度分别为 34μg/m 3 、72μg/m 3 、10μg/m 3 、31μg/m 3 、154μg/m 3 ,CO 浓度为 1.4mg/m 3 。其中 PM2.5、SO 2 、NO 2 、O 3 、CO 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PM10 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可见项目所在区域属不达标区。

 《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9 年 1 月 10 日)提出了通过调整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运输结构和实施多污染源协同治理的措施,同时对完善环境管理机制与政策,提升监测及预警能力提出了新要求。到 2020 年全市 PM 2.5 和 PM 10 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O 3 日最大浓度较 2017 年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 80.1%以上。规划预测 2020 年全市 PM 2.5 和 PM 10 年均浓度分别为 32μg/m 3 、65μg/m 3 ,相比基准年 2017 年分别削减 13.5%和 14.5%,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青岛市在采取规划新要求的情况下,2020 年青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2)地表水环境质量:项目周边为风河支流,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 III 类标准; (3)地下水环境质量: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 (4)声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噪声现状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 1 中的 2 类功能区标准。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 名单及保护级别):

 本项目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见表 6,敏感目标分布图见附图三。

 表 表 6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一览表 环境要素 目标名称 方位 距离(m) 环境功能 大气环境 大台村 NW 68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越秀臻悦府 SE 172 小台村 E 570 地表水 风河支流 N 1200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 III 类标准

 11 地下水 区域地下水 ——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 声环境 厂界 1m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

 12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VOCs 8h 均质量浓度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具体指标见表 7。

 表 表 7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 污染物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单位 标准来源 SO 2

 年平均 60 μg/m 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中二级标准要求 日平均 150 μg/m 3

 1 小时平均 500 μg/m 3

 NO 2

 年平均 40 μg/m 3

 日平均 80 μg/m 3

 1 小时平均 200 μg/m 3

 PM 10

 年平均 70 μg/m 3

 日平均 150 μg/m 3

 PM 2.5

 年平均 35 μg/m 3

 日平均 75 μg/m 3

 TVOC 8 小时平均 300 μg/m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2、项目所在区域风河支流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 III 类水质标准,具体数据见表 8。

 表 表 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单位:mg/L (pH 无量纲)

 类别 pH COD cr

 BOD 5

 SS DO NH 3 -N TP III 类 6~9 ≤40 ≤10 ≤150 ≥2 ≤2.0 ≤0.4 注:pH 无量纲,SS 参考《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中五级标准要求。

 3、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见表 9。

 表 表 9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 (pH 除外)

 序号 项目 Ⅲ类 1 pH 6.5~8.5 2 氨氮 ≤0.05 3 总硬度 ≤450 4 氯化物 ≤250 5 硝酸盐 ≤20 6 亚硝酸盐 ≤1.0 4、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区标准,见表 10。

 表 表 10 环境噪声标准限值 类别 昼间(dB(A))

 夜间(dB(A))

 2 类 60 50

 13 污染物排放标准 (1)项目 VOCs 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1 中 II 时段限值要求,厂界 VOCs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DB37/2801.6-2018)表 3 中的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中重点控制区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厂房外无组织废气中 NMHC 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 A.1 中的特别限制要求。其标准限值见表 11。

 表 表 11

 大气污染物值 排放标准限值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 3 )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无组织周界外浓度(mg/m 3 )

 备注 排气筒高(m)

 排放速率(kg/h)

 VOCs 60 15 / 2.0 DB37/2801.6-2018 颗粒物 10 15 3.5 1.0 DB37/2376-2019 NMHC / 6.0 GB 37822-2019 注:根据标准,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达到 90%及以上时,不执行排放速率限值要求

 (2)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青岛胶南中科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1962-2015)表 1 中的 B 级标准要求,具体见表 12。

 表 表 12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L

 污染物 废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标准限值 CODcr 500 BOD 5

 350 氨氮 45 SS 400 项目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青岛胶南中科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处理,处理后尾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13。

