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合同

 拆 除 合 同

 甲方:山东吉宇房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山东省高密市海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基泰国贸展厅拆除部分工程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拆除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基泰国贸大世界 E1 区 工程地点:基泰国贸院内 拆除内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与原建筑物不符部分 二、拆除物的归属及处属方式:

 拆除物带有钢筋的砼由甲方拆除钢筋,钢筋归甲方所有,工地内拆除的建筑垃圾由乙方负责外运,外运地点由乙方负责。

 三、拆除要求 1)拆除方式为保护性拆除,拆除措施为人工机械结合拆除。拆除作业根据拆除工程的结构特点执行相应的拆除规程和安全规定,确定符合安全环保的作业标准和要求。

 2)遇有六级以上的风力、大雪、雷暴雨、冰雪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露天作业。

 3)采用机械人工拆除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和机械设备管理

 的规定。

 四、拆除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之内完成,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事件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合同价款与估算 本工程议价工程:合同价款为

  工程拨款方式为拆除工程量进行至 50%时拨合同款的 40%,工程完工前拨付造价的 85%,验收后 3 日内工程款付清。

 六、验收:工程完成后 10 日内,甲方应提供相关单位对工程完工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 5 日内,不组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施工图纸、水、电、道路畅通,地下隐蔽管道位置。

 2)对乙方违章作业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停工。

 3)拆除作业前取得相应的拆除工程施工许可手续。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5)乙方有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避险措施。

 6)乙方应全面了解图纸资料,做好应急救接方案。

 7)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覆盖。

 八、合同变更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可解除合同。

 A、因不可抗力无法实现的 B、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经催告 3 日内未支付的。

 C、拆除作业不符合合同约定拆除内容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仲裁或向高密人民法院诉讼。

 十、合同效力:

 1、由甲乙双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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