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的应用_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

  一、引言      目前,国家高度重视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的建设,先后下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09]8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09]70号)等多份文件,并制定出了1个导则――《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AQ2007.1-2006),4个实施指南――《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安全标准化规范露天矿山实施指南》(AQ2007.3-2006)、《安全标准化规范尾矿库实施指南》(AQ2007.4-2006)、《安全标准化规范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指南》(AQ2007.5-2006),4个评分办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尾矿库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2010年8月27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7号),明确提出:“……力争在2013年底,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水平……”我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做了进一步部署,《2010年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闽安监矿山[2010]14号)提出:“……按照国家总体规划要求,标准化最低评定等级将逐步作为金属非金属矿山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2011年以后新取证和延期换证的矿山企业,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对到2013年底未达到最低标准化等级的,将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关闭……”所以,搞好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与应用是当前非煤矿山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安全标准化的原理
  
  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的原理来源于“戴明环”,也叫PD-CA循环,是美国质量管理专家戴明博士提出的,它是全面质量管理所应遵循的科学程序。全面质量管理活动的全部过程,就是质量计划的制订和组织实现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按照PDCA循环,周而复始地运转的。
  策划(Plan):包括方针和目标的确定,以及活动计划的制定。
  执行(Do):执行人执行,按照计划去做,落实计划。
  检查(Sfudy/Check):检查或学习执行人的执行情况,比如到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控制点”、“管理点”去收集信息,“计划执行的怎么样?有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或要求?”,找出问题。
  效果(Act):对检查的结果进行处理,认可或否定。成功的经验要加以肯定,或者模式化或者标准化以适当推广;失败的教训要加以总结,以免重现;这一轮未解决的问题放到下一个PDCA循环。
  PDCA是标准化体系的运行的核心,涵盖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全过程。从每一个子要素的测评,到标准化的自评、外部考评、评定以及复评都属于这个运行体系,全面涵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通过全员推动,不断地对每一个要素、每一个作业流程进行不停的PDCA循环,不断地调整和修改,逐步发现和解决问题,最终实现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
  
  三、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的意义
  
  对非煤矿山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根本途径,对企业和全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推动安全标准化工作是夯实安全生产基础、预防事故的需要。综合各类矿山事故来看,大部分矿山事故起源于企业内部管理不严、违法操作规程、企业安全条件差及生产场所环境不良等原因。因此,推行安全标准化建设,制定各工作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安全标准,并狠抓贯彻、实施和落实,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究,保障作业场所的安全条件,从根本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推动安全标准化工作是强化源头管理、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有效措施。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是落实“预防为主”方针,有效实施安全监管和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措施。这些法定基本要求旨在督促企业的生产安全活动,在制度、设施、环境等方面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达到和保持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所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安全标准化工作有助于促进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工作符合安全许可条件的要求。因此,通过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的安全素质,保证安全许可制度的实施,最终能够达到强化源头管理的目的。
  第三,推动安全标准化是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化和发展。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就是要从员工的工作岗位人手,从企业的安全管理入手,规范企业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尽可能减少和消除安全隐患。因此,安全标准化工作,实际上是全体企业员工共同参与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整治、隐患排查、达标升级、持续改进活动,是一项经常性的内部整治,是长期持久性的工作,是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化和发展。
  第四,推动安全标准化工作是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实现长治久安的根本途径。它将引导促进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加大安全技术改造和创新力度,加大持续改进和自我完善力度,加大企业淘汰落后生产技术、设备特别是危及安全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的力度,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的建设流程
  
  一般而言,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的建设流程如下:
  
  (一)企业的建设和自评
  首先,明确安全标准化创建目标、等级和期限,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人员的职责,制定工作方案。
  其次,根据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召开涵盖主要负责人、各部门领导及基层员工的动员大会,确保人人参与到建设安全标准化的过程中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对重大隐患的治理以及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规范从业人员的作业行为、确保设备设施处于安全状态,做好日常检查记录、设备设施维护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会议记录等内业资料。即从人、机、物、环四个方面保证生产安全。
  再次,在标准化建设的试运行期内(一般为6个月),不断根据实际的情况调整和修正一些盲点,比如对工人的培训效果怎么样?矿区对危石、浮石监控措施是否合理?矿区的夜间照明是否足够?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符合《矿山安全标志》(GB14161.2008)的要求?从业人员为什么不戴安全帽?对矿区的粉尘危害采取的防护措施是否合理等。通过反思存在的问题,群策群力,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安全系数。
  最后要总结成功的经验,并继续发扬光大,对失败的教训要汲取,并坚决改正,最后形成自评报告。
  (二)外部考评
  企业创建安全标准化体系并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后,按照企业自评等级,选择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考评机构进行外部考评。按照《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问题的函》(闽安监矿山函[2010]218号)的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四、五级外部考评工作由设区市安监部门认可的中介机构负责,考评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条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非煤矿山注册工程师)并接受安全标准化建设培训的考评人员不少于3人。考评机构开展服务前应向矿山所在地安监部门备案。”目前,全省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三级评定机构有省安科院,四、五级评定各设区市均不相同。
  
  (三)安监部门评定
  企业安全标准化经自评和外部考评后,可向负责评定的安监部门申请等级评定,一二级由国家安监总局负责评定,三级由省安监局评定,四、五级由设区市安监局或其委托的县级安监部门评定,评定合格的企业经公告后由安监部门颁发牌匾和证书。
  