 表 表 13 城镇 污水处理厂尾水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L

 污染物 CODcr BOD 5

 氨氮 SS 标准限值 50 10 5 10 (3 )营运期噪声排放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 14。

 表 表 14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 类别 昼间(dB(A))

 夜间(dB(A))

 14 2 类 60 50 (4)项目一般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环保部 2013 年第 36 号文中相关修订;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保部 2013 年第 36号文中相关修订。

 总量控制指标 大气污染物—VOCs0.15295t/a,颗粒物 0.08393t/a 水污染物——COD Cr 0.102t/a,氨氮 0.0102t/a

 15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生产工艺流程简要说明或简图:

 一、施工期 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无新增建筑,不涉及土建工程,仅为设备安装、调试,对环境因素的影响主要为噪声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消失。

 二、运营期 工艺流程图及工艺简述如下:

 图 图 2

  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工艺流程简述:

 (1)混料:根据产品种类,人工将对应的 PVC、PE、钛白粉及碳酸钙等按一定比例投入混料机,原辅料在混料机内混合均匀。

 (2)挤出:混合后的原辅料由人工通过投料口进入双螺杆挤出机,挤出机根据不同规格产品的特性调整各个区段的温度和螺杆的转速,使原辅料经过熔融后,通过挤出机模头挤出成条状,此过程是物料的物理混合,其电加热温度控制在 160℃-260℃左右。

 (3)冷却:挤出后的条状物料经水槽内的循环冷却水直接接触冷却。循环冷却水通过冷却水塔在循环水池内冷却,在定期灭菌后,冷却循环水质可以满足工艺要求循环利用,补充损耗,不外排。

 (4)切粒:冷却成型后的条状物料自动被牵引进入切粒机,切割成圆柱状颗粒。

 (5)筛选:将切好的塑料颗粒在该型号所对应粒径的振动筛上筛选。

 (6)检验:在实验室内,将筛选后的塑料粒子抽样,人工投入注塑机,然后将注塑样件与标准颜色样板进行比对,并根据检验结果,判定该批产品是否合格,不合格品将回收再生产、利用,费样品将按照固体废弃物处理。破碎机破碎量较小,破碎工序不需过度破碎,只需将不合格工件破碎成较小块状即可重新利用,因此无粉碎粉尘产生。

 原料 混料 挤出 冷却 成品 固废、噪声、废气 切粒 检验 破碎

 16 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挤出工序产生的 VOCs 和混料产生的粉尘。

 (2)废水 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3)噪声 该项目主要为混料机、挤出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声压级在 70~85dB(A)之间。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废活性炭、及职工生活垃圾。

 17 环境影响分析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无新增建筑,不涉及土建工程,仅为设备安装、调试,对环境因素的影响主要为噪声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消失。

 二、营运期 环境影响分析 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主要为挤出工序产生的 VOCs 和磨粉、混料产生的粉尘。

 (1)有组织排放废气 ①挤出 VOCs:挤出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项目生产过程温度控制在 150℃左右,均低于原料的分解温度,本次评价保守按塑料颗粒中所有单体全部挥发计算废气源强,产生的有机废气以 VOCs 计,根据美国《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推荐,塑料加工废气排放系数以 0.35kg/t 原料计,本项目挤出工序 PVC 总用量为 2300t/a,则 VOCs 产生量为 0.805t/a。项目在挤出机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废气经收集汇至两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P1 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90%,两级活性炭吸附系统总体净化效率≥90%,总风量为 10000m³/h,挤出工序每天工作 8h,年工作 300 天。则 VOCs 有组织排放量为 0.07245t/a,排放浓度为 3.02mg/m 3 ,排放速率为 0.0302kg/h 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1 中 II 时段限值要求。

