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难频发的危险 [矿难频发安全监管岂能抓“小”放“大”]

  造成26人遇难的河南义煤集团渑池县巨源煤业有限公司“十二・七”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是河南省2010年以来发生的第七起重大煤矿事故,也是2010年第三起省属骨干煤炭企业整合或兼并矿井发生的重大煤矿事故。
  与以往诸多发生在个体煤窑和小煤矿的矿难相比,渑池矿难的引人关注点,除了违规开采、瞒报数字、矿主逃亡等因素,还在于它是一起国有大矿发生的重大煤矿事故。
  以往的矿难,多发生在个体小煤窑和私企。这些小煤窑和私企点多面广,战线长,隐藏性强,少有人管,也很难管,因此安全事故屡屡发生。而2010年河南3起省属骨干煤炭企业整合或兼并矿井过程中发生的重大煤矿事故表明,这些安全度、放心度看起来不会出大问题的国有大矿,同样也会在安全问题上捅出惊天窟窿,必须痛下决心,严加治理整顿。
  最初的事故调查就已表明,河南近期的煤矿安全事故,暴露出一些地区和单位四方面落实不够的问题,这包括安全生产预防、监管、安全生产责任和打击违法违规生产措施。
  听起来近乎笑谈,原矿主能偷偷开工,是因为义煤集团派驻矿长外出学习。走了一个“一把手”,监督就出现如此真空,实在令人惊悚。“十二・七”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重要原因是安全监管缺位,暴露出地方政府驻矿监管不力,煤矿的驻矿监管更是形同虚设。多年来,这个煤矿一直在自己井田范围外进行非法开采活动,长时间越界,直到发生事故为止,事故地点也是在自己的井田范围之外。而这样的情况,有关部门从来没有查出过。检查前,矿方会把非法开采区域封闭起来,躲避监管。而这,就能真的逃避监管吗?
  调查进一步表明,这是一起有组织的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对抗各级政府监管的重大非法安全生产事故。巨源煤矿是义煤集团的整合煤矿,为技改矿井。矿难发生时,该矿还处在复工前的隐患整改过程。而依据规定,煤矿在技改期间绝不允许生产。另外,这家煤矿虽与义煤集团签订了兼并重组协议,实则还是按自己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在运行,而且提供的井下图纸全是假图纸,给义煤集团提供的采掘平面布置图也仅是实际生产范围的四分之一。
  显然,如何加强骨干煤炭企业整合或兼并重组矿井的安全管理,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矿井兼并重组、资源整合,其安全管理是重中之重,对其必须组织专项行动,逐矿实施,逐矿盯守。它要求,整合方案的制订和实施,需要统筹谋划,高起点、高标准,整体联动,哪一个环节都不能缺失或滞后。例如,其整合时间表的合理性、整合举措的科学性,包括具体的商务谈判、协议签订、主体到位,以及复工复建中地面工程推进的缓急、矿井移交接管的到位率等,都必须确保百分之百的安全,狠抓细化落实,不能“打擦边球”、“钻空子”,更不能为了早达产、早见效,而置依法科学管理于不顾,甚至让纳入“黑名单”的煤矿随意复活,在私利驱动下助其死灰复燃。
  
  (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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