  五、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的现状
  
  目前大部分非煤矿山特别是小型采石场大多属于粗放型管理,未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遇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安全管理的环境、内容、方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如何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生产和安全的矛盾,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从业人员的身心健康,是每一个企业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非煤矿山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够、素质低下
  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的运行首先需要的是领导重视。而我省多数非煤矿山的主要负责人“重生产、轻安全”的意识还没有改变过来,对开展安全标准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理解不透。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不健全。专职安全管理员多只有小学文化程度,流动性大:新来的安全管理员专业知识和经验都达不到要求,只经过短期培训即上岗。这种缺乏安全、技术、通风、地质、测量等专业知识的安全管理员,难以发现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难以推动企业达到安全标准的要求。而基层员工多是农民,文化水平普遍低下,缺乏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且得不到足够的安全教育培训,容易酿成事故。
  低下的安全意识和人员素质,影响了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推进进度和质量。
  
  (二)部门之间协同不力、未做到全员参与
  安全标准化的工作并不只是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而是全企业的事情。很多企业在建设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的过程中,存在安全管理部门唱戏、其他部门看戏的局面,各部门之间的扯皮打架对标准化的建设是十分不力的。
  
  (三)安全投入不够
  安全标准化的建设和运行离不开资金的支持。然而,受经济效益和安全意识好坏的影响,有些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导致开采工艺落后,设备达不到要求。比如某些矿山未采取中深孔爆破的开采方式、不采用液压锤破碎大块岩石而用二次破碎的方式,以及未给员工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等。这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认为安全标准化的建设需要耗费大量的财力和精力,影响利润,从而不愿意进行投入,导致安全标准化工作无法开展。
  
  (四)现场管理要求不严
  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要素之一“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中,明确了对非煤矿山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要求,然而,部分企业现场管理要求不严,比如未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层开采、采面顶部未超前剥离,对存在的危石、浮石未加清理、未设置符合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排水系统不完善、作业平台的高度,宽度不符合要求,电器设备未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未采取接地措施,配电线路敷设不规范,矿区道路不符合规范、作业面及边界未设置围栏、爆破安全距离不够,灭火器过期后仍继续使用,配电室未做好防小动物进入的措施,员工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甚至酒后就进入矿区,未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告知等。
  
  (五)标准化建设的内业资料不符合要求
  内业资料作为标准化建设和考评的一项重要的内容,能如实反应非煤矿山安全活动的落实情况,为管理者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因此在安全工作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部分企业存在应付心理,未制定合格的软件台账.比如会议记录内容简单、签到表存在“一人代签”现象,设备设施维护情况未做好记录、隐患情况未确定责任人、整改情况未做好跟踪记录等。
  
  (六)中介机构把关不严
  部分中介机构责任心不强,考核不严,深入服务企业不够,出具的外部考评报告没有如实反映生产工艺流程或作业场所现状,评价结论不确切。
  
  六、推动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对策
  
  针对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以下对策:
  
  (一)加强对非煤矿山标准化的宣传和贯彻
  宣贯工作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一环,有关各方要针对非煤矿山尤其是小型采石场开采方法落后、矿业秩序混乱、环境破坏严重的情况,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渠道,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尤其要让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深刻认识到: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的建设是矿山准入的前提条件,不按国家要求做好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将会受到法律法规的惩处。
  
  (二)要求企业招聘符合要求的安全管理员作为标准化执行专员
  安全管理员专业素质、管理能力及责任心的强弱,对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专业素质确保其行为符合科学规范,安全管理能力和责任感确保安全管理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在非煤矿山作业的每个程序中得到发挥。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2条要求:“……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由不低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从事矿山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并能适应现场工作环境的人员担任。”
  安全管理员必须具备过硬的专业技术水平,懂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除此之外,还应强化事业心、责任感,解决好“不愿管”、“不敢管”的问题,要加强对自身领导能力的锻炼,提高其履职能力,促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水平的提高。
  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安全管理员作为标准化执行专员,并得到主要负责人的大力支持时,才能真正有效地推动安全标准化的建设。
  
  (三)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
  在企业内部,要抓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经常性学习教育。将其纳入非煤矿山企业的三级教育之中,使从业人员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提高他们按规范工作的自觉性。同时,要做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坚持从岗位操作制度抓起,严格落实日常安全管理制度。真正把安全标准化要求的具体规定落实到每个岗位操作、设备设施和现场管理的 各项工作中,实现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加强对矿山现场和内业资料的管理
  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规程》(GB1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AQ2007.1-2006)、《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等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开采,清理危石、浮石,设置防排水设施,在危险地段做好防护措施,规范作业现场用电管理,注意爆破安全,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按标准为职工免费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如实向相关部门报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
  在内业资料的管理上,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规程》、《导则》等规范的要求建立安全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记录、边坡监测记录、设备设施维护记录、隐患排查和整改记录、设备设施管理记录等各项内业资料。
  
  (五)严格行政准入,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加大执法力度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一要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行政执法准入,坚决按照《2010年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闽安监矿山[2010]14号)的要求,督促2011年以后新取证和延期换证的矿山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对到2013年底未达到最低标准化等级的,将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关闭。二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确保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技术标准、职业准则,遵照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原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并为其提供优质可靠的服务,要确保对中介服务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真实性,并对中介技术结论承担刑事、民事责任。
  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以及不合格的中介机构给予严厉处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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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王云海.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劳动保护,2007,3:14-15
  [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l6423-2006).
  [4]安全标准化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措施.劳动保护,2010,5:16-18
  
  (编辑/黄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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