 ②混料粉尘:本项目混料过程会产生粉尘,粉尘产生量按原料量的 0.1%计,企业原材料用量为 770t/a,则粉尘产生量为 0.77t/a。混料机上方设集气罩,同时软帘封闭,粉尘经收集(收集效率≥90%)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去除率≥99%)后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2 排放,磨粉、混料年工作时间为 2400h,风机风量为 10000m³/h,则有组织排放量为0.00693t/a,排放速率为 0.0029 kg/h,排放浓度为 0.29mg/m 3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表 2 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二级标准。

 活性炭工作原理:

 活性炭是一种主要由含碳材料制成的外观呈黑色,内部孔隙结构发达、比表面积大、吸附能力强的一类微晶质碳素材料。活性炭材料中有大量肉眼看不见的微孔,1 克活性炭材料中微孔,将其展开后表面积可高达 800-1500 平方米。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的原理是在一定的温度和压力下,当活性炭与有机废气接触时,有机废气吸附于活性炭的细孔中。在气相中需要分离的气体组分(吸附质)可以

 18 选择性地与固体表面(吸附剂)相结合。在活性炭的众多微孔中分为大中小三种孔,只有微小孔是吸附的主力军,活性炭具有微晶结构,微晶排列完全不规则,晶体中有微孔、过渡孔、大孔,使它具有很大的内表面,比表面积为 500~1700 米2 /克。这决定了活性炭具有良好的吸附性,可以吸附废水和废气中的金属离子、有害气体、有机污染物、色素等。

 (2)无组织排放废气 未被集气罩收集的 VOCs 为 0.0175t/a,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排放速率为 0.0073kg/h。未被集气罩收集的颗粒物为 0.2002t/a,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排放速率为 0.0834kg/h。

 (3)厂界达标性分析 项目未被集气罩收集的 VOCs 和颗粒物经过车间通风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VOCs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排放速率及无组织排放面源参数见表 15。

 表 表 15

  无组织污染源参数一览表 污染物 面源 标准限值 (μg/m 3 )

 )

 排放速率 ( (kg/h )

 面源长度(m)

 )

 面源宽度(m)

 )

 面源高度(m)

 )

 VOCs 生产车间 1200 0.0335 73 31 5 颗粒物 900 0.0321 5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的 AERSCREEN 模式进行预测。经预测,VOCs 最大落地浓度为 0.00943mg/m 3 ,出现在下风向 25m 处,本项目VOCs 厂界浓度能够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3 中的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为 0.0803mg/m 3 ,出现在下风向 25m 处,本项目颗粒物厂界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房外无组织废气中 NMHC 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 37822-2019)表 A.1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大气评价等级判定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A 推荐模型中的估算模型计算项目污染源的最大环境影响,然后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分级。

 ① 估算模型参数 本项目估算模型参数见下表。

 表 表 16

 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 取值 城市/农村选项 城市/农村 农村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 最高环境温度/℃ 38.6 最低环境温度/℃ -16.2

 19 土地利用类型 耕地 区域湿度条件 中等湿度气候 是否考虑地形 考虑地形 □是

  ■否 地形数据分辨率/m /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考虑岸线熏烟 □是

  ■否 岸线距离/km / 岸线方向/° / ② 项目源强参数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参数见下表。

 表 表 17

  点源参数列表 编号 名称 排气筒高度/m 排气筒出口内径 径/m 烟气流量/( (m 3 /h )

 烟气温度 度/ ℃ 污染物排放速率( (kg/h )

 1 排气筒 P1 15 0.6 10000 25 0.0302 2 排气筒 P2 15 0.6 10000 25 0.0029 表 表 18

 面源参数列表 污染物 名称 面源长度 m 面源宽度 m 面源有效高度m 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

 VOCs 生产车间 73 31 5 0.0335 颗粒物 73 31 5 0.0321 ③ 估算模型计算结果 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 表 18

 污染物排放及占标率情况一览表 排放方式 污染源 评价因子 评价标准(μg/m 3 ) C max

 (μg/m 3 ) P max

 (%) D 10%

 (m) 点源 排气筒 VOCs 1200.0 3.637 0.3 / 点源 排气筒 颗粒物 900.0 4.132 0.46 / 面源 车间 VOCs 1200.0 9.434 0.79 / 面源 车间 颗粒物 900.0 80.324 8.92 / ④ 评价等级的判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有关规定,根据项目污染源初步调查结果,分别计算项目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P i (第i 个污染物,简称“最大浓度占标率”),及第 i 个污染物的地面空气质量浓度达到标准值的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 D 10% 。选取 P i 最大者来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及其分级依据见表 19。

 表 表 19

 大气评价等级判别表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依据 一级 P max ≥10%

 20 二级 1%≤P max <10% 三级 P max <1%

 根据项目主要污染源估算模型计算结果可知,项目 Pmax=8.92%,因此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中 8.7.5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规定,“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的,可以自厂界向外设置一定范围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以确保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外的污染物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由前面的预测可知,本项目最大落地浓度远低于环境质量标准,因此,确定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 、地表水环境影响 评价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一并排入青岛胶南中科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属于间接排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确定该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B,主要对依托污水处理厂的环境可行性进行分析。

 (2) 废水产排情况 冷却水循环利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项目职工人数 20 人,年工作 300 天,综合考虑《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工程师培训教材),与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3)及《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2002),项目企业员工用水系数为 50 升/人·天,排污系数取 0.80,则项目职工生活用水 300t/a,生活污水产生量约 240t/a。主要污染物浓度分别为:COD cr

 450mg/L,BOD 5

 250mg/L,SS 200mg/L,NH 3 -N 30mg/L;产生量约:COD cr 0.108t/a、BOD 5 0.06t/a、SS 0.048t/a、氨氮 0.0072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的 B 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青岛胶南中科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处理。项目废水经青岛胶南中科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处理后各污染物的浓度为:COD Cr ≤50mg/L、BOD 5 ≤10mg/L、SS≤10mg/L、NH 3 -N≤5mg/L,污染物外排环境量分别为 COD Cr ≤0.012t/a、BOD 5 ≤0.0024 t/a、SS≤0.024t/a、NH 3 -N≤0.0012t/a。

 (3) 依托污水处理厂的环境可行性分析

 21 青岛胶南中科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位于位于原滨海工业园世纪大道以北,风河以南,月牙河以东,海滨大道以西,总规模为日处理 15×10 4 t,其服务范围为整个胶南市中心区,北至环城北路,西至环城西路,南至月牙河,东至海滨大道的区域。青岛胶南中科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采用 A 2 /O 工艺,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海,出水排至风河入海口南侧约 500m 海域 0 米等深线以下。目前,青岛胶南中科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处理规模为 15 万 t/d,现状仍有 1.5 万 m 3 /d 的处理余量,本项目废水排放量 2.04m 3 /d,占青岛中科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处理余量比例较低,且水质简单,不会对青岛中科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造成冲击。因此,项目废水排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去向可行。

 因此,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污染影响。

 图 图 2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a )

 3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源强约为70~85dB(A)。

 各噪声源对厂房边界噪声预测结果依据如下所示:

 (1)点声源衰减公式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09)中推荐的点声源衰减模式,计算公式如下:

 ①计算参考位置 r 0 处的 A 声级:

 L(r 0 )=Lw-20lg(r 0 )–8     Lrrr L r L   00lg 20 式中:

 Lw——声源的声功率级; 310 自来水 冷却用水 10 青岛胶南中科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60 生活用水 240 300 化粪池 10

 22 L(r 0 )——距声源r 0 距离上的A声压级; L(r)——距声源r距离上的A声压级; ΔL——声屏障、遮挡物、空气吸收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量; r 、 r 0 ——距声源距离(m)。

 (2)多源叠加计算总声压级 关心点上受到多个声源的影响叠加,多源叠加总声压级计算公式如下:

 niL iL11 . 010 lg 10 式中:L——各点声源叠加后总声级,dB(A); L i ——第i个声源到预测点的声压级,dB(A)。

 则项目全部投产后,噪声预测结果见表19。

 表 表 19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 dB (A )

 方位 预测值 标准 达标情况 东厂界 53.75 60 昼 达标 西厂界 47.31 达标 南厂界 49.90 达标 北厂界 52.63 达标 由表 19 可知,经预测,项目投产后,在采取了隔声、降噪、减振等治理措施后,昼间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限值要求,且项目周围近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点,所以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废活性炭、及职工生活垃圾。

 (1)一般固废 不合格品产生量约为 2t/a、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约为 0.686t/a,废布袋的产生量约 0.01t/a,需置于专门贮存场所收集存放,该场所应防雨、防风、防渗漏,不得混入生活垃圾,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要求,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

 (2)危险废物 a、废活性炭:本项目共设两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有机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每次储存活性炭量约 1t,项目有机废气(VOCs)的产生量为 0.805t/a,其中有组织处理量0.65205t/a,按照 1t 活性炭吸附 200kg 废气即达到饱和状态,则需要的活性炭为 3.26t/a。

 23 因此,活性炭应每年更换四次,一年更换废活性炭量 4.65t。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 HW4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041-49,需暂存在防雨、防渗、密闭的室内容器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上述危险废物需暂存在防雨、防渗、密闭的室内容器内,且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保部 2013 年第 36 号文中相关修订中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进行规范化管理:

 1)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 100mm 以上的空间。

 2)应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

 3)定期对所暂存的危险废物容器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同时,严禁随意处置危险废物。

 4)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根据贮存的废物种类和特性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附录 A 设置标志,且将标签粘贴于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

 5)禁止将危险废物与一般固体废物及其它废物混合堆放,按处置去向分别存放 危险废物的暂存场所由专人负责管理,设立警示标志。管理人员需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清运和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登记危险废物的转出单位、接受单位、危险废物的数量、类型、最终处置单位等。

 (3)职工生活垃圾:项目劳动定员为 20 人,产生量按平均每人 0.5kg/d 计,全年工作 300d,则生活垃圾共产生 3t/a,由项目所在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 20 所示,危险废物汇总表见表 21,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见表 22。

 表 表 20 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表 固废种类 产生量(t/a)

 危险废物代码 属性 处理方式 废活性炭 4.65 HW49 900-041-49 危险废物 委托处置 不合格品 2 — 一般工业固废 外卖综合利用 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 0.686 — 废布袋 0.01 — 生活垃圾 0.75 —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表 表 21 危险废物汇总表 危废 名称 危废类别 危险废物 代码 产生量t/a 产生工序 及装形态 主要 成分 有害 成分 危险 特性 污染防 治措

 24 置 施 废活性炭 HW49 900-041-49 4.65 废气治理 固态 活性炭、VOCs VOCs 毒性 合理暂存,委托处置 表 表 22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贮存 场所 危险废物 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 代码 位置 占地 面积 贮存方式 贮存 能力(t)

 贮存 周期 危废暂存处 废活性炭 HW49 900-041-49

 仓库东南侧 10 桶装 0.5 一年 本项目固废暂存处做好防渗防漏和遮蔽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了分类合理处置,实现了零排放,不会对环境构成二次污染。

 6、 、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占地规模为 0.25hm 2 ,属于小型(≤5hm 2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 A,本项目属于石油化工-其他,项目类别为 III 类,项目所在地周边为工业用地,敏感程度为不敏感。

 表 表 23 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敏感程度 评价工作等级 占地规模 I 类 II 类 III 类 大 中 小 大 中 小 大 中 小 敏感 一级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较敏感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 不敏感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 — 注:“—”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因此,本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7 、项目环保投资费用分析 项目投资总额 1